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青岛市 2013-2015 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我们委托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市 2013-2015 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 评价工作自 2016 年 10 月启动,2017 年 3 月结束。经评价,我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绩效得分 86.99 分,等级为“良好”。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一、基本概况1. 专项资金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促进青岛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企业集约发展,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4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
2、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258 号),其中明确了自 2013 年起市本级财政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本专项资金的主管单位为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 青岛市经 信委” ),2013-2015 年共扶持 117 个项目,其中 2013 年31 个,2014 年 46 个,2015 年 40 个,已累 计 投入财政资金 14517.89万元;项目覆盖了青岛市下属的区、县级市以及 14 个产业领域。2.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2013-2015 年预算支出金额分别为 3689 万元、5167 万元和5661.89 万
3、元,共计 14517.89 万元。2013 年财政资金支出均用于补贴2013 年立项的项目,2014 年共支出 5167 万元,用于补贴 2013 年和2014 年立项项目的资金分别为 2332 万元和 2835 万元;2015 年共支出 5661.89 万元,用于补贴 2013-2015 年项目的 资金分别为 473.89 万元、3604 万元和 1584 万元。三年的预算执行率分别为 100%、100%2和 95.64%。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本专项资金目标为:2013-2015 年技改项目投资额完成率大于90%;2013-2015 年受扶持的技改项目及时完工并验收合格;受补助的企业十条千亿
4、级产业链覆盖率达到 100%;技改 项目新增产值、新增利润、新增税收、新增就 业人数的目标完成率均达到 90%;2013-2015年青岛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率达到 20%;全市 规上工业总产值各年同比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2015 年技改 贷款贴息已完工验收项目财政投入乘数大于 20;项目受益企业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满意度达到 85%。三、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主要成效1. 预算资金执行情况2015 年以前,青岛市财政预算安排未细化要求各个专项资金申报年度预算,而是由部门整体申报预算,在预算批复时也以总额形式批复。从实际 情况看,该专项资金按照一定期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发生的实际利息进行据实贴
5、息,2013 实际支出金额为 3689 万元,2014年实际支出 5197 万元,未出现预算不足的问题;2015 年年初预算为2620 万元,于 2015 年 12 月追加预算 3300 万元,共计 5920 万元,2015 年实际支出 5661.89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5.64%。从资金使用情况看,专项资 金专款专用率为 100%,资金使用合 规。2. 主要“产出”、 “效果”指标完成情况(1)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截至 2016 年 11 月,技改项目应补尽补率为 100%,已完工验收的 22 个技改项目仅有 1 个投资额完成率未超过 90%;部分项目完工不够及时;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投资额
6、完成率较高,已完工的 22 个项目验收项目合格率为 100%。该项目采用据实贴 息的方式,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确定的贴息上限以及企业实际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未发现3未补或少补的情况,企业收到的项目资金与资金拨付文件中的资金额一致,资金下拨准确;但是,个别区(市)级资金下拨时间晚于市级资金下拨时间 6 个月。(2)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技改项目覆盖了青岛市重点扶持的家电、石化、服装、食品、机械装备、橡胶、汽车、轨道交通装 备、船舶海工、 电子信息在内的十条千亿级产业链;项目新增产值目标、新增利润、新增税收目标完成率均达到了 90%,技改投资额年均增长率为 23.53%,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变化率均超过
7、了全国平均水平,财政投入乘数远高于全国平均(全国平均水平为 20),受益企业对本专项资金的满意度高达 99.16%。但项目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完成率略低于 90%,未达到预期目标,另外,专项资金的引导效应还有待继续发挥。3. 项目总体成效青岛市经信委通过“政企 银” 合作的模式, 动员青岛农商银行、青岛银行、交通 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技术改造综合金融服务协议,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 技改贷”投放规模,促成 100 多个项目获得银行固定资产贷款 45 亿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改造融资难问题。截至 2016 年 11 月,117 个项目已累计获得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 51.91亿元,占项 目实际已完成
8、投资额的 50%。另一方面,青岛市财政局2013-2015 年累计投入 14517.89 万元用于补贴 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利息,带动 了 117 个项目累计 1038171.88 万元的投资,财政投入乘数达 71.51,远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缓解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成本的同时带动及加速了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从完工验收的技改项目看,完工验收的 22 个项目累计新增产值、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分别达 64.54 亿元、 7.31 亿元和 4.45 亿元,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00.16%、90.44%、93.72%。从受益企业满意度看,根据回收的 101 份有效问卷统计,满意度达 99.16%,受益
9、对象 对本专项资金的满意度高。4总体来说,青岛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较好地完成了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通过贷款贴息、搭建政企银对接的平台,较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了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提高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四、存在问题通过评价主要发现以下问题:1. 专项资金政策内容待完善(1)技改项目扶持范围宽泛,部分项目技术内涵未凸显为规范市级财政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管理,2013 年青岛市财政局和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企201310 号),该通知及各年的申报指南中,未 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范围做出限定说明。评价组查看技
10、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发现部分已完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土建投资占比较高,而设备投资占比重较低,根据评价组回收的 60 家已完工企业的数据,其中 20 个项目的设备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低于 50%。从技术改造角度看, 设备投资额占比较低,技术 改造的内涵体现不够。(2)贴息资金拨付方式不够合理本专项资金在确定资金拨付方式时,考虑到财政资金发挥作用的时效性和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定了按照贷款利息发生的序时进度来给予贴息资金的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在每年 6 月和 12 月份由企业提供付息凭证报青岛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审核后通过直接拨付或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贴息资金至
11、企业,贴息资金拨付限额不得超过最高贴息额。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存在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验收而贴息资金均已拨付到位情况,由此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项目完工前将贴息5资金拨付完毕,主管部门失去了把控项目的抓手,对项目的约束力减弱,项目能否按计划完工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在项目验收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完毕,主管单位失去了对企业的约束力,企业失去了开展验收的主动性,导致主管部门不能准确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效果,也无法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2. 项目管理水平待提升根据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青经信字2014 44 号)中对项目验收时 限的要求:项目竣工并达到总体目标后,应在
12、6 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验收手续的,项目承担企业应当向验收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确定推迟验收的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竣工后 12 个月。截至 2016 年 11 月,101 个项目中有 40 个已完工但未验收的项目。3. 专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沟通了解到,本专项资金 2013-2015 年未细 化编制包括预期产出、效果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具体的年度计划,主管单位对项目的自评价以当年度确定扶持项目数后预计能够实现的效果为目标。此外,2013-2014 年,本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 时未明细到具体的项目,而是由青岛市经信委统一申报预算到青岛市财政局对口处室,预算
13、批复时,市人大也以总额形式批复。自 2015 年开始,青岛市市级预算编制开始细化到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虽申报了预算金额,因在编制预算时部分项目还未实际发生利息,预算测算还不够准确。在目前的预算编制及资金安排的模式下,财政部门难以掌控资金,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五、政策建议1. 限定技改项目扶持范围,确保扶持项目的技术含量针对目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宽泛、不明确,导致部分项目技术性难体现的情况,评价组建议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对青岛6市技改项目扶持范围的界定,明确某几类项目不属于扶持范畴、固定资产投资额中设备投资额的比重、项目资本金的要求等。在明确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情况下,在实际执行过程
14、中,严格依照制度要求审核项目,确保扶持项目均符合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要求。2. 优化贴息资金拨付方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果针对目前技改项目未完工或完工未验收之前贴息资金均拨付到位可能带来潜在风险的情况,评价组建议主管部门调整贴息资金的拨付方式,将目前在项目立项后便开始每半年据实支付贴息资金的方式调整为分两次拨付,在确定立项后正常开展过程中拨付一定比例的贴息资金,剩余部分待项目完工验收达到预期效果后再拨付剩余部分贴息资金。改 为此种拨付方式,一方面可降低主管部门的项目过程监管压力,另一方面也能促使企业按计划推进项目进度,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加强延期项目管理力度,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针对
15、部分已完工项目验收进度较慢的情况,评价组建议主管部门应定期梳理已完工项目的情况,督促区(市)部门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针对确实存在验收困难的项目,要求企业提交正式的情况说明,并明确承诺完工的时间。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由区(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4. 完善预算编制过程,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沟通了解到,青岛市级财政资金目前还未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细化到各个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流程。从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控和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角度出发,评价组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应细化预算编制,加 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具体从以下方面开展:针对本专项资金 2013-2015 年未制
16、定绩效目标的情况, 评价组建议主管单位应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4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258 号)的7要求,按照“ 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研究制定技术改造贷款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加强项目管理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提供依据。针对专项资金编制不够细化、预算不足而调整扶持标准的情况,评价组建议财政部门应细化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流程,将预算编制从部门细化到各个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权限交由了解项目的主管单位,在 预算申报时中要求主管单位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将当年度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依据,从而将绩效目
17、标管理与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相结合,确保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 本次评价的数据来源分别为:青岛市经信委提供的数据和发放基础表回收的数据。评价组发放基础表全部覆盖了受益的 117 个项目,共收回有效数据 101 份,受统计口径和企业理解问题,部分项目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偏差,将直接影响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2. 绩效评价工作目前尚 处于探索阶段,本次评价是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来反映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仍需要不断完善和研究;此外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是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生固定资产贷款后,在已支付利息的基础上给予的事后补助资金,其使用对企业、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是多方面的,较难从中剥离出专项资金投入的效果,因此全面清晰评定本专项资金的绩效较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