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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经济法第二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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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10/15,第二章,公司法,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变动) 1.设立要求:,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要求: (1)评估作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分析】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

2、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权利瑕疵的出资:,(2)有权利瑕疵的出资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3)交付权属变更:,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的有( )。 A.副经理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1)首次出资 对股东,对发起人: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对恶意受让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对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

4、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结】首次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追究,(2)增资: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2.抽逃出资 (1)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其他未经法定

5、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注意】原先的条款“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被取消,理由是新公司法中不再要求对股东出资进行验资。,(2)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注意】(1)只有协助者才承担责任,不是所有股东、董事、高管;(2)承担者不包括监事。,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在抽逃出资本

6、息范围内承担上述责任后,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支持。,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总结】抽逃出资责任追究,3.其他责任:,4.违法货币出资的处理: 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不能直接抽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股东乙。乙受让该

7、股权时,知悉甲尚有70%出资款未按期缴付。下列关于甲不按规定出资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不承担责任 B.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乙代替甲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不再承担责任 D.乙代替甲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B,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设置,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

8、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故A选项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C选项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B选项正确。,(二)股东会 1.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链接】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人事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9、总结】监事&董事中的职工代表,(3)事务管理权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链接】对外转让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2.形式 (1)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 2)临时会议: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的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3.召开 (1)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股东会:,(3)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

10、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4.决议,【总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临时会议。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

11、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因此选项A、C符合规定;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选项B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

12、股东通过的决议事项有: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三)董事会 1.组成,2.职权做制订,3.会议制度,4.经理 (1)必要性:可以设经理(2)职权:,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C.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依法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

13、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不是应当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而不是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四)监事会 1.组成,2.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建议”;NOT直接罢免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14、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 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NOT提案权),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注意】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3.会议制度,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东,1.对内:,(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无效的情形,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

15、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对外: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一股二卖:,(1)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仍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可以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第三方可以取得股权。 (2)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请求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

16、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有过失的,可以减轻上述人员的责任。,4.冒名股东: 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结】被冒名股东很无辜,让他承担不合理,所以谁冒名谁承担。,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

17、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效 B.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 C.若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则丁不能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D.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正确答案BD,(二)股东权及其分类,(三)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1.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

18、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补充】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注意】对章程关于转让股权的修改不需由股东会表决。,甲和乙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甲拟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丙,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丙即取得股东资格 B.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征得乙同意,但应通知乙 C.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 D.甲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乙征求同意,乙

19、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正确答案C,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不必履行的程序是( )。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相应修改公司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正确答案C,(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1.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

20、、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如果协商不成,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股东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职权的行使:,(二)董事会,(三)监事会,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

21、公司。 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补充】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二)设立条件 1.发起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出资要求:,3.章程:,【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万元 B.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额的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C.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3人长期定居北京 D.丁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拟在

22、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1)新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已取消;选项A正确。(2)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选项B错误。(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不得分期出资;选项D错误。,(三)设立程序,1.创立大会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注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23、,(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创立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30日)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2.设立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出资不实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不包括后加入的和小股东们)承担连带责任。,4.股东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

24、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A选项中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而不是60日。D选项中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而不是2/3以上。,(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1.设立公司失败的后果 (1)股款的处理: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债务和费用的处理:,(3)侵权赔偿的处理: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

25、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总结】侵权赔偿有公司找公司,没公司找发起人(对外连带,对内找责任人),2.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职权: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相同。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2.会议形式: (1)年会:每年召开1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

26、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1/3)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长、董事不可以);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不可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3.召开: (1)召集:,(2)通知: 年会:20日前; 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30日前。 (3)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

27、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4.决议:,【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正确答案AC,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28、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正确答案ABD,(二)董事会 1.组成,2.会议的召开,-“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决议 (1)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 4.会议记录: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总结】临时会议总结,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召开董事会会议,该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

29、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事项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全体董事负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C,下列选项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B.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C.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年 D.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正确答案C,(三)经理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四)监事会 有限公司VS股份公司监事会,【总结】决议的通过方式,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

30、的特别规定 (一)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1.基本条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补充】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注意】第一条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包括

31、附属企业。第一条不仅包括直系亲属,还包括主要社会关系。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3.特别职权: (1)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2)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报酬、考核事项以及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

32、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正确答案ABD,(二)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1.回避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召开条件: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补充】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条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其中

33、张董事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李董事、刘董事因故没有参加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下列关于该次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有( )。 (教材69)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通过,有效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的董事半数通过,有效,正确答案AC,第五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34、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律5年;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看是不是五类特定的犯罪行为(经济犯罪)。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

35、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2)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

36、经经理同意,正确答案A,三、股东诉讼,(一)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 ,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197,94,(二)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

37、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A,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B,第六节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一、股份发行 (一)股票的种类 1.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

38、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剩余财产,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决策。 2.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2)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二)股票的发行原则 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同一次发行中的同一种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在同次股份发行中,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三)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不一定是1元),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不符

39、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股票发行必须同股同价 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C.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D.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B,(四)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的方式 (1)记名股票: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2)无记名股票: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股份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董事

40、、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VS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份回购】前者适用: 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后者适用: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股票质押: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

41、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ABC,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A,二、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须在债券上背书

42、; (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交付债券即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与办法,当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选择权。,第七节 公司财务、会计,一、财务、会计的要求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链接】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二、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五年补亏)。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

43、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1)分红权,(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总结】公司法中“先约定,再法定”的归纳,(二)公积金 1.分类:,2.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 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法律没有限制。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 B.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

44、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C.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列为资本公积金,C,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有( )。 A.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B.公司发生重大亏损,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可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弥补 C.公司的任意公积金可转增为公司资本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对公司可分配利润的分配比例,ACD,第八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一、公司合并 1.形式:包括吸收合并(A+B=A)和新设合并(A+B=C)。 2.步骤:签协议编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出决议通知债权人登记 3.通知债权

45、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登记:合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不需要清算,二、公司分立 1.形式: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2.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

46、,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合并分立的时间要求,下列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在此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C,第九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一、公司解散的原因 1.原因,2.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规定: (1)受

47、理的情形: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两年不开会: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两年不表决: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董事有冲突: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总结】陷入僵局(3种)+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其他途径

48、不能解决+表决权10%以上,(2)不予受理的情形: 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3)被告:以公司作为被告 (4)时间: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49、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A.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散的情形。(1)股东以知情权(选项D)、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A)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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