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框题 订立合同有学问,3.2 订立合同有学问,名词点击: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教材内容简析,教学环节设计,有效合同,要约,承诺,无效合同,2008年3月1日,某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于是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称: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如果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说明,我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购买事宜。于是有几家毛巾厂都回电,称自己满足该超市的要求并且附上了图样与说明。其中一家毛巾厂甲厂寄送了图样和说明后,又送了100条毛巾到该超市,超市看货后不满意,于是决定不买甲厂的毛巾。甲厂认为超市发出的是要约,他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
2、效。超市拒绝购买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超市认为他的发出电报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超市不受该行为约束。 讨论:你觉得该如何解决这个纠纷? (提示: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例分析,双方争议的焦点:,超市认为它的发出电报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超市不受该行为约束。,甲厂认为超市发出的是要约,他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超市拒绝购买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分析: 这个电报是超市发出的,即特定的人发出的。但是,根据这份电报的内容,是不具备一个合同应该具备的主要条款的。没有标的的数量,价款,也没有履行的期限。因此这根本不是一份要约,而是一项
3、要约邀请。超市是不受该行为的约束的。超市和甲厂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甲厂受到的损失应该自己承担。,案例演练,阅读P探究材料,讨论上述案例中遥嘉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吗?为什么?,分析:本案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遥嘉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名词点击:承诺,*1、含义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
4、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
5、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小资料,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货
6、物。乙方一再催讨无道,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理由何在?(2)双方各自返还财物给对方,是否可以?为什么?(3)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如何处理双方的经济责任?(4)该购销合同若为无效,其无效应从何时开始?,案例分析,分析提示:(1)该购销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劣质酒冒充名牌酒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应确认为该和同是无效合同。(2)在本案处理中,不能采取各自
7、返还对方财物的方法,因为双方订约时都是恶意,不仅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3)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当追缴20万瓶劣质酒和乙方的15万元以及甲方尚未支付的9万元货款。理由是: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4)该无效的合同,从其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从其订立时起无效。,有效合同的要求,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