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21.4 工作原则 .21.5 应急预案体系及关系说明 .22 组织机构和职责.42.1 组织机构 .42.2 职责 .53 监测与预警.93.1 监测 .93.2 预警 .94 应急响应.114.1 响应程序与响应分级 .114.2 指挥与协调 .114.3 应急监测 .114.4 响应措施 .114.5 信息公开 .14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154.7 应急终止 .155 总结评估.165.1 总结评估 .165.2 奖惩 .166 应急保障.176.1 人力资源保障 .176.2 监测与预警能力
2、保障 .17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176.4 资金保障 .176.5 交通运输保障 .186.6 科学技术保障 .187 应急预案的管理与实施19II7.1 公众宣传 .197.2 培训 .197.3 预案演练 .197.4 预案管理和更新 .227.5 预案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228 附则.238.1 名词术语 .239 附件.249.1 晋江市城市大气污染调查报告 .249.2 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 .1159.3 应急专家库名单 .1179.4 大气环境监测应急网络分布 .1209.5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流程 .1219.6 标准化格式文本 .1221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晋江
3、市城市大气重污染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大气重污染的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控制和减缓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月 1 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 年 10 月 31 日修订,2000 年 1 月 1日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 4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 ;(6
4、)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7)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 号) ;(8)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 ;(9) 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 号) ;(10)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17 号) ;(11)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闽政20141 号) ;(12) 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泉政办201474 号) ;(13) 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函 (泉环
5、委办20148 号) ;(14)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晋政办2014112 号) ;(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16)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 ;(17) 福建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4 年) ;(18) 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4 年) ;(19) 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8 年) ;(12) 晋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5 年) 。1.3 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晋江市中心城区内不利气象条件下持续性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2)泉州市人民政府启动泉
6、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时,晋江市人民政府及晋江市各部门的应急处置配合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大气重污染的首要任务,应严格规划和重污染企业的环评与审批,切实提升区域大气重污染的联防联控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对大气重污染应对的区域统筹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
7、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加强不利天气预报工作及大气污染物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做好应对大气重污染的各项准备,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31.5 应急预案体系及关系说明本预案是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晋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各成员单位大气重污染应急实施方案共同组成晋江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
8、。当晋江市发生大气重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时,晋江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的职责范围制定各自配套的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当泉州市人民政府启动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时,晋江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与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进行应急联动,配合泉州市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体系及关系说明详见下图:图 1-1 晋江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与关系图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晋江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大气重污染应急实施方案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42 组织机构和职责2.
9、1 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晋江市人民政府成立晋江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并设置专家组,发生大气重污染时,由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应急指挥办公室设预警监测组、污染控制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和应急保障组。 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详见下图:图 2-1 晋江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图晋江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办公室预警监测组污染控制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市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市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国土局等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等部门市委宣传部、环保局、通讯运营企业等部门市财政局、晋江市供电公司等
10、部门专家组发生大气重污染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52.2 职责2.2.1 应急指挥部晋江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晋江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由晋江市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协助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晋江市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晋江分公司、晋江市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晋江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晋江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晋江市城市大气重
11、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职责:(1)根据城市大气污染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启动预警程序,启动、终止应急响应;(2)统一指挥城市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3)组织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4)向晋江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5)批准污染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相关信息的发布;(6)协调解决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2.2.3 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协助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各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联络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晋江市环保局,应急值班室设在晋江市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 110 值班室。
12、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修订,指挥、调度、协调、督查、指导有关单位大气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会议、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处置信息,向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3)组织专家对大气重污染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6(4)负责应急物资库的建设,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补充、应急演练等工作。2.2.3 专家组专家组由应急指挥办公室聘请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环境监测、卫生防护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预测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名单及联络方式见“9.3 应急专家库名单” 。2.2.4 应急工
13、作组应急指挥办公室下成立五个现场工作小组,分别为预警监测组、污染控制组、医疗防护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当发生城市大气重污染事件时,五个现场工作小组根据预案的分工进入现场进行应急工作。五个现场工作小组分别由晋江市环保局、晋江市气象局、晋江市委宣传部、晋江市发改局、晋江市经信局、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市政园林局、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晋江市交通局、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晋江市财政局、晋江市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晋江分公司、晋江市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晋江分公司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构成。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1)预警监测组由晋江市环保局、晋江市气象
14、局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大气重污染监测工作方案,完善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网络,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测预报体系,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监测。晋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晋江市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大气重污染提供监测数据信息。晋江市气象局负责日常气象监测,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测预报提供气象信息。在发现有可能产生重污染天气时,晋江市环保局应及时组织晋江市气象局与有关专家进行会商,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 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预警监测组负责向泉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2)污染控制组工业污染控制组:由晋江市环保局牵头,晋江市经信局、晋江市发改局等部门
15、组成。晋江市环保局日常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工业7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晋江市环保局会同晋江市经信局、晋江市发改局及时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提出限产、停产减排名单及各项工业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 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晋江市环保局、晋江市经信局、晋江市发改局配合泉州市环保局、泉州市经信委、泉州市发改委,对晋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减排等措施。机动车污染控制组:由晋江市公安局牵头,晋江市交通局、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晋江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和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晋江市交通局配合相关单位对道路行驶的大型运输车
16、辆污染大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公共交通运力。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未经核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运输车辆滴洒漏行为的监管。 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交通局、晋江市行政执法局配合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交通委、泉州市行政执法局,对晋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查处、检查、监管等措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组: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晋江市市政园林局、晋江市交通局、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的计划措施并监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晋江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督促市政工程、城市绿化作业扬尘
17、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晋江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停止或减少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交通室外施工作业的计划措施并监督执行。晋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停止或减少矿山作业计划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市政园林局、晋江市交通局、晋江市国土资源局配合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泉州市交通委、泉州国土资源局,制定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各施工场所停止及减少作业计划措施,并监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市容环境控制组:由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牵头,晋江市市政园林局、晋江市公安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生活垃
18、圾焚烧、流动摊点油烟污染行为的执法检查。晋江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督促检查各环卫单位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晋江市公安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8负责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措施。 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晋江市市政园林局、晋江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泉州市行政执法局、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泉州市公安局,检查、禁止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3)医疗救护组由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晋江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负责指导晋江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晋江市教育局负责
19、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组织落实晋江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以及停课等相关措施。 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晋江市教育局配合泉州市卫计局、泉州市教育局,指导晋江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健康防护及停课计划。(4)宣传报道组由晋江市委宣传部牵头,晋江市环保局、中国电信晋江分公司、晋江市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晋江分公司等部门组成。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通过媒体向市民通告污染水平,公布污染严重区域,同时发布未来 48 小时气象信息。晋江市环保局负责将空气质量监测、污染趋势、应急处置意见等信息传给晋江市委
20、宣传部、中国电信晋江分公司、晋江市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晋江分公司等部门。中国电信晋江分公司、晋江市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晋江分公司根据应急办公室指令向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应急短信,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时,晋江市宣传报道组配合泉州市宣传报道组的宣传报道工作。(5)应急保障组由晋江市财政局牵头,晋江市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市财政局负责保证必要的经济支持,确保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大气重污染事件处理所需的监测车、监测仪器、防护设备等物资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应急保障措施实施情况。晋江市供电公司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电力供应。
21、93 监测与预警3.1 监测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协调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空气质量和气象及时进行监控、预测,联合会商,及时研判、报告预警信息,为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3.2 预警3.2.1 先期预警预测未来 48 小时,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将出现连续 2 天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预警准备。3.2.1 预警分级根据大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晋江市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 II 级和 I 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I 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II 级预警(橙色):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实时监测数据 AQI 指数:201AQI300,且气象预
22、测未来 48 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启动 II 级预警。I 级预警(红色):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实时监测数据 AQI 指数:AQI300,且气象预测未来 48 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启动 I 级预警。3.2.2 预警发布(1)预警条件当接到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后,或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AQI 指数超过 200,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有关专家根据监测数据、气象数据会商分析,预测不利气象条件将持续 48 小时以上时,立即制作预警信息报告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分析研判后,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建议。(2)预警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由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审
23、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由晋江市应急指挥部审查发布,同时报晋江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预警信息应在半小10时内向晋江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监测组要密切关注大气重污染发展趋势,依据事态发展制作预警变化信息报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适时提出预警级别调整建议,报请晋江市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向公众发布。3.2.3 预警解除当接到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或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AQI 指数降至 200 及以下,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有关专家根据监测数据、气象数据会商分析,预测未来 48
24、 小时不会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立即上报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报批应急指挥部,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向晋江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众通报和发布预警解除信息。3.2.4 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晋江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按相关程序采取以下措施:(1)II 级预警措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向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受影响区域和应采取的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2)I 级预警措施在采取 II 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要求应急办公室值班室值班人员 24 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组织预警监测组加强气象、空气环境质量的监
25、控、监测,对事态发展趋势作出研判,随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频次。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下达指令,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向学校、医院、体育馆(场)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部门下达指令,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114 应急响应4.1 响应程序与响应分级4.1.1 响应分级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划分,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 II 级、I 级二个等级。II 级响应:当发布 II 级(橙色)预警时,启动 II 级响应。I 级响应:当发布 I 级(红色)预警时,启动 I 级响应。4.1.2 响应程序预警信息发布与
26、应急响应同步,即启动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应急指挥办公室向相关成员单位发布响应信息。响应信息发布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实施方案。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应急响应执行情况、效果及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并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组进行会商,适时调整响应等级;对建议终止响应的,经相关领导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宣布终止响应,并解除相关措施。4.2 指挥与协调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启动 II 级响应时,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调度应急响应,现场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 I 级响应时,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调度应急响应,现场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4.3 应急监测应急状态
27、下,晋江市环保局、气象局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晋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重污染天气的和气象的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发展、污染物变化情况和变化趋势,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决策提供依据。4.4 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信息确定的污染级别,首要污染物,以及大气重污染的区域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响应,对于12沙尘暴、外来浮尘等传输型污染,不执行强制性的污染减排措施,但是应
28、及时进行健康防护提醒和提出污染减排措施建议。4.4.1 II 级响应措施一、健康防护提醒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易感人群应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建议采取防护措施。(3)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5)减少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6)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倡导公众节约用电。(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3)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
29、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5)企业在中午 12 点到下午 4 点间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 SO2 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 10 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运行;加大 SO2 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排放 SO2200 吨/年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 SO2 排放量。其他措施:严禁晋江市中心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2) NOX 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 10 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运行;加大 NOX 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排放 NOX200 吨/年
30、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 NOX 排放量。机动车减排: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非绿标的机动车全部停驶,引导过境13车辆避开中心城区行驶。其他措施:严禁晋江市中心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3) PM10 和 PM2.5 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 10 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运行;加大 PM10 和PM2.5 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排放烟、粉尘 200 吨/ 年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 PM10 和 PM2.5 排放量。机动车减排:实施晋江市中心城区交通管制措施,非绿标的机动车全部停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中心城区行驶。防止扬尘措施加强建筑
31、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 4 小时洒水 1 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城区具备机械化清扫条件的主要街道每日清扫 3 次以上,确保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渣土车停运;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 400-1400 点。其他措施:严禁晋江市中心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城区严禁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4) CO 减排措施机动车减排:实施晋江市中心城区交通管制措施,非绿标的机动车全部停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中心城区行驶。4.3.2 I 级响应措施在执行 II 级应急措施的基础
32、上,加强以下措施:一、健康防护提醒措施举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公众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2)气象局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 SO2 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 20 吨以下燃煤锅炉、陶瓷企业(炉窑、干燥塔)14暂停运行;加大 SO2 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排放 SO2200 吨/年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 SO2 排放量。(2) NOX 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 20 吨以下燃煤锅炉、陶瓷企业(炉窑、干燥塔)暂停运行;加大 NOX 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
33、排放 NOX200 吨/年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 NOX 排放量。机动车减排:在采取 II 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晋江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3) PM10 和 PM2.5 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 20 吨以下燃煤锅炉、陶瓷企业(炉窑、干燥塔)暂停运行;加大 PM10 和 PM2.5 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排放烟、粉尘 200 吨/年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 PM10 和PM2.5 排放量。机动车减排:在采取 II 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晋江市
34、中心城区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防止扬尘措施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 3 小时洒水 1 次,保持裸露地表湿化;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 100%覆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城区具备机械化清扫条件的主要街道每日清扫 4次以上。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 0400-1200 点。(4) CO 减排措施机动车减排:在采取 II 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晋江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4.5 信息公开信
35、息发布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统一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客、手机短信15等方式。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重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真实,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
36、问责。4.7 应急终止城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 恢复到中度污染级别及以下时(即 AQI200 时) ,经专家分析论证,认为满足应急结束的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办公室向应急工作组传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除应急状态,并将完成应急处理情况上报。165 总结评估5.1 总结评估应急终止后,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开展效果做出总结,对预警应急时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以及气象、经济、能源、生活等各方面数据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分析,对应急措施的效果、
37、应急程序的响应、各部门的执行以及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预测,检验各项应急措施的实际改善效果,科学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针对应急响应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预案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终止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成员单位针对应急响应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便进行评估及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5.2 奖惩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176 应急保障6.1 人力资源保障市环保局要加强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
38、高其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素质和能力,建立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监测知识,保证在发生重污染天气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监测等现场工作的队伍。市气象局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提高气象预报信息的准确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一支技术精湛的医护队,在应急状态下提供现场医疗救护保障。其他各应急相关部门要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大气重污染的应急能力。对辖区内燃煤电厂、陶瓷、化纤、印染、皮革等重点排污单位等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并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习计划,保证在应急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处置工
39、作。6.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与市气象局联合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预测预警能力。6.3 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各相关成员单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并安排人员值班,各相关人员必须 24 小时保持电话畅通,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迅速到位。对各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联系人定期进行收集更新;更新后的信息要在 24 小时内向各部门传达,并更新预案相关附件。应急指挥人员、应急小组,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详见附件。 建立
40、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时期信息通畅,有必要时建立备用方案。6.4 资金保障应急保障资金,由各成员单位及属地根据大气重污染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应急监测网络建设,18应急基础数据系统的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工作的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该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从而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6.5 交通运输保障由应急指挥部拟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应急行动前,应能保证应急路线畅通,保证应急队伍及应急设备等及时到位,并保证足够的公共交通运力。应急救援车辆要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时刻保持车况良好,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41、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立即赶赴现场,完成应急救援任务。6.6 科学技术保障建立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对应急队伍进行技术培训,使整个队伍应急技术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监测队伍技术力量,可提供有效正确的监测数据。进一步加强气象监测队伍技术力量,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197 应急预案的管理与实施7.1 公众宣传公布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信息,通过报纸、新闻及政府网站公布,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7.2 培训7.2.1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增强现
42、场应急工作小组的应急工作能力,明确自身职责及应急处理措施。7.2.2 培训计划 (1)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培训邀请一些其他城市参与过大气重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及环境应急专家开展讲座,现场进行交流及应急事故纪录片的播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2)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的培训邀请福建省、泉州市的环境应急专家对应急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加深对预案内容的认知,明确各成员的应急职责,并指导成员在实际应急工作中如何处理问题,可每年组织两次。7.2.3 培训要求(1)各成员应充分重视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预案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在实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意识及能力。(2)参加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应
43、由单位其他人员替代,每次培训会议,预案中所涉及的各个现场工作小组的人员必须到位。(3)参与培训人员必须仔细听讲做好笔记,保证培训质量。7.3 预案演练7.3.1 应急演练目的(1)评估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检查表中的缺陷和不足;(2)评估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识别资源20需求,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其协调问题;根据演练结果修正和完善应急预案;(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培训效果、分析培训需求;同时,作为一种培训手段,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
44、素质和能力;(4)提高全体应急人员及市民的安全意识及环保意识。7.3.2 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本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针对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动用本市相关行政机关及重点企业的应急力量进行全面演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 的方针和“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科学计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周密组织、统一指挥、分步实施、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7.3.3 演练策划组组长:市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成员: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成员演练方式:实战演练
45、、桌面演练。演练频次:实战演练每年一次、桌面演练每年两次。策划组应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7.3.4 演练参与人员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详见“9.2 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 。7.3.5 演练的内容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演练的内容可包括:监测预警、工业源控制、移动源控制、施工源控制、市容环境控制、
46、医疗防护、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7.3.6 演练规定21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演习” 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的演习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2)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3)演习过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错当成真的,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的方法来提高演习真实程度以那些地方,当计划这种模拟行动时,事先必须考虑可能影响设
47、施安全运行的所有问题;(4)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5)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6)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7)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8)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
48、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9)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10)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发布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7.3.7 观摩人员邀请周边区、县(县级市)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和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对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227.3.8 演练结束总指挥发布命令:应急状态结束,解除警报。7.3.9 应急演练总结与追踪在演练结束 2 周内,演练策划组根据评价人员演练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资料,以及演
49、习人员和总结会中获得的信息编写演练总结报告。策划组应对演练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练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7.4 预案管理和更新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大气重污染应急实施方案,并在本预案公布实施前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备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对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动态更新。预案修订时间为每 3 年 1 次。7.5 预案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晋江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解释。238 附则8.1 名词术语大气中度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 ,当 151AQI(城市日均值,下同)200 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大气重度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