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诊断技术人员岗位责任书任城开泰门诊部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 ,依法开展 B 超影像检查; 二、严禁医务人员利用 B 超影像检查,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育龄妇女及孕产妇应持生育证、身份证进行 B 超检查,必须有二名以上 B 超检查人员或医务人员在场,检查结果应准确、真实,并由二人共同签字以示负责; 四、严禁医务人员搞“医托”介绍亲戚朋友等进行 B 超检查鉴定胎儿性别; 五、B 超检查及时准确的报告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无生育证生育的孕产妇信息; 六、对妊娠妇女 B 超检查的记录应该完整、规范,没有漏项; 七、严禁医务人员利用 B 超影像检查收取“红包” 、私收费、乱收费;八、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九、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科室各持一份。 科室责任人签名: 医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