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推免考试得分排名表附: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推免综合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总分为 100 分,包括四个部分:(1)绩点分:占总分的 50%,按“绩点分数/5*100 ”计分;(2)英语等级成绩分:占总分的 20%,由学生自选按“英语四级分数/710*100”或“英语六级分数/710*125”计分,如果选择按英语六级计分则其成绩应不低于 425 分;(3)面试分:占总分的 20%,由考核小组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4)附加分:附加分累计加分上限为 10 分。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获奖情况、参与科创竞赛情况及发表论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院附加分评分细则执行(附件 2) 。计算公式:综合得分=绩点分 50%+英语成绩分20%+ 面试成绩 20%+附加分。序 号 姓 名 外语成绩 绩点 面试成绩 附加分 综合成绩1 董玉知 500/710*125=88.03 4.513/5*100=90.26 81.55 890.26*50%+88.03*20%+81.55*20%+8=87.052 崔雨晴 448/710*125=78.87 4.261/5*100=85.22 88.1 1085.22*50%+78.87*20%+88.11*20%+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