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诸子百家之法家第四小组制作,法 家 发 展 历 史,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 ”,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2. 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 ”,政治权术。3. 以商鞅为首,强调“法 ”,法律与规章制度。,慎到,慎到尚法,贵势不尚贤,不尊忠臣,提倡君王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 首先是保证自己的权势绝对稳固。 然后借助君王制定并依法执行的法律来管理好国家。,慎到的梦想,君王是个超级明君,制定很好的法律,每个人都依照这个法律依法办事,违法的人,无论王公贵族,都依法论处。没有贵贱和差别;这样一来这个国家就会人心所向,人的积极性也很高。一片和谐。,君主,势,平等,缺点一:如
2、果超级明君换做昏君呢?,缺点二:如果那君主权势过大呢?,令人无法捉摸法家术派申不害,君王要具备心计主张君主应该经常监督臣下,考核其是否称职,分别给于奖惩,以使人尽忠职守。,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 尔虞我诈,你争我斗, 反而让朝局政治变得极其不稳定。,商鞅,法明君如天,执法公正,集大成者韩非健全法制,执法公正,这是“法”;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韩非子结巴,虽然不善言谈,但是善于著述。弱冠之年外出游历,韩非与李斯皆拜荀子为师,学成归国。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
3、等一系列的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秦国出兵逼迫韩非来秦,韩非在秦王问计时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因不满姚贾进为上卿,诽谤于嬴政,姚贾知道后怀恨在心,进谗加以陷害,秦王抓之,李斯赐药狱中,韩非被迫服毒自杀。,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谗言:不为秦,而为韩!,治国原则,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不同哦!,不法古,不循今,与时俱进,每一个时期,要根据当时出现的社会矛盾, 找出当时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治理国家, 要用符合自己国情的方法,而不是别国用什么, 我也照搬。,不畏强权,万事皆依法!商鞅治太子,人人平等,商鞅的死,也是因为他毫不手软,不畏
4、权贵的惩治了太子。其实这是没有法律意识的浅薄之见,而且他们并没有读过秦律,当时秦律就有所规定,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顶罪,太子当年才9岁,所以犯案肯定是有幕后主使,商鞅是经过了严密的调查而依法办事。公子虔曾要求以砍手来换取割鼻子的惩罚,商鞅不答应。,有部分学者辩解说,其实也没有惩治太子, 而是惩治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 所以证明了商鞅还是不敢得罪君王。,商鞅说,每一条法律对应相应的处罚, 是不能用任何形式抵消的。,重要意义,儒墨道法家想到的就是“双赢”!一个社会的稳步发展,绝不是一方打到另一方就能成功的。,儒家是站在为统治者的角度看问题,儒家认为只要君王实行仁政,那么人民自然得利。,时代能容否,
5、而且也没想到人民的利益!,墨家是站在底层平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墨家的一整套理论都是强调老百姓怎么能获得人权与利益。但是他极度的打压了贵族与君王的利益,要知道君王与贵族是当时的权利核心者,他们掌握着国家的命脉。完全不顾及他们的利益,他们怎么可能来支持呢?,道家则是小国寡民的思想去治国,讲究大家都少点贪欲,自然这个社会就会安定。大家各行其是,不要强加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自然就没有矛盾。但实际上,强力者必然支配弱者,利益是绝对会产生冲突。单靠强调人清心寡欲是毫无意义的。,弱肉强食,这种丛林法则 在现代还有踪迹,何况东周!,君主的利益是什么?国家强大,不受外敌侵犯,臣子与人民不犯上作乱。 贵族的利益呢?
6、君王不无故杀人,自己能获得人民创造的更多利益回报。 而人民的利益呢?就是温饱解决,不再因战乱流离失所,有更好的生活空间。,安居乐业,人口增多,明君,制定符合多方利益的“制度”,相当于一份合同,这个合同的甲乙丙都需要妥协,也有利可图。,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 强调国家权力,无视个人自由。,缺陷之处,法自君出,实行“独断”过于机械,妨碍个性发展。,他们主张法律万能,结果成了君主万能。这是他们最失败的一点。二世乱国,陈胜吴广起义,理由是因迟到会被斩首,不如反了算了!这里就给人一个秦法也太严厉了,迟到都要杀头!因秦二世当皇帝以后,任意更改法律,大杀嬴氏兄弟姐妹,反对的功臣一律格杀。,据秦简记载
7、,迟到三天是批评, 五天或以上都是罚款, 只是罚款的大小不同。,“刑用于将过”,法家是严刑酷法吗?,为什么秦始皇能统治着秦朝不被颠覆,而秦二世当了1年皇帝,秦帝国就灭亡?很多人用秦朝只有短短几十年,来证明秦始皇与法家的残暴,但他们却无法用任何一条史料来反驳,为什么秦国自法家商鞅变法以后,能强大连续近140年,连续6代不出昏君,还能一统六国?照他们的逻辑,秦国不是早完蛋了吗?那时候都6国都不能战胜秦国,而秦国一统后,反而被打败了?,法家思想对于现代的意义,“法与时移“ 制定完备的法律体系,法要“布之于众“, 必须统一,以便大家有所遵循。,妇女幼缛无不言商君之法,执法必严, 维护司法公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