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33.1 封面 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京外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书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23.2(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关于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名称)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区(县)监管部门名称: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监管文件、 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拟在 设立分支机构,请予批准并协助出具同意函。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33.3单位名称 承诺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区(县)监管部门名称:我单位在提交申请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京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全部文件(“申请 材料” )前,已认真 审阅
2、申请材料,确认申请材料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43.4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特别提示: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或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核实。53.5代理人授权书兹授权 姓名 作为 单位名称 代表(代理人)向属地主管部门名称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京外设立分支机构事项申请手续。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授权权限:1.提交申请材料并签字签收相关文件;2.修改申请材料的错误文字;3.其他:(如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
3、称(公章): 年 月 日附:1.代理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代理人(签字):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63.6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经营范围组织形式 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代理人 手 机公司传真 网 址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职工总数 专业技术人员分支机构情况(单位名称) (公章) 73.7分支机构已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前设立的:1.京外分支机构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总公司及京外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在保
4、余额、在保业务明细、存入存出保证金情况、母公司拨付营运性资金情况、组织架构、治理结构、员工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3.总公司信用记录报告;4.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名册;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记录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5.京外分支机构融资性担保业务主管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2011 年 3 月 31 日以后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1.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3.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总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在保余额、在保业务明细、存入存出保证金情况、拟拨付营运性资金情况、组织架构、治理结构、员工情况、风险控制8情况等);5.总公司信用记录报告;6.总公司关于公司拨付给北京市辖区以外的各分支机 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超过公司资本金总额 60%的承诺书;7.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名册;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记录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8.京外分支机构融资性担保业务主管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