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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划大学教材《逻辑学教程》经典课件8.ppt

上传人:dreamzhangning 文档编号:3354122 上传时间:2018-10-17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36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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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第一节 归纳推理的概述,一、什么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以个别性的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知识为结论的推理。它的前提是关于某一类事物中的许多个别性的认识;结论则是从中概括出的该类事物的共同特征。归纳推理的过程,就是从个别前提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的过程。,第一节 归纳推理的概述,二、归纳推理的客观基础: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即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通过个别表现出来。,第一节 归纳推理的概述,三、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 区别: 从思维进程来看 从结论所反映的事物情况来看 从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性来看 联系: 相辅相成,互为条件。 演绎推理要靠归纳推理提供

2、前提 归纳推理需要演绎推理作指导,第一节 归纳推理的概述,四、归纳推理的种类:根据前提所考察对象的范围(前提是否考察一类事物中的全部对象),传统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在不完全归纳推理中,又依其前提概括出结论的依据不同(是否揭示事物对象与属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第二节 完全归纳推理,一、定义:是根据某类事务中每个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一般性知识的推理。 二、推理形式:S1是(或不是)P,S2是(或不是)P,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S1Sn是S类的全部对象)所以,所有的S都是(或不是)P,第

3、二节 完全归纳推理,三、特点: 前提考察了一类(有穷分子的类)事物的所有的分子,结论是全称命题。 结论所反映的范围没有超出前提所反映的范围,结论是必然的。 四、要求: 前提中列举的个别对象必须是某类中的全部对象,不可遗漏。 前提命题必须真实。,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一、概述1、定义:根据某类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或然推理)。2、分类:根据是否分析了被考察对象与属性间的因果关系,可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二、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1、定义:就是根据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在以考察的事例中没有遇到相反情况,

4、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2、推理形式:S1是(或不是)P,S2是(或不是)P,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S1Sn是S中的部分对象,并且未遇到相反情况)所以,所有的S是(或不是)P,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二、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3、基本特征:考察的前提仅是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结论则是对全部对象的反映,结论超出了前提所反映的事物情况的范围,因而结论是或然的。 4、推理依据:某类事物中的许多对象不断重复出现;在已考察的事例中,没有遇到与重复出现现象相矛盾的情况。 5、注意: 要尽量多考察一些同类事物的情况 要尽量扩大考察的范围,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三

5、、科学归纳推理 1、定义:科学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有因果关系,从而推出该类事物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2、推理形式:S1是(或不是)P,S2是(或不是)P,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S1Sn是S中的部分对象,且与P有因果关系)所以,所有的S是(或不是)P,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三、科学归纳推理1、科学归纳推理与简单枚举推理的区别 根据不同 对前提数量要求不同 结论的可靠程度不同2、归纳推理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 推测犯罪过程 有助于侦查人员开展并案侦查工作,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求同法 求异法 求同求异并用法 共变法 剩余法,第四节

6、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一、求同法1、什么是求同法求同法又叫契合法,其基本内容是: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只有一种情况相同,其他情况都不同,这惟一相同的情况与被研究对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一、求同法 2、形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 场合 相关情况 被研究对象 (1) ABC a (2) AED a (3) AFG a 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一、求同法3、注意: 考察的场合越多,结论越可靠。 在各个场合中,相同情况应是惟一的。,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二、求异法1、什么是求异法求异法又叫差异法。其基本内容是:

7、在被研究对象出现和不出现的场合中,只有一种情况不同,其他情况相同,并且这种不同情况只在被研究对象出现的场合存在,则这一不同情况与被研究对象之间具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二、求异法2、形式(可用公式表示为):场合 相关情况 被研究对象(1) ABCD a(2) -BCD 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二、求异法3、注意: 两个场合的差异情况必须是惟一的。 注意分析两个场合的差异情况是被研究对象的全部原因还是部分原因。,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三、求同求异并用法(又称契合差异并用法) 1、什么是求同求异并用法内容: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

8、几个场合中,都有某一情况出现,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几个场合中,都没有这个情况出现,那就得出结论:这个情况与被研究的那类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三、求同求异并用法2、形式(可用以下图式表示):场合 有关情况 被研究现象(1) A、B、C a 正面 (2) A、D、E a(3) A、F、C a (1) 、B、G 反面 (2) 、D、N (3) 、F、G 所以,A与a之间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三、求同求异并用法3、特点:“两次求同,一次求异”。4、步骤:应用这种方法实际上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步,比较被研究现象a出现的正面场合,运用求同法得知,凡有A

9、情况就有现象a出现;第二步,比较被研究现象a不出现的反面场合,运用求同法得知,凡无A情况就无现象a出现;第三步,比较正反两组场合,根据有A就有a,无A就无a ,运用求异法即可得知A与a有因果联系。由于求同求异并用法在考察有关情况时,可能忽视本是相关的情形,故而其结论也是或然的。,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三、求同求异并用法4、注意:第一,尽量在每组场合中考察更多的场合。因为考察的场合越多,就越能排除凑巧的偶然情形,就不大容易把一个不相干的因素,与被研究现象联系起来。第二,选择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反面场合时,应尽量与被研究现象出现的正面场合的其它情况相似。因为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是很多的,

10、它们对于探求被研究现象的因果联系并不都是有意义的。反面场合组的情况与正面场合组的情况相似,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四、共变法1、什么是共变法内容:共变法的内容是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发生变化的几个场合中,其它有关情况都不变化,惟有一个情况相应地变化,那就得出结论:这个相应变化的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四、共变法2、形式(可用图式表示): 场合 有关情况 被研究现象 (1) A1、B、C a1 (2) A2、B、C a2 (3) A3、B、C a3 所以,A与a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四、共变法3、特点是“同

11、中求变”。即在其它有关情况都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寻求唯一与被研究现象发生相应变化的情况。如果许多情况都在变化,就很难确定哪个情况与被研究现象有因果联系。显然在自然条件下,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所以,共变法通常是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应用的,因而其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也较高。但在最终的原因未得到证实之前,它的结论仍具有或然性。,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四、共变法4、注意: 第一,与被研究现象发生共变的现象必须是唯一的,否则,结论便不可靠。例如,在研究温度变化与气体体积变化之间的关系时,必须以压力不变为前提。如果除了温度在变化,压力也在变化,所得的结论就会出差错。 第二,两个现象间的共变关系有一定

12、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失掉原来的共变关系,例如,农作物的密植,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增产;但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就会适得其反。,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五、剩余法1、什么是剩余法内容:如果已知某一复合现象与另一复合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又知前一现象中某一部分与后一现象中某一部分有因果联系,那就得出结论:前一现象的剩余部分和后一现象剩余部分之间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五、剩余法2、形式(可用图式表示)如下: 复合情况A、B、C、D与被研究的复合现象 a、b、c、d有因果联系B与b有因果联系C与c 有因果联系D与d有因果联系所以,A与a有因果联系,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

13、辑方法,五、剩余法3、特点是“余中求因”,即已知两个复合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后,把其中已确定了有因果联系的部分除去,再从剩余的结果中分析原因。由于剩余法不能保证将各种因果联系都研究穷尽,可能还有其它因素未被研究,因而其结论也具有或然性。,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五、剩余法4、注意: 第一,必须确知被研究的复合现象中的一部分现象(b、c、d)是由复合现象中的某些情况(B、C、D)引起的,并且剩余部分(a)不可能是这些情况(B、C、D)引起的。否则,结论就不可靠。 第二,复合现象的剩余部分(A)不一定是一个单一的情况,还要可能是个复合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必须进一步研究、探求剩余部分的全部原因。,第四节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六、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在公 安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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