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普通程序,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 审前准备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四节 撤诉、延期审理与缺席判决 第五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第六节 法院裁判,第七章 普通程序,本章重点1、起诉的条件2、审前准备程序的作用与内容3、开庭审理的程序4、撤诉与延期审理的适用5、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适用6、法院调解7、法院裁判的种类与适用,第七章 普通程序,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基础性程序,又称第一审普通程序。 程序的完整性;适用的广泛性 起诉和受理 审前准备 开庭审理 裁判,第一节起诉和受理,一、起诉 (一)起诉的形式要件 1、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 民诉法10
2、9条2、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民诉法110条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4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民事起诉状的法定内容?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案由C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所,(二)起诉的实质要件 民诉法第108条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999年11月湖南省某外贸学院6名男生在女生宿舍同宿,学校在全校大会上点名批评,并随后开除了这6名学生。 陈某、陆某是其中部分学生的家长,多次
3、寻求校方解决未果后,陈某、陆某等人便以家长的名义,以学校侵害孩子的声誉和处分不公为由向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上诉。法院以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绝收他们的诉状。 陈某等又聘请律师,以6名学生为原告,以学校侵害其名誉权再次起诉,法院以起诉状未附相当证据而不予立案。此事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迫于一定压力,案件最终得以立上。,经审理,法院认定学校侵权,判令赔偿6名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学校上诉至长沙中院,00年3月长沙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6名原告的起诉。其根据是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人员作出的结论和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
4、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月20日,湖南省高院通报批评一审法院违法立案、违法开庭审理,并给予相关人员以纪律处分。 结合本案我国关于起诉要件的规定进行评析。,受理:何以迟到?,2009年3月25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正式对一名三鹿奶粉受害患儿家长的民事索赔诉讼给予立案。此名原告起诉索赔金额为31000元。本案是2008年9月,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出以来,全国法院正式受理的第一起民间索赔诉讼。 此前的3月4日,石家庄中院立案庭向法律援助团发出通知,提出三鹿民事赔偿问题不适用共同诉讼,希望每位受害者分案诉讼。此时,委托法律援助团提起诉讼的受害者已经达到152名。,三鹿奶粉致消费者损
5、害早在2008年9月就已被证实。全国累计出现患儿共29万余人。涉及有害奶粉侵权的民事案件均符合起诉受理的条件,但法院却一直没有受理。 据法院人士称,由于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影响极大,因此各级法院很难在政府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就受理相关索赔诉讼。2009年3月,最高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法院已做好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正是有了最高院的表态,才有了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的第一次受理。,现实是法院必须等待,法院的一切“准备”就是政府的态度和解决方案。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灰色的”。这是一个问题,至少对于法律人而言。 张卫平,司法实践中的“起诉难”问题 1、要求原告是适格当事
6、人,起诉时进行实体审查,没有程序保障。 2、片面强调法官发动诉讼的权利,忽视了审判权与诉权的协调。 3、起诉时即要求提交有决定性的证据,混淆了证据材料与定案证据。,第一节起诉和受理,二、受理受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对案件予以立案审理的审判行为。 民诉法第112条 (一)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内容 1、对形式要件的审查 2、对实质要件的审查适用意见139,(二)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民诉法第111条 2、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适用意见142、145、146、148153条,【例1】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林某曾与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
7、时产生纠纷,林某起诉李某,要求赔偿“青春费”5万元 B.甲诉乙离婚,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2004年7月乙起诉甲,请求离婚 C.陈某下落不明3年,其丈夫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 D.甲村民想承包本村鱼塘,故起诉乙村民,请求判决解除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例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
8、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第二节 审前准备程序,一、审前准备程序概述 东方建筑公司(甲方)与北方软件公司(乙方)于2001年10月签订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002年11月甲方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随即要求乙方要求支付工程款3000万人民币。乙方提出甲方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因而拒绝支付工程款。 甲方于2003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偿付延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合同书原件、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建筑设计图、建筑工程费用预算表,等等。,乙方在答辩中称甲方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未按合同约定在办公楼顶层设置广告牌;交付建筑的使用面积缩水;存在排水不畅、部分窗户漏雨现象
9、等。乙方对上述事实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合同书、现场照片等,并请求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并对建筑物的使用面积进行鉴定。 法庭鉴于本案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情况,在开庭审理之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由当事人相互审查对方的证据材料。,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以下证据无异议:建筑物使用面积的现场勘验笔录、排水设施、窗户漏雨等问题的鉴定结论、外墙裂缝的勘验笔录。对合同关于广告牌设置和建筑物使用面积的约定存在异议。 对于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和有异议的事实、证据,审判人员分别记录在卷。在随后的开庭审理中,审判人员仅就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了审理,对证据交换中当事人认可的事实、证据不再进行审理和质
10、证,由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时间。 结合本案分析审理前准备程序的内容与作用。,第二节 审前准备程序,一、审前准备程序概述 也称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入开庭审理之前为开庭审理所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通过争点整理和证据交换,提高庭审效率与质量 美国:诉答程序、发现程序、审理前会议 1998年审改规定;2002年民事证据规定,第二节 审前准备程序,二、审前准备程序的内容 (一)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民诉法第113条(二)成立审判组织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民诉法第114条 、115条(三)指定举证时限 证据规定第33条、34条,(四)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11、 证据规定第37条、第38条(五)审核诉讼材料,整理争点 民诉法116条 (六)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七)追加当事人,第三节 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概述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又称为法庭审理。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 庭审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合议庭评议及宣判,第三节 开庭审理,二、开庭审理的程序 (一)庭审准备 1、依法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日期 2、发布开庭审理公告 3、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民诉法第123条 (二)法庭调查 民诉法第124条 证人作证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三)法庭辩论
12、 民诉法第127条 (四)合议庭评议及宣判 民诉法第128条 第134条 三、审结期限 民诉法第135条适用意见164,第四节 撤诉、延期审理与缺席判决,一、撤诉 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回,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1、提出撤诉的主体 2、撤诉的法律效力撤诉后视同未起诉 适用意见第144条,姚明诉可口可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案,2003年5月29日,姚明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递交诉状。诉称可口可乐公司曾与姚明的经纪人就姓名权、肖像权使用多次洽谈,但均未达成共识。然而两个月以后,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外包装印有姚明肖像和姓名的可口可乐饮料。嗣后,虽与可口可乐公司多次交涉,要求对其侵权行为承担
13、责任,可是都没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为此姚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标的才“一元钱”,状告的却是全球著名企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立案后,原、被告为寻求调解频频接触,并在10月17日有了突破性进展。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声明称:“可口可乐已于2003年6月3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含有姚明、巴特尔及郭士强三人图片纪念包装的产品。虽然可口可乐公司是中国男篮的赞助商,但未事先征求姚明本人同意,向姚明表示歉意。” 姚明的撤诉申请同日递交到了法院,而此时距正式开庭的日期只有一个工作日。经审核,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下发了准
14、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一)申请撤诉 民诉法第131条 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申请 2、必须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适用意见161条 4、撤诉申请必须在法院宣判前提出 (二)按撤诉处理 民诉法第129条;适用意见158、159条,25岁律师的职业生涯可能就此结束,沈律师,男,刚满25岁。今年5月,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妇前来咨询,他们和人合伙开了个建材厂,没想到厂子垮了,厂里资金也被法院查封冻结了,正在进行财产清算两人问:怎样能挽回点损失? 沈律师出主意:“你们去找个有钱人,然后写个欠条,就说公司欠他钱,让他去法院起诉,钱就能拿回了。” 破产夫妇很快找到人选
15、某公司项目部经理。沈律师拿出起草好的欠条格式:2009年12月25日,杭州公司向(项目经理)借款220万元,月息2.0。,今年6月3日,项目经理委托沈律师为代理人,向萧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款。 法院立案后发现,很可能是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案子被移交公安机关查办。12月16日,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沈系主犯。庭上,几个人把责任都推向沈:“都是沈律师教的,我们哪里懂什么找虚假债权人?” 沈辩护:“6月11日,我已经写了撤诉申请书”“你哪里是主动撤诉,分明是听到风声才这么做的,而且此案法庭根本不予撤诉!”法官大声说。沈很小声辩称,“我法律意识不够”,【例题1】下列哪些民事诉讼案件法院不可以按撤
16、诉处理? A.王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B.韩律师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张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李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例题2】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
17、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39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
18、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第四节 撤诉、延期审理与缺席判决,二、延期审理 2005年9月,原告傅某某诉称:其住房与被告某电讯工具厂单位职工住房相邻。今年5月份,被告在给单位职工检修住房时,将其房顶踩坏,造成房屋漏雨无法居住,要求被告为之调换住房。被告辩称:在修缮时确给原告的住房造成损坏,同意给原告修复。但是,原告却阻拦修房,撬锁非法强占了其3间北房,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对原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将强占的3间北房退还。,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到原告的住房属于解放前建盖的老房,即使被告单位的人不将房顶踩坏,该房的屋顶防雨也不好。而原告趁此机会,想与被告单位的好房对
19、换,并强占了被告的3间北房。 开庭审理时原告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合议庭成员王某系被告的常务副厂长的妻弟。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并当庭通知3日后的上午8点继续开庭。 再次开庭时,法庭宣布驳回原告的回避申请。原告在法庭上大吵大闹,侮辱审判人员,法庭遂以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报请对其予以拘留。,原告情绪暴躁当场昏厥,被送往医院救治,数日后不见好转,法院裁定诉讼中止。2005年10月,法院又一次传票传唤原告开庭审理本案,原告却无故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被告把原告的住房修好,并判决原告将强占的3间北房退还给被告。 请问:本案中延期审理决定、诉讼中止裁定、作出缺席判决是否正确?,第四节 撤诉、延期审理与缺席判
20、决,二、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把已经确定的审理期日或正在进行的审理顺延至另一期日进行审理的制度。 民诉法第132条 延期审理与休庭的区别,第四节 撤诉、延期审理与缺席判决,三、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诉法第129、130、131条; 适用意见158条,【例1】 蔡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赵、钱、孙、李起诉,蔡某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缺席判决,【例2】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
21、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第五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 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民诉法第136条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 诉讼中止裁定的效力,【例题】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C、法院应当继续
22、审理此案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第五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二、诉讼终结 在诉讼程序进行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民诉法第137条 诉讼终结与诉讼中止的区别 诉讼终结与诉讼结束的区别,【例题】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
23、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85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46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
24、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六节 法院裁判,一、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非讼案件审理完结时,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判权行使的典型形态,救济程序最为完善 生效判决具有拘束力、执行力和既判力,第六节 法院裁判,二、民事裁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25、。 1、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作用;适用阶段;表现形式;上诉期间 2、裁定的适用范围 民诉法第140条,【例题】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B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 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第六节 法院裁判,三、民事决定 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中的特殊事项依法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1、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 2、民事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一经作出或送达即生效执行,【例题】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
26、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 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罚款的决定,第七章 普通程序,本章思考题1、评析我国民诉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2、如何完善我国的审前准备程序?3、简述开庭审理的程序及意义。4、简述法院裁判的主要形式及其异同。,第八组 我国二审程序的完善第九组 我国再审程序的完善,模拟法庭具体安排,十四周 起诉与受理十五周 审前准备程序十六周 开庭审理十七周 制作判决书要求 原告组:起诉状、代理词 被告组:答辩状、代理词 审判组:判决书 点评组:点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
27、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
28、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适用意见139、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
29、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
30、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证据规定第34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
31、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证据规定第37条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规定第38条 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第一百一十六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第一百二十三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32、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一百二十四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
33、一百二十八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意见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
34、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61、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
35、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58、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
36、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37、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民诉法第八十八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民诉法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民诉法第九十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八十九
38、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