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阜 阳 市 公 安 局 机 动 车 技 术 检 测 站质 量 手 册(第三版)2质量手册手册版号:第三版 实施日期:批 准 人: 日 期:受控状态:分 发 号:3目 录0 实施令0 公正性声明0 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0 修订页1 前言2 概述3 质量手册的管理4 管理要求4.1 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合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 记录4.10 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5 技术要求5.1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5 量值溯源5.6 委
2、 托 检 测 受 理 与 检 测 车 辆 管 理5.7 结果质量控制5.8 结果报告4质 量 手 册 实 施 令 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提高检测质量,规范本检测站的检测工作,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GA/T134-1996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条件与 GB/T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能力的通用要求 中建立质量体系及其它相关要求,结合几年来组织结构、人员、检测站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重新编制了质量手册(第三版)。本质量手册对外体现了本检测站的公正性和能力,证实本检测站能以公正、科学的方法、准确有效的数据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出具公正数据, 维护客户的利益。质量手册是本检测站全体员工在检测
3、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质量手册对本检测站的质量方针进行了明确阐述并对质量体系及实施作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是本检测站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现批准发布质量手册第三版,自 xx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实施,全体员工必须按质量手册规定的内容在工作中贯彻、实施和执行。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站 长 :xx 年 9 月 1 日 第 0 章第 1 页 共 1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实 施 令 实 施 日 期 : 5公 正 性 声 明为 了 确 保 检 测 工 作 的 科 学 、 公 正 、 有 效 , 以 真 实 可 靠 的 检 测
4、 数 据 独立 客 观 的 评 价 检 测 ( 项 目 ) 质 量 , 防 止 任 何 不 恰 当 干 预 , 本 检 测 站 声 明如 下 :1、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质 量 的 法 律 和 方 针 政 策 , 坚 持 科 学 、 公 正 的 立场 , 严 格 执 行 标 准 , 对 出 具 的 数 据 负 法 律 责 任 。2、 检 测 站 按 照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 GA/T134-1996 机动 车 安 全 检 测 站 条 件 与 GB/T17993-2005 汽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能 力 的通 用 要 求 及 JT/T478-2002
5、 汽 车 检 测 站 计 算 机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标准 的 要 求 , 建 立 与 实 施 了 质 量 体 系 。 在 各 项 质 量 活 动 中 严 格 按 质 量 手册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进 行 , 对 检 测 工 作 质 量 实 施 全 过 程 全 要 素 控 制 ,能 够 确 保 检 测 结 果 的 准 确 可 靠 。3、 独 立 开 展 检 测 工 作 , 受 理 客 户 委 托 检 测 任 务 , 拥 有 高 素 质 的 检 测人 员 和 其 它 硬 件 资 源 , 能 够 提 供 “科 学 、 公 正 、 准 确 、 高 效 ”的 检 测 技 术服
6、务 , 坚 持 质 量 和 服 务 的 高 水 平 。 在 检 测 工 作 中 不 受 行 政 、 商 业 活 动 、财 务 等 任 何 干 预 , 不 受 经 济 利 益 的 支 配 , 确 保 任 何 时 候 都 保 持 判 断 的 独立 性 与 诚 实 性 。4、 严 格 遵 守 保 密 原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 对 客 户 或 受 检 方 声 明 保 密 的 检 测物 品 及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负 有 保 密 责 任 , 未 经 客 户 授 权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外泄 漏 、 扩 散 , 也 不 得 用 于 本 检 测 站 的 技 术 开 发 或 技 术 咨
7、询 。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站 长 : 第 0 章第 1 页 共 1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公 正 性 声 明 实 施 日 期 : 6质量方针声明为保证检测工作公正、科学、准确、规范,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颁布质量方针声明,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1 质量方针本站的质量方针是: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工作高效、服务规范。行为公正不受任何行政、商务、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方法科学使用国家、行业标准颁布的方法和其他被证明是可靠的方法;数据准确为检测提供良好的设施及检测设备,配备合格的技术和检测
8、人员,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提供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工作高效及时完成客户委托的车辆检测任务;服务规范以“客户至上”为服务宗旨,向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2 质量目标2.1 质量体系目标本站按照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 GA/T134-1996 机 动 车 安 全检 测 站 条 件 与 GB/T17993-2005 汽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能 力 的 通 用 要 求 的要求建立了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2.2 检测质量目标检测报告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检测数据合格率大于 99%;客户满意率 98%以上;仪器设备完好率大于 98%,检测事故率小于 1.2%。3 质量承诺
9、3.1 职业行为第 0 章第 2 页 共 3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质 量 方 针 、 目 标 和 承 诺 实 施 日 期 : 0 章1 页 共 3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7本站全体员工以“爱岗、敬业、科学、公正”为职业道德标准,在所有管理活动、质量活动和技术活动中严格遵守以下职业规范:3.1.1 科学的工作态度以科学的态度开展质量活动、技术活动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依据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质量控制;检测人员依据国家标准、规范或客户指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数据。3.1.2 公正的职业道德全体员
10、工严格履行公正性声明,自觉维护本站的公正地位和信誉。3.1.3 专业的技术水平全体员工必须接受本站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培训和教育,使管理人员掌握与本站检测范围或客户要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信息,检测人员达到与本站检测范围或客户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水平。以客户和社会的潜在需求为目标,为客户提供权威、准确的技术服务。3.1.4 高效优质服务以客户满意为服务宗旨,高效完成检测任务,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3.2 检测服务质量3.2.1 检测质量本站郑重承诺,由本站出具的检测报告能保证公正、客观、准确、有效。保证测量的溯源性。3.2.2 服务水平本站郑重承诺,本站服务水平能达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11、准则要求。3.3 遵守标准本 站 郑 重 承 诺 , 本 站 严 格 按 照 实 验 室 能 力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 GA/T134-1996 机 动 车 安 全 检 测 站 条 件 与 GB/T17993-2005 汽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能 力 的通 用 要 求 建立了管理体系,保证管理体系遵循标准要求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第 1 章第 3 页 共 3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质 量 方 针 、 目 标 和 承 诺 实 施 日 期 : 83.4 实施管理体系保证全体员工熟悉管理体系文件,严格按照管理
12、体系文件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和技术活动。保证认真执行质量方针、按期实现质量目标。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站 长: 修 订 表第 0 章第 1 页 共 1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修 订 页 实 施 日 期 : 9修订序号 章节条号 修订内容 批准人 批准日期第 1 章第 1 页 共 1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前 言 实 施 日 期 : 10前 言阜 阳 市 公 安 局 机 动 车 技 术 检 测 站 是 对 阜 阳 市 内 机 动 车 施 行 综 合 性 能 检测
13、与 安 全 性 能 检 测 任 务 的 专 业 质 量 检 验 机 构 , 具 有 独 立 对 外 行 文 和 独 立 开展 业 务 活 动 的 能 力 。为 了 满 足 本 检 测 站 内 部 质 量 管 理 和 对 外 证 实 质 量 能 力 的 需 求 , 本 检 测站 依 据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 GA/T134-1996 机 动 车 安 全 检 测 站条 件 与 GB/T17993-2005 汽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站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结 合 我检 测 站 实 际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质 量 体 系 , 编 制 了 质 量 手 册 , 其
14、 控 制 范 围 覆盖 阜 阳 市 公 安 局 机 动 车 技 术 检 测 站 的 全 部 检 测 能 力 和 所 有 部 门 的 质 量 活 动 。本 质 量 手 册 由 最 高 管 理 者 ( 检 测 站 站 长 ) 批 准 发 布 , 是 本 检 测 站质 量 体 系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111.2 机 构 识 别机 构 名 称 : 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机 构 最 高 管 理 者 ( 检 测 站 站 长 )机 构 性 质 : 事 业 法 人 单 位机 构 法 人 : 佟 广 运地 址 : 阜 阳 市 泉 河 北 阜 太 路 291 号邮 政 编 码 : 236000 电 话
15、 : 26222661.3 机 构 简 介 1.3.1 机 构 法 律 地 位 和 承 担 任 务 :1.3.1.1 法 律 地 位 : 阜 阳 市 公 安 局 机 动 车 检 测 站 是 阜 阳 市 公 安 局 依 法 设 置 的 机动 车 检 测 机 构 ; 是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 第 三 方 公 正 立 场 的 检 测 机 构 , 有 独 立 的机 构 设 置 , 独 立 的 财 务 帐 号 , 实 行 独 立 核 算 , 对 外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1.3.1.2 承 担 任 务 : 承 担 全 市 机 动 车 入 户 的 检 测 ; 承 担 全 市 机 动 车
16、年 度 检 验 检测 ; 承 担 部 分 机 动 车 车 辆 的 临 时 检 验 检 测 ; 承 担 特 殊 机 动 车 辆 的 临 时 检 验 检 测 ;1.3.2 资 源 及 能 力 :阜 阳 市 公 安 局 机 动 车 技 术 检 测 站 建 于 1992 年 检 测 大 厅 1080 平 方 米 , 停车 场 6000 平 方 米 , 办 公 室 23 间 900 平 方 米 , 房 屋 固 定 资 产 280 万 元 , 三 条自 动 化 检 测 线 ( 两 条 汽 车 检 测 线 , 一 条 摩 托 车 检 测 线 ) , 固 定 资 产 150 万 元 ,总 资 产 430 万
17、元 , 人 员 39 名 , 其 中 站 长 1 人 , 付 站 长 2 人 , 技 术 人 员 23 人 ,行 管 和 勤 杂 人 员 13 人 , 全 站 员 工 均 持 证 上 岗 。1.4 组 织 机 构本 检 测 站 组 织 机 构 见 图 1.1 组 织 机 构 框 图 。第 2 章第 2 页 共 2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概 述 实 施 日 期 : 2 章1 页 共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版 第 0 次 修 订121.5 资 源 配 置 本 检 测 站 为 开 展 检 测 任 务 ( 项 目 ) 的 检 测 活
18、 动 配 置 了 相 应 的 固 定 设 施 、环 境 条 件 、 仪 器 设 备 以 及 相 应 的 管 理 、 检 测 人 员 , 资 源 配 备 将 随 着 检 测 项目 和 机 构 资 格 的 扩 充 而 不 断 增 加 和 完 善 。现 有 资 源 配 备 情 况 汇 总 详 见 本 手 册 附 件 :附 件 5: 检 测 人 员 一 览 表 ; 附 件 6: 检 测 室 分 布 平 面 图 ;附 件 7: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 ;1. 6 检测能力见 附 件 检 测 能 力 一 览 表本 检 测 站 检 测 承 接 能 力 、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 标 准 物
19、质 、 检 测 标 准 规 范 目录 及 检 测 人 员 情 况 见 本 手 册 附 件 :附 件 5: 检 测 人 员 一 览 表 ;附 件 6: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 ;附 件 7: 检 测 项 目 及 能 力 一 览 表 ;附 件 9: 检 测 标 准 、 技 术 规 范 目 录 。1.8 缩 略 语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简 称 检 测 站 。2.1 总 则第 3 章第 1 页 共 3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质 量 手 册 的 管 理 实 施 日 期 : 13本 站 按 照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20、评 审 准 则 、 GA/T134-1996 机 动 车 安全 检 测 站 条 件 与 GB/T17993-2005 汽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能 力 的 通 用 要 求 的 要 求 , 建 立 了 适 合 本 站 检 测 业 务 范 围 、 规 模 和 特 点 的 质 量 体 系 , 质 量 手册 阐 明 了 本 检 测 站 的 质 量 方 针 和 目 标 , 描 述 了 质 量 体 系 各 要 素 及 如 何 在 本检 测 站 检 测 业 务 中 实 施 这 些 要 素 。 全 面 严 格 实 施 质 量 手 册 将 使 本 站 质 量 方针 、 质 量 目 标 得 以 贯 彻 和
21、实 现 , 使 本 站 出 具 的 检 测 数 据 具 有 科 学 性 、 公 正性 和 有 效 性 。质 量 手 册 是 本 检 测 站 质 量 管 理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 是 统 一 全 站 管 理 思 想 ,规 范 全 站 各 部 门 检 测 业 务 所 有 环 节 的 准 则 和 依 据 。 为 保 证 质 量 手 册 的 适 宜性 、 权 威 性 和 有 效 性 , 本 站 对 质 量 手 册 的 编 制 、 审 批 、 发 放 、 修 订 实 施 统一 管 理 。 2.2 职 责 与 权 限2.2.1 技 术 负 责 人 负 责 组 织 质 量 手 册 的 编 写 、 校
22、审 、 修 订 、 实 施 , 维 持 其 现行 有 效 。2.2.2 质 量 负 责 人 负 责 质 量 手 册 的 日 常 管 理 。 。2.2.3 检 测 站 站 长 负 责 质 量 手 册 的 批 准 和 解 释 。2.2.4 检 测 站 全 体 人 员 执 行 质 量 手 册 相 关 条 款 与 程 序 。2.3 质 量 手 册 的 编 制 与 审 批由 技 术 负 责 人 负 责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编 写 质 量 手 册 草 案 , 组 织 各 部 门 负 责人 参 加 站 业 务 会 议 对 草 案 进 行 讨 论 修 改 审 订 与 审 核 。 质 量 负 责 人 负 责
23、 记 录审 议 意 见 。 检 测 站 站 长 批 准 质 量 手 册 , 确 定 质 量 手 册 实 施 日 期 。2.4 质 量 手 册 的 发 布 和 宣 贯 2.4.1 质 量 手 册 经 批 准 发 布 , 明 确 实 施 日 期 后 ,由 办 公 室 负 责 印 制 , 办 公 室 按 文 件 控 制 要 求 负 责 管 理 和 发 放 。2.4.2 办 公 室 负 责 制 定 宣 贯 计 划 , 质 量 负 责 人 负 责 组 织 质 量 手 册 的 宣 贯 。2.4.3 新 调 入 本 站 的 员 工 , 由 其 所 在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相 应 岗 位 的 质 量 手
24、册 内 14容 的 培 训 宣 贯 。2.4.4 宣 贯 后 , 各 部 门 应 组 织 学 习 , 使 部 门 人 员 了 解 质 量 手 册 内 容 , 熟 悉 本站 质 量 方 针 、 目 标 及 与 本 职 工 作 有 关 的 规 定 。2.5 质 量 手 册 的 发 放 与 控 制2.5.1 质 量 手 册 由 办 公 室 统 一 管 理 , 其 他 任 何 部 门 和 人 员 不 得 翻 印 和 发 放 。2.5.2 质 量 手 册 的 发 放 分 “受 控 ”和 “非 受 控 ”两 种 形 式 。 受 控 发 放 的 对 象 是 本检 测 站 全 体 在 职 员 工 。非 本 检
25、 测 站 员 工 需 要 本 手 册 时 , 经 技 术 负 责 人 同 意 报 检 测 站 站 长 批 准 ,可 发 给 非 受 控 文 本 , 该 文 本 不 纳 入 受 控 范 围 , 本 检 测 站 不 负 责 修 改 和 更 新 。2.5.3 本 站 手 册 持 有 者 、 借 阅 者 应 办 理 领 取 、 借 阅 或 更 换 手 续 , 妥 善 保 , 管不 得 丢 失 、 外 借 和 提 供 复 印 。 因 职 务 变 动 , 调 离 本 检 测 站 或 退 休 应 将 手 册交 还 办 公 室 。2.5.4 办 公 室 在 发 放 新 版 质 量 手 册 的 同 时 , 将
26、受 控 的 旧 版 质 量 手 册 收 回 后 统一 处 理 。2.6 质 量 手 册 的 修 订2.6.1 如 有 下 述 情 况 之 一 时 , 质 量 手 册 应 进 行 修 订 :a) 质 量 手 册 在 运 行 中 某 些 规 定 已 不 适 应 工 作 需 要 , 或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有不 完 善 处 ;b) 机 构 及 职 能 变 动 影 响 质 量 手 册 的 实 施 ;c) 法 律 、 法 规 有 变 动 , 本 质 量 手 册 内 容 与 其 有 矛 盾 时 ;d) 根 据 质 量 体 系 内 部 审 核 , 管 理 评 审 的 结 果 。2.6.2 手 册 修 订
27、 需 经 站 长 同 意 , 修 订 工 作 在 技 术 负 责 人 领 导 下 由 办 公 室 组 织进 行 , 任 何 部 门 和 个 人 无 权 擅 自 修 改 手 册 内 容 。2.6.3 修 订 的 提 出修 订 提 出 者 包 括 :第 03 章第 2 页 共 3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质 量 手 册 的 管 理 实 施 日 期 : 15a) 质 量 手 册 持 有 者 全 体 员 工 都 有 责 任 提 出 修 订 意 见 ;b) 本 站 通 过 质 量 体 系 内 部 审 核 、 管 理 评 审 时 提 出 的
28、修 订 意 见 ;c) 上 级 部 门 检 查 、 认 证 、 验 收 时 对 质 量 手 册 提 出 的 修 改 意 见 。2.6.4 修 订 程 序2.6.4.1 修 改 意 见 由 技 术 负 责 人 汇 总 、 整 理 、 提 出 修 订 方 案 , 站 长 批 准 后 ,编 写 修 改 通 知 单 。2.6.4.2 修 改 通 知 单 按 本 站 文 件 由 办 公 室 发 放 给 质 量 手 册 所 有 者 , 持 有 者 应及 时 按 修 改 单 通 知 内 容 , 把 修 改 章 节 号 与 修 订 内 容 填 写 于 修 订 页 的 修 订 表中 。2.6.4.3 如 某 章
29、 的 具 体 内 容 修 改 量 较 大 时 , 办 公 室 在 组 织 、 印 刷 修 改 通 知 单的 同 时 , 印 刷 、 修 改 该 章 全 部 内 容 , 一 起 发 给 持 有 者 , 持 有 者 应 及 时 换 页 。由 办 公 室 负 责 换 发 、 登 记 , 收 回 作 废 的 旧 页 , 一 份 加 盖 “作 废 ”或 “作 废留 用 ”存 档 , 其 余 统 一 销 毁 。2.6.4.4 质 量 手 册 全 面 修 订 时 , 作 换 版 处 理 , 在 新 版 手 册 封 面 上 应 以 阿 拉 伯数 字 1、 2、 3表 示 相 应 版 次 。 每 次 发 放 新
30、 版 手 册 时 , 应 收 回 旧 版 本 , 一份 加 盖 “作 废 ”或 “作 废 留 用 ”存 档 , 其 余 统 一 销 毁 。2.6.4.5 质 量 手 册 的 重 大 修 改 应 及 时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2.7 质 量 手 册 执 行 情 况 的 检 查手 册 执 行 情 况 的 检 查 方 式 为 质 量 体 系 内 部 审 核 , 按 本 手 册 第 12 章 内 部审 核 的 规 定 进 行 。第 3 章第 3 页 共 3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质 量 手 册 的 管 理 实 施 日 期 : 16第
31、 4 章 管 理 要 求第 1 页 共 10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4.1 组 织 实 施 日 期 :4.1.1 目的合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是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本站有保证各类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和重要质量岗位的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建立质量监督制度;有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以体现我站的诚信度。4.1.2 法律地位阜 阳 市 公 安 局 机 动 车 检 测 站 是 阜 阳 市 公 安 局 依 法 设 置 的 机 动 车 检
32、测 机 构 ;是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 第 三 方 公 正 立 场 的 检 测 机 构 , 有 独 立 的 机 构 设 置 , 独 立的 财 务 帐 号 , 实 行 独 立 核 算 , 对 外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4.1.3 检测站职责本站依据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 GA/T134-1996 机 动 车 安 全检 测 站 条 件 与 GB/T17993-2005 汽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能 力 的 通 用 要 求 的要求,建立了管理体系。保证全站的车辆检测工作既符合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评 审 准 则 的要求,又满足客户要求,国家法律、
33、法规规定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4.1.4 管理体系覆盖范围管理体系应覆盖本站所有的质量活动、技术活动及其相关场所。4.1.5 公正性措施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分别发布了公告和公正性声明,保证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测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4.1.6 组织机构站长是本站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全站机构设置、资源配备和职责分配。并设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各一名,负责技术工作及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完善。检测站下设办公室及检测室两个职能部门。4.1.7 部 门 职 责17第 4 章 管 理 要 求第 2 页 共 10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
34、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4.1 组 织 实 施 日 期 :4.1.7.1 办 公 室 :A.协 助 本 站 领 导 组 织 和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落 实 上 级 领 导 和 有 关 文 件指 示 精 神 ;B.负 责 起 草 各 项 管 理 规 章 并 组 织 实 施 ;C.负 责 检 测 室 的 人 事 、 安 全 保 卫 、 档 案 及 考 勤 管 理 等 事 务 工 作 ;D 负 责 制 定 各 类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和 组 织 落 实 ;E.负 责 环 境 设 施 的 改 造 和 卫 生 的 监 督 ;F.负 责 接
35、 待 客 户 并 对 客 户 的 抱 怨 进 行 处 理 ;G.负 责 制 定 仪 器 设 备 的 周 期 检 定 计 划 并 组 织 落 实 ;H.负 责 对 仪 器 设 备 、 标 准 物 质 及 消 耗 材 料 的 采 购 、 验 收 及 保 管 ;I. 负 责 管 理 本 单 位 的 仪 器 设 备 和 标 准 物 质 档 案 以 及 人 员 业 务 技 术 档 案 ;J. 领 导 安 排 的 其 他 事 务 性 工 作 。4.1.7.2 签 证 室 :A .负 责 检 测 车 辆 的 登 记 ,检 测 报 告 的 登 记 和 发 放 ;B. 负 责 审 查 车 主 的 检 测 单 和
36、 交 费 发 票 方 能 审 验 ;C.负 责 对 车 辆 技 术 等 级 进 行 技 术 把 关 工 作 ;D.负 责 审 查 检 测 报 告 的 全 部 内 容 ,确 认 无 误 后 方 能 签 字 盖 章 ;E.室 内 无 关 人 员 不 许 进 入 ,保 持 室 内 卫 生 。4.1.7.3 检 测 室 :A.负 责 按 照 检 测 方 法 标 准 的 要 求 进 行 检 测 工 作 ,确 保 检 测 数 据 的 准 确 可 靠 ;B.负 责 制 定 仪 器 设 备 操 作 指 导 书 和 检 验 指 导 书 以 及 相 关 记 录 表 格 ;C.负 责 对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维
37、 护 和 保 养 ;D.负 责 对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核 查 ;E.负 责 制 定 纠 正 措 施 以 及 纠 正 措 施 和 预 防 措 施 的 有 效 实 施 ;F.负 责 对 质 量 控 制 计 划 进 行 落 实 和 实 施 ;18G.负 责 对 检 测 过 程 中 的 偏 离 提 出 技 术 核 查 。第 4 章 管 理 要 求第 3 页 共 10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4.1 组 织 实 施 日 期 :4.1.8 岗 位 职 责4.1.8.1 检 测 站 站 长检 测 站 站 长 为 本 站 最 高 管 理 者
38、 , 对 本 站 开 展 的 检 测 工 作 、 财 务 经 营 情况 及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负 全 面 责 任 。 负 责 制 定 本 站 质 量 方 针 、 目 标 、 公 正 性 声明 并 组 织 实 施 , 领 导 建 立 质 量 体 系 并 通 过 定 期 开 展 管 理 评 审 不 断 完 善 和 改进 。4.1.8.2 技 术 负 责 人A.全 面 负 责 本 站 技 术 工 作 运 作 和 确 保 运 作 指 令 所 需 的 资 源 ;B.负 责 组 织 全 站 人 员 正 确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C.负 责 本 站 内 外 的 技 术
39、交 流 、 技 术 服 务 及 技 术 咨 询 工 作 ;D.主 持 新 检 测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和 技 术 审 核 ;F.负 责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的 申 购 、 停 用 、 报 废 的 技 术 审 核 ;G.负 责 批 准 作 业 指 导 书 、 仪 器 设 备 周 检 计 划 , 负 责 检 测 方 法 的 确 认 和 批准 ;H.负 责 检 测 工 作 所 需 环 境 条 件 和 设 施 配 置 的 技 术 审 核 ;I.负 责 技 术 活 动 中 纠 正 措 施 、 预 防 措 施 的 审 批 ;J.负 责 各 类 技 术 纪 录 格 式 的 批 准 ;K.负
40、责 对 检 测 过 程 中 技 术 问 题 允 许 例 外 偏 离 的 批 准 ;L.负 责 解 决 日 常 检 测 工 作 中 的 各 类 技 术 问 题 ;1.8.3 质量负责人A.全面主持全站质量管理工作;B.负责组织建立管理体系并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C.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D.具体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19E.负 责 检 测 站 的 评 审 , 计 量 认 证 、 计 量 认 证 认 可 的 准 备 工 作 ;F.负 责 检 测 站 间 比 对 和 能 力 验 证 的 组 织 实 施 ;G.负 责 指 导 和 组 织 质 量 监 督 活 动
41、 的 开 展 ;第 4 章 管 理 要 求第 4 页 共 10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4.1 组 织 实 施 日 期 :H.负 责 检 测 人 员 的 技 术 培 训 和 持 证 上 岗 考 核 ;I.负 责 外 部 支 持 服 务 和 供 应 质 量 保 证 的 监 督 ;J.负 责 客 户 投 诉 与 申 诉 的 处 理 ;K.负 责 组 织 各 类 记 录 格 式 的 设 计 , 批 准 质 量 记 录 格 式 ;L.负 责 质 量 活 动 中 纠 正 措 施 、 预 防 措 施 的 审 批 ;M.负 责 检 测 报 告
42、质 量 、 仪 器 设 备 管 理 状 况 的 监 督 ;N.负 责 车 辆 检 测 质 量 活 动 中 允 许 例 外 偏 离 的 批 准 ;O.负 责 车 辆 检 测 质 量 事 故 的 分 析 调 查 、 编 写 事 故 分 析 报 告 ;41.8.4 办 公 室 主 任在 站 长 的 领 导 下 落 实 各 项 质 量 体 系 要 求 , 负 责 检 测 业 务 调 度 工 作 , 组织 各 类 指 令 性 任 务 、 委 托 检 测 任 务 的 实 施 和 完 成 。 召 集 质 量 会 议 。 组 织 编写 程 序 文 件 和 通 用 性 作 业 指 导 书 。 协 助 受 理 对
43、 检 测 工 作 的 申 诉 与 投 诉 的 受理 ,负 责 仲 裁 检 测 、 质 量 鉴 定 的 组 织 工 作 。 为 保 证 质 量 体 系 有 效 运 行 , 组 织实 施 比 对 试 验 和 能 力 验 证 计 划 , 并 编 制 相 关 制 度 或 措 施 。 制 定 为 保 证 质 量体 系 运 行 所 必 需 的 管 理 制 度 。 组 织 宣 传 贯 彻 执 行 质 量 手 册 及 相 关 程 序 文 件 。做 好 本 室 人 员 职 责 分 配 , 使 其 各 尽 其 责 。 负 责 客 户 申 诉 与 投 诉 的 受 理 工 作 。对 违 反 纪 律 和 规 定 的 现
44、 象 , 有 权 提 出 批 评 和 处 理 意 见 , 并 积 极 完 成 上 级 领导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4.1.8.5 检 测 室 主 任在 站 长 领 导 下 , 负 责 本 车 间 的 组 织 管 理 , 合 理 的 调 配 本 车 间 人 力 和 物力 资 源 , 按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 检 测 任 务 要 求 安 排 检 测 工 作 。 负 责 审 核 本 检 测室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 审 查 检 测 原 始 记 录 , 对 本 车 间 的 工 作 质 量 和 服 务 质 量负 责 。 组 织 编 写 与 本 车 间 有 关 的 车 辆 检 测 细
45、 则 、 仪 器 设 备 操 作 维 护 规 程 等20作 业 指 导 书 , 并 对 本 车 间 起 草 制 定 的 作 业 指 导 书 进 行 初 审 。 配 合 仪 器 设 备管 理 员 , 按 计 划 对 仪 器 设 备 实 施 计 量 检 定 /校 验 /检 测 。 负 责 本 车 间 所 用 仪 器设 备 的 维 护 、 报 修 计 划 及 实 施 工 作 。 积 极 掌 握 汽 车 检 测 领 域 的 国 内 外 发第 4 章 管 理 要 求第 5 页 共 10 页阜阳市公安局机动车技术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第 3 版 第 0 次 修 订主 题 : 4.1 组 织 实 施 日 期
46、 :展 动 态 , 提 出 本 车 间 的 发 展 计 划 。 组 织 本 车 间 人 员 完 成 领 导 及 有 关 部 门 下达 的 其 他 工 作 。4.1.8.6 档 案 资 料 员负 责 人 员 技 术 档 案 , 行 政 文 件 , 建 制 文 件 以 及 计 量 认 证 、 证 明 材 料 ,质量 体 系 文 件 、 质 量 记 录 、 技 术 记 录 和 仪 器 设 备 的 档 案 管 理 。 按 档 案 管 理 要求 建 好 档 案 , 管 理 档 案 。 负 责 对 档 案 进 行 鉴 定 , 提 出 销 毁 过 期 档 案 申 请 。严 格 遵 守 档 案 保 密 制 度
47、 , 不 得 随 意 外 借 档 案 和 向 他 人 泄 漏 档 案 内 容 。4.1.8.7 检 测 员 ( 含 引 车 员 )依 据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严 格 按 车 辆 、 仪 器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检 测 , 确 保 检测 数 据 的 准 确 、 可 靠 。 按 规 定 填 写 检 测 原 始 记 录 。 有 权 越 级 向 上 级 领 导 反映 违 反 标 准 、 程 序 对 检 测 数 据 弄 虚 作 假 的 行 为 。 保 护 客 户 的 技 术 秘 密 。 禁止 使 用 不 合 格 仪 器 设 备 。 负 责 对 所 用 的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日 常
48、维 护 和 保 养 。 负责 监 控 记 录 检 测 室 的 环 境 条 件 , 并 负 责 所 属 环 境 清 洁 卫 生 及 安 全 工 作 。 对在 检 测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异 常 现 象 , 按 异 常 现 象 处 理 程 序 处 理 。 认 真 钻 研 汽 车检 测 技 术 , 不 断 提 高 检 测 工 作 水 平 和 服 务 质 量 。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及 本 站 的 各 项 规 定 。4.1.8.8 设 备 ( 仪 器 ) 管 理 员负 责 仪 器 、 设 备 接 受 时 的 检 查 、 编 号 登 记 、 标 记 、 存 放 以 及 填 写 质 量检 查 记 录 。 负 责 仪 器 设 备 标 识 使 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工 作 。 建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