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梁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1桥梁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确保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桥梁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4、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 60 日,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二、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不包括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 ,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结构质量终身负责。三、合同价款本工程采取固定
2、总价承包。总价款为:人民币 565000 元。大写: 伍拾陆万伍仟圆整 ,该价款为全部工程的包干总额。四、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 、协调政府部门的工作。(2)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3) 、负责提供用电。2、乙方义务(1) 、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2) 、乙方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3) 、乙方应根据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有权随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
3、抽检。(4) 、乙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接受发包人的检查。(5)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按规范施工。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1、乙方施工至 600 厚混凝土基础完毕 7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人民币 169500 元。2、本工程桥拱部分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7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人民币 169500 元。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工程资料等后 7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计人民币 169500 元。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5%计人民币28250 元,余额 5%计人民币 28250
4、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清。5、乙方指定收款人: ,收款账号: 六、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1、乙方应按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甲方如因前述情形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追偿。4、乙方应保证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违约责任3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
5、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7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其他约定1、乙方指派 为工地现场乙方代表,如需变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2、如果回填土不够或者回填土不合格,由甲方提供土源,乙方负责运输。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双方可对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和本合同的变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经乙方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