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极地中20地船舶指中国船级社16 年 3 月指南 社 月 1 引 言 极地地区包括南极和北极是地球最寒冷区域,因常年冰雪覆盖、气候恶劣而 沉寂 。 近20 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海冰加速融化,海冰 覆盖范围逐渐 缩小, 夏季出现可常规通航开敞水域,因北极航道比传统的亚欧和亚美航线缩短 40%航程,其航运利益引人注目。另一方面,北极地区蕴含着丰富 油气 和矿产资源 ,其中探明的油储量占世界储量 13%,天然气储量占世界储量 30%,北极正迎来自然资源开发的时代。在南极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和法律上完全不同于北极地区,在南极条约保护下,尽管除南极科考目的外,尚无商业航运前景, 但南极观光活动每
2、年以 10 15速度上升。进入 21 世纪,极地地区吸引着国际社会的目光,寻求参与北极未来开 发的机遇,促进北极航运预期增长。 极地水域地理位置独特,环境条件特殊,船舶在极地水域航行时,因冰和 /或寒冷气候,以及其他不可低估的条件,存在附加风险。航行危险不仅是 “船 -冰 ” 碰撞 影响 船体结构 强度 ,而且是寒冷气候可能导致船舶稳性减弱、引起管路冰冻、航行设备失效和船员执行力下降,所有这些降低船舶的安全。 为尽最大努力减少和消除极地水域重大人命安全和环境破坏事件的发生实现安全、可持续的极地(北极)航运发展, 国际海事组织( IMO)颁布了 国际 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并分别通过国际海上人命
3、安全公约( SOLAS) 新增的 第 XIV 章“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和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 附则 I、 II、 IV 和 V 修正案 ,于 2017 年 1 月 1日实施,适用于所有极地水域操作的客船和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以下简称 “ 极地船舶 ” )。 极地规则主要目的是保护极地地区 脆 弱的生态环境,尽最大可能免受日益增 长 的极地航运活动的影响,以降事故促环 保 为原则,采用风险方法,针对极地水域 特 殊风险,提供了覆盖极地船舶构造、设 备、 操作、培训、搜救、环保等所有方面 的目 标和功能要求,以补充现有 IMO 公 约规则 要求。所有 北极地区港口的船舶
4、、 穿越北 极航行的船舶 、 以及在南极区域航 行的船 舶 将受极地规则约 束。 CCS 已颁布了船舶 冰区 加强 和 船舶防寒 南极地理区域 的规范要求, 构成 完整 的 船舶 规范 体系 ,但 具体 船舶设计方案和操作程序 要求 则 取决于 船东 的实际 需求。 极地船舶存在极地水域冬 季严寒季节航行、偶尔在寒冷环境航行、以 及极地水域夏季航行等不同操作模式,其设 计需要基于经济方法予以评审确定。本指南 旨在为实施 CCS 冰级规范和 防寒 规范、 IMO 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 提供技术 指 导。 北极 水域区域 1 目 录 引 言 1 第 1 章 通 则 . 1 第 1 节 一般规定
5、 . 1 第 2 节 环境风险 . 2 第 3 节 规范与规则 . 8 第 2 章 检验与发证 . 14 第 1 节 一般规定 . 14 第 2 节 检验发证程序 . 26 第 3 节 操作评估 . 30 第 4 节 证书和文件 . 34 第 5 节 等效冰级评估 . 36 第 3 章 船体结构与设备 . 38 第 1 节 材料和涂层 . 38 第 2 节 结构与布置 . 39 第 3 节 舵设备和船体附件 . 44 第 4 章 船舶稳性 . 48 第 1 节 完整稳性 . 48 第 2 节 破损稳性 . 48 第 5 章 机电设备 . 50 第 1 节 主推进装置 . 50 第 2 节 操舵
6、装置 . 56 第 3 节 甲板设备 . 56 第 4 节 电气设备 . 57 第 5 节 其他辅助设备 . 58 第 6 章 安全设备 . 60 第 1 节 消防安全系统 . 60 第 2 节 救生设备 . 61 第 3 节 航行设备 . 64 第 4 节 通信设备 . 66 第 7 章 极地水域操作 . 67 第 1 节 基本要求 . 67 第 2 节 操作能力和限制 . 67 第 3 节 极地船舶操作 . 74 第 4 节 风险管理 . 78 第 5 节 防污染操作 . 82 第 6 节 操作培训 . 84 附录 1 冰级对照 86 附录 2 POLARIS 87 附录 3 极地水域操作
7、船舶证书格式 92 附录 4 冰池试验 99 2 附录 5 船舶操作评估报告样本 103 附录 6 北极航道通航国家控制特殊要求 105 附录 7 南极水域特殊要求 112 1 第 1 章 通 则 第 1 节 一般规定 1.1.1 目的 1.1.1.1 本指南旨在为极地船舶设计、 设备配备、操作和检验发证提供指导 。 1.1.1.2 本指南也 可 为船东和船舶设计者提供极地船舶 北极航道 相关的国家法令、规则和标准的 信息。 1.1.2 应用 1.1.2.1 极地船舶设计操作能力取决于船东为其预定用途,包括破冰船舶、具有破冰能力运输船和具有抗冰能力的运输船舶,及其 预 定的操作条件,包括地理边
8、界、冰状况、季节等。 1.1.2.2 本指南包括极地规则和适用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实施这些要求的指导性内容。 本指南应结合强制性规范和规则予以应用,任何指导性内容均是可选措施。 在应用本指南时,鼓励基于操作评估,充分考虑船舶及其设备 预期操作的危险源 。 1.1.2.3 本指南基于极地船舶设计、建造、审图和检验发证的实践经验反馈将予以评审和更新。 1.1.3 定义 1.1.3.1 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以下简称 CCS“钢规”) 和 IMO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 ( Polar Code) (以下简称 IMO“极地规则”) 的定义适用本指南。 1.1.3.2 除另有规定外,本指南定义如下
9、 : ( 1) 极地船舶系指所有从事极地水域航行 的船舶,分如下类别: A 类船舶 系指设计用于在极地水域至少中厚当年冰,可能包夹旧冰的冰况中操作的船舶。 B 类船舶 系指不包括在 A 类,设计用于在极地水域内至少薄当年冰,可能包夹旧冰的冰况中操作的船舶。 C 类船舶 系指设计用于在开敞水域或在比 A 类和 B 类包括的冰况严重程度轻的冰况中操作的船舶。 ( 2) 护航船系指在护送另一艘船舶中具有较高冰区能力的船舶。 ( 3) 护航操作系指船舶在护航船介入帮助其移动的任何操作。 ( 4) 适居环境系指防止体温过低的通风环境。 ( 5) 破冰船系指操作特性可包括护航或冰区管理功能,动力供给和尺度
10、能 适合于在冰覆盖水域从事主动性操作的任何船舶。 ( 6) 冰级系指表明船舶设计用于在海冰状态下航行 的船级附加标志 ,包括 适用于 当年冰的冰级和 适用于旧冰的 极地级 。 ( 7)极地级( PC)系 指 根据 IACS 统一要求 URI 授予船舶的冰级。 ( 8) 破冰能力系指船舶以一个 持续航速 在冰盖水域独立 航行 的能力 ,以避免船舶发生冰困导致动力不足,或遭受最恶劣气候缺乏响应能力。 通常,船舶按在冰区预定操作任务需求设计破冰能力,分单向 (首向) 破冰能力和双向 (首向和尾向) 破冰能力。 ( 9) 最长预期待救时间 ( MaxETR) 系指提供生存支持的设备和系统的设计所采用的
11、时间,至少 5 天。 ( 10) 机械装置系指船舶安全操作必需的设备和机械及其相关管路和电缆。 2 ( 11) 极地服务温度( PST) 系指为预期在低气温操作船舶规定的温度 , 该温度应设为低于预定极地水域操作区域和季节的最低日均低温( LMDLT)至少 10 。 ( 12) 设计服务温度( DST)系指设计时为船舶设定的用于衡量材料、设备和系统在低气温环境下服务性能的一个温度指标,该温度由船东根据船舶的用途和服务工况确定,一般应设为低于拟定的船舶操作区域和季节的最低日均低温( LMDLT)至少 10, 设计服务温度( DST)数值 上等于 极地服务温度( PST) 。 ( 13) 低气温操
12、作船舶 系指预期驶往或穿越最低日均低温( LMDLT)低于 -10 区域的船舶。 ( 14) POLARIS 系指 IMO 以通函发布的冰区操作能力和限制评估方法“ 极地操作限制 评估 风险 指数系统” 的缩写 。 ( 15) PSC 系指极地船舶证书的缩写。 ( 16) PWOM 系指极地水域操作手册的缩写。 ( 17) FSICR 系指芬兰瑞典冰级规范缩写 。 ( 18) NSR 系指俄罗斯联邦声称的北极北方海航路的缩写。俄罗斯联邦颁布的北方海航路航行规则 , 简称 NSR 规则。 ( 19) ASPPR 系指加拿大颁布的北极航运防污染规则的缩写。 第 2 节 环境风险 1.2.1 概述
13、1.2.1.1 极地船舶应设计、装备和建造成具备操作极地水域操作能力,以抵御预期冰况、低气温、结冰 、 高纬度 、 极昼 /极夜 、恶劣天气 、 偏远 等环境风险,考虑与之相适应的极地水域的操作限制。 1.2.1.2 船东须确认最适合其需求的极地船舶操作能力。船长在极地船舶操作期间负有随时评估实际冰和气温状况,并确保船舶在其设计的操作能力范围内操作的责任。 1.2.1.3 极地船舶配备的极地水域操作手册须包括船舶设计的冰级、极地服务温度,以及任何操作限制和安全操作冰状态。 1.2.2 海冰环境 1.2.2.1 本指南使用如下表 1.2.2.1 所述的世界气象组织( WMO)的海冰类型及厚度的定
14、义 。 冰 类型 的定义 表 1.2.2.1 冰类型 厚度 ( cm) 新冰( New Ice) 10 初期冰( Young Ice) 灰冰( Grey Ice) 10-15 灰白冰( Grey-White Ice) 15-30 当年冰( FY) 薄当年冰,第 1 阶段( Thin First Year Ice, First Stage) 30-50 薄当年冰,第 2 阶段( Thin First Year Ice, Second Stage) 50-70 中当年冰( Medium First Year Ice) 70-120 厚当年冰( Thick First Year Ice) 120 旧
15、冰( Old Ice) 二年冰( Second-Year) 250 3 冰类型 厚度 ( cm) 多年冰( Multi-Year) 300 陆缘冰( Ice of Land Origin) 冰架( Ice Shelf) 海岸连接露出水面 2 至 50 m 的浮动冰层 固定冰 ( Fast Ice) 沿着海岸并与海岸牢固冻结的海冰,其附着在海岸、冰壁、冰崖,以及浅滩或搁浅的冰山之间 1.2.2.2 冰密集度( Ice Concentration)系指在视野范围内海面上浮冰覆盖的比例量,以十分法度量,冰密集度可分为八级,列于表 1.2.2.2。冰密集度大小用以表示船舶在冰区中航行困难程度。 1.2
16、.2.3 冰况( Ice condition)系指水域内海冰存在的程度,通常以一种或多中冰类型及其厚度、冰密集度和浮冰尺度等特征表示。 冰密集度 表 1.2.2.2 冰密集度 解释 图示 可航行性 0/10 无冰( Ice Free) 自由航行 1/10 开敞水域( Open Water) 1/103/10 散冰( Very Open Drift) 不能按预定航向航行 4/106/10 疏冰( Open Drift) 航行有障碍 7/108/10 密冰( Close Pack) 9/10 集冰( Very Close Pack ) 无破冰船支援难以单独航行 *9/10 满冰( Compact
17、Ice) 10/10 坚冰( Consolidated Ice) 1.2.2.4 冰情( Ice regime)系指一个水域内任何类型的冰,包括开敞水域,混合分布相对一致的冰况。 1.2.2.5 冰山水域系指陆源冰密集度小于 1/10 的可自由通航水域。可能存在海冰,但所有冰的总密集度不应超过 1/10。 1.2.2.6 EGG 规则 系指根据国际气象组织( WMO) 定义的 方法,采用图表的方式综合所有与冰 情 ( Ice regime) 相关的信息,包括冰密集度、冰 况 等级、冰块尺度信息等,将船舶在冰区航行的风险等级进行数值化显示。 4 图 1.2.2.3 EGG 规则示意图 1.2.3
18、 低气温环境 1.2.3.1 在低气温区域 和或季节 操作的极地船舶应考虑暴露结构、设备和系统表面遭受的环境温度,并 采取 适当的保护措施和 /或操作控制 的防寒 措施,以确保船舶及设备具备 在 极地服务温度( PST)环境下的操作能力。 防寒措施设计参 见 CCS“钢规” 第 8 篇第 23 章 低气温环境下操作船舶的补充规定 。 1.2.3.2 极地服务温度取船舶预定操作区域的 最低日均低温 ( LMDLT)以下 10 。 图 1.2.3.2提供气温定义 的 图示, 其中: ( 1)“ 平均 ”系指 统计平均至少 10 年 ; ( 2)“ 低温 ”系指 一天 24 小时中最低温度 ; (
19、3)“ 最低 ”系指 一年中最低温度 ; ( 4)“ 日均高温( MDHT) ”系指 平均日最高温度 ; ( 5)“ 日均 均温 ( MDAT) ”系指 平均日平均温度 ; ( 6)“ 日均低温( MDLT) ”系指 平均日最低温度。 图 1.2.3.2 气温定义 1.2.3.3 极地船舶的极地服务温度是由船东或船舶设计者根据船舶预定极地操作区域日均低温确定。如果极地船舶预定操作区域有可靠的环境温度记录,极地服务温度可排除所有发生概率低于 2.5%的记录值后统计获得。对于季节性限制操作的船舶,取操作期间最低记录值。 1.2.3.4 极地服务温度( PST) 注: Ct 冰区面积占整个水域面积的
20、比率; Ca、 Cb、 Cc 不同厚度冰占整个水域面积的比率; Sa、 Sb、 Sc 不同厚度冰的冰况等级; Fa、 Fb、 Fc 冰块尺度。 5 ( 1)船体结构和设备、甲板机械、消防设备和系统、救生设备的材料的设计服务温度 ( DST)取船东或船舶设计者确定的极地服务温度 (PST)。 ( 2)结构、设备和管路的加热布置以及液舱防冻保护和舱室加热系统等应虑及船舶操作的 预期 最低环境温度( MAT),并由船东、船舶设计者确定。如果缺乏预期最低温度数据,则预期的最低环境温度取极地服务温度( PST)以下至少 10 。 1.2.3.5 南极和北极水域最低日均低温( LMDLT)见图 1.2.3
21、.5( 1)和( 2),供参考。 图 1.2.3.5( 1)南极水域冬季最低日均低温( LMDLT) 6 图 1.2.3.5( 2)北极水域极冬季最低日均低温( LMDLT) 1.2.3.6 北极水域东北航道夏季是在 7 月中旬到 11 月中旬。夏季冰雪开始融化,导致气温接近 0 。随着各区域夏秋季变化,气温降到 0 以下,喀拉海和拉普捷夫海北部和东西伯利亚海中部的夏秋季转换期在 8 月下旬;喀拉海和拉普捷夫海中部,以及楚科奇海和巴伦支海北部夏秋季转换期发生在 9 月下旬。 巴伦支 海 西南部气温在 11 月中旬之前可能不会降到冰冻温度。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北极东 北航 道夏季气温不会低于 -1
22、0 。 1.2.4 结冰 1.2.4.1 在可能发生结冰区域和时期内操作的极地船舶应考虑暴露结构和设备表面的积冰 ,以消除结冰对船舶稳性和船上设备和系统的影响。 1.2.4.2 在如下区域 ( 见图 1.2.4.2) 操作的船舶应考虑结冰: ( 1) 西经 28o 及冰岛西海岸之间的北纬 65o30以北的区域,冰岛北海岸的北面区域;北纬 66o 西经 15o 至北纬 73o30东经 15o 的恒线以北区域;在东经 15o 及东经 35o 之间的北纬73o30 ; ( 2) 结冰季节的白令海区域 ; ( 3)南纬 60o 以南地区。 图 1.2.4.2 结冰区域分布图 1.2.4.3 结冰发生在
23、 0 及以下气温,并且降水天气和 /或海水飞溅的状况,结冰程度与气温、风速和水温有关 , 其关系 可参考 图 1.2.4.3。船舶结构表面的结冰程度取决于: ( 1)航速; ( 2)相对于风、浪、流的航向; ( 3)船舶长度; ( 4)干舷高度。 结冰程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7 注:来源于 中国 海事局 北极 ( 东北航道 ) 航行指南 。 图 1.2.4.3 风速与结冰状态 1.2.4.4 在可能发生结冰的区域和时期操作的极地船舶应通过稳性计算确定最大结冰量,以提供船长和船员监控船舶结冰状态的参数,并在极地水域操作手册( PWOM)中规定船舶结冰监视和清除程序,采取措施减少和清除积冰,使船舶
24、结冰状态保持在设计范围之内,如冰积聚不能控制或清除,船舶应尽可能航行到遮蔽或温暖区域。表 1.2.4.4 提供了不同长度船舶的发生严重结冰状态的风速阈值。 船舶的发生严重结冰状态的风速阈值 表 1.2.4.4 船长( m) 15 30 50 75 100 150 有义波高 h1/3( m) 0.6 1.2 2.0 3.0 4.0 6.0 风速( m/s) 5.0 7.4 9.8 12.5 15.0 20.0 1.2.5 高纬度 1.2.5.1 当前全球海事数字通信系统尚未覆盖极地水域,导致与全球海事数字通信卫星相关的通信设备在纬 度 80o 及以 上 区域 使用出现信号不稳和 /或中断等现象。
25、此外,高纬度地磁场水结冰率 ( cm/hr.) 0.7 0.72.0 2.0-4.0 8 平分量很小,磁罗经指向力很弱,以及受当地磁差和磁暴影响,和 /或极光磁干扰,磁罗经在纬度 80o 以上误差极大。而且在高纬度地区,天体星座识别难,观测天体定位机会少。因此,高纬度航行影响航行系统、通信系统和冰况图像信息的质量。 1.2.5.2 在纬度 80o 及以上航行的极地船舶应 配备适合高纬度海区使用的 通信和导航设备。 1.2.6 其他环境 1.2.6.1 极地高纬度地区存在极昼或极夜环境 : ( 1) 冬冬季月份持续黑暗时间长,导致能见度持续不良,影响安全航行 。 极地船舶 考虑适当的 附加 照明
26、配备,如 探测照灯、 在 冰盖区域航行 安排附加 值班 瞭望 , 以 减轻船员 冰情 观察 疲劳。 ( 2) 夏季月份持续白天时间长, 导致船员疲劳和 冰区值班 人员 眼睛影响 。极地船舶考虑采取措施, 以避免船员工作效能 影响 。 1.2.6.2 极地水域 地理位置偏远,水文数据和资料缺乏或不完整或不准确、助航设备和航标设施缺失、岸基搜救设施( SAR)部署有限,导致搁浅概率增加,应急通信能力不足,和应急响应延迟。极地船舶应考虑 增强自身的应急响应能力配备。 1.2.6.3 船员可能缺乏极地操作经验,存在人为失误的可能性 ,极地船舶应配备经足够培训和具有经验船员。 1.2.6.4 极地水域气
27、候条件 恶劣 并多变 ,存在事件升级的可能性 ,极地船舶应进行充分航次策划,并具有充分的气候预报收集和分析渠道。 1.2.6.5 极地水域对有害物质和其他环境影响具有敏感性,一旦发生污染事件,水域环境恢复 时间 长。极地船舶应实施零排放构造和操作控制。 第 3 节 规范与规则 1.3.1 概述 1.3.1.1 极地 水域是敏感性环境。 基于极地水域可持续安全航运和环境保护目标, 相关公约、规则、规范要求 极地船舶 及其设备应设计和配备成 具有足够 的 极地水域 的 操作能力, 以抵御预期极地水域环境风险, 包括: ( 1) 船体结构和推进系统满足适当的 冰级要求; ( 2) 推进功率和机械设备
28、 具有 在有冰水域移动能力; ( 3)船舶设备具有经受低气温和 结冰状态 能力; ( 4) 船舶通导设备适合预定 高纬度 区域航行 ; ( 5) 船舶应急设备和系统具备在 偏远区域 应急响应的能力 。 1.3.1.2 极地船舶应实施规定操作限制,以确保其极地水域实际航行不超出设计的操作能力,包括: ( 1)配备船舶专门的极地水域操作手册 ; ( 2)进行极地水域航次策划,编制航次计划; ( 3)配备具有极地水域操作资格船上人员。 1.3.1.3 SOLAS 公约第 XIV 章极地水域操作船舶安全措施及其引用的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 IMO“ 极地规则 ” )规定 极地船舶应持有船旗国主管机
29、关 签发或授权签发 的极地船舶证书,才能进入极地水域操作。 9 1.3.1.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CLOS) 234 条 规定“ 沿岸国对冰封水域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冰封水域沿海国有权制定和执行非 歧视性 的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减少和控制船只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冰封区域对海洋的污染,这种区域内的特别严寒气候和一年中大部分时候冰封的情形对航行造成障碍或特别危险,而且海洋环境污染可能对生态平衡造成重大的损害或无可挽救的扰乱。这种法律和规章应适当顾及航行和以现有最可靠的科学证据为基础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 北极水域相关沿岸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234 条下,建立国家冰区航行控制系统,包括
30、: ( 1)俄罗斯北方 航道 航道航行规则( NSR 规则); ( 2)加拿大北极航运防污染规则( ASPPR) 。 1.3.1.5 极地船舶适用公约、规则、规范 见 图 1.3.1.5 所示 。 图 1.3.1.5 极地船舶适用要求框架图 1.3.2 极地船舶典型损坏 1.3.2.1 船舶在极地水域安全航行的主要挑战是冰 和低温 。因实际冰况的多样性,难以确定每艘极地船舶在所有冰况中遭受冰撞击产生的准确冰压力和冰载荷,极地船舶相关规范基于极地水域操作经验和损坏统计予以制定。 1.3.2.2 损坏可能有不同的情景形式 , 典型损坏 见表 1.3.2.2。 表 1.3.2.2 操作情景 可能原因
31、 典型损坏区域 10 操作情景 可能原因 典型损坏区域 冰区航行 在冰覆盖水域高速 1前进时,与浮冰冲撞 首部区域和首部过渡区域 与水面以下的冰脊和冰区水道的边缘的冰块擦碰 船长范围内的舷侧、舭部和船底区域 严重冰况下倒退 尾部区域,特别是舵和螺旋桨 冰场移动,封闭冰区水道,被困冰中,遭受高冰压力 船中舷侧平直区域 船体板与冰摩擦 腐蚀率增加 船舶受冰载荷作用 增加结构振动 海底吸口吸入海冰 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护航操作 尺度和推进功率比跟随船舶小的前艘船被困冰中 跟随船舶碰撞前艘船舶 破冰船引航距离短,并被困冰中 被护航船舶碰撞破冰船舶 在港操作 港内冰砾( ice rubble)厚并夹岩石、
32、木头和其他材料 损坏船体和机械部件 低温操作 低温影响材料特性,增加脆性和热膨胀,降低许用应力 设备使用时损坏 燃油、液压油和润滑油的粘度增厚或冻结 设备不能运行 甲板和货物设备的冷表面的湿气凝结和冰冻 设备使用困难 船员得低体温症风险 冻伤,甚至死亡 , 嗜冷菌的影响 船舶上层建筑上的飞溅海水和雨水在暴露表面冻结 降低船舶稳性、关闭设施不能操作 、 影响设备的通风 1.3.3 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 IMO“ 极地规则 ” ) 1.3.3.1 国际海事组织( IMO)以 MEPC.264( 68) 和 MSC.385( 94) 通过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并分别通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3、( SOLAS) 新增的 第 XIV 章 “ 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 ” 修正案,和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 附则 I、 II、 IV 和 V修正案,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强制实施,适用于所有极地水域操作的客船和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以下简称 “ 极地船舶 ” )。现有极地船舶应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后第 1 次 中间 /换证 检验符合极地规则适用要求。 1.3.3.2 IMO“极地规则” 规定极地船舶船体结构、机械装置、稳性、水密和风雨密关闭装置、消防、救生设备、航行安全、通信、航次策划和船员配备和培训,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船舶及设备,以及操作等方面的要求,
34、补充现有 IMO SOLAS、 MARPOL、 STCW 公约相关规则1船舶推进功率相对其尺度偏大,则会提高船舶航速,船体结构加强应与推进功率 相 匹配。 11 要求。 1.3.3.3 IMO“极地规则” 规定极地船舶的冰级要求满足 IACS 极地级规范。采用其他冰级规范设计的极地船舶,则应进行等效冰级评估。 1.3.3.4 IMO“极地规则” 对极地规则应用程度,包括冰级选择、低气温操作能力,取决于与其用途相适应的预期在极地水域操作条件,达到 船舶及设备加强水平与开敞水域性能的平衡,包括: ( 1)区域和季节; ( 2)操作模式和支持程度 ; ( 3)操作灵活性; ( 4)主管机关要求。 1
35、.3.4 冰级规范 1.3.4.1 CCS“ 钢规 ” 第 8 篇第 13 章极地航行船舶的补充规定 ,直接纳入 IACS 极地船舶规范( IACS URI1、 I2 和 I3),极地级 列于表 1.3.4.1, 适用于 A 和 B 类极地船舶和任何存在多年冰水域航行的船舶。极地船舶选择最合适的极地级是船东的责任。 PC1 是最高级。 极地级 表 1.3.4.1 船舶类别 冰级 冰状况(基于 WMO 冰术语) 极地操作限制 冰类型 最大冰厚度 季节 模式 A PC1 所有冰状况 无限制 PC2 中等厚度多年冰 3.0m 全年 独立 * PC3 二年冰,夹旧冰 3.0m 全年 独立 * PC4
36、厚当年冰,夹旧冰 2.0m 全年 独立 * PC5 中等厚当年冰,夹旧冰 1.2 m 全年 独立 * B PC6 中等厚当年冰,夹旧冰 0.95 m 夏秋季 独立 # PC7 薄当年冰,夹旧冰 0.70m 夏秋季 独立 # 注 : ( 1) *PC 级 船舶 要求独立连续航行,否则限定操作限制 ,满足规范相应要求可授予 “Icebreaker” 附加标志 ( 2) #PC6 和 PC7,如采用球首结构,则作出操作限制,避免以冲撞方式操作。 1.3.4.2 极地航行船舶补充规定分成结构和机械要求两部分 : ( 1) 船体结构尺寸设计 所用的 冰载荷采用典型 船体与 浮 冰 擦碰模型 。冰载荷是基
37、于 船舶 压碎碰撞浮冰 、 有效吸收撞击动能的假定 ,在此基础上 确定冰载荷计算方法,考虑 了 冰厚度、冰强度(挤压力)、船体形式、船舶尺度和航速。 具有破冰能力极地船舶和破冰船的 总强度计算还应考虑 冲撞破冰 模式。 ( 2) 机械要求 是 基于螺旋桨接触大块冰的螺旋桨 /冰相互作用载荷确定。冰块尺寸随冰级变化。 1.3.4.3 CCS“钢规” 第 2 篇第 4 章第 2 节 船体 冰区加强要求 和第 3 篇第 14 章 冰区 航行的 加强要求 ,除 B 冰级外,直接纳入芬兰瑞典冰级规范( FSICR),适用于存在当年冰水域操作的船舶。根据 波罗的海海洋环境委员会( HELCOM) 建议 ,
38、 按 25/7 波罗的海区域冬季航12 行安全通告, IA SUPER 和 IA 冰级即对应 CCS B1*和 B1 冰级,分别与 PC6 和 PC7 等效。 FSICR 是基于波罗的海区域冰区管理模式制定。破冰船进行全天候协助航行船舶,而非开辟冰区航道进行护航,规范 规定最小 主机功率要求,以保证航行船舶在破冰船开辟的航道中以 5 节航速独立航行。主机功率计算基于船体形式,具有破冰能力设计的船舶将减少主机功率,反之亦然。规范也接受冰池模型试验结果替代,作为船舶性能标准,如 B1 冰级冰池模型试验以 5 节航速在碎冰航道对应 1m 冰厚度进行。 CCS 冰级及与芬兰瑞典冰级规范( FSICR)
39、和北极航运防 污染规则( ASPPR)冰级对应 情况见附录 1。极地船舶选择最合适的冰级是船东的责任。 B1*是最高级。 1.3.5 防寒规范 1.3.5.1 CCS“钢规” 第 8 篇第 23 章 低气温环境下操作船舶的补充规定 ,给出了基于设计服务温度( DST) ,对如下方面采取 相应防寒和 /或防冰除冰措施 : ( 1)暴露的船体结构和设备系统材料性能; ( 2)船舶积冰稳性; ( 3)居住舱室和脱险通道畅通; ( 4)驾驶台设计和航行设备保护; ( 5)机械装置与管系; ( 6)锚系泊起货设备; ( 7)安全设备和系统; ( 8)货物系统; ( 9)压载系统; ( 10)人员保护。
40、1.3.5.2 防寒措施包括如下: ( 1)选用耐低温性能材料和设备,以保持低温性能; ( 2)遮蔽保护布置,以防止结冰、结雪; ( 3)罩盖,以保护设备 /装置 /附件,免受结冰雪; ( 4)安装加热装置,包括电伴热装置、空调暖风系统 /设备,以提供设备和系统的热量; ( 5)除冰防冰措施,包括蒸汽、热水、热气、手动工具、泄排水布置、防积冰涂层,以清除冰雪积聚; ( 6)人员防寒,提供人员保暖防护用品,防止冻伤; ( 7)稳性储备,结冰稳性计算校核。 1.3.5.3 任何防寒措施不应对船舶及设备功能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1.3.5.4 防寒附加标志 见表 1.3.5.4。 极地船舶防寒附加标
41、志类别 表 1.3.5.4 操作条件 适用船舶类别 附加标志 建议 DST 选择 全年极地水域操作 A 类 ACC-POLAR( DST) -40 及以下 季节性极地低温环境操作 A 和 B 类 -15 -40 ,取决于操作季节和区域 13 偶尔极地水域操作 B 和 C 类 DE-ICE 仅船体结构选择满足 DST材料 A、 B、 C H( DST) 注: DST 与极地船舶证书规定的 PST 一致。 1.3.6 IMO 指南和导则 1.3.6.1 极地船舶设计和操作考虑如下 IMO 指南和导则: ( 1) A.852( 20) 决议 船上紧急情况应急计划整体系统构成指南; ( 2) A.89
42、3( 21) 决议 航程计划指南草案; ( 3) A.999( 25) 决议 在偏远区域营运客船的航程计划指南; ( 4) MSC.191( 79) 决议 船载航行显示器有关航行信息显示的性能标准; ( 5) MSC.1/Circ.1184 通函 客船远离搜救设施水域作业时应急部署加强导则; ( 6) MSC.1/Circ.1185 通函 冷水求生 指南 ; ( 7) MSC/Circ.504 通函 碎冰条件下的海水进口设计和构造导则; ( 8) MEPC.163( 56) 决议 南极条约区域压载水置换导则; ( 9) MEPC.1/Circ.674 通函 降低船舶冲撞鲸类动物的风险导则。 1
43、4 第 2 章 检验与发证 第 1 节 一般规定 2.1.1 适用范围 2.1.1.1 本章指南适用于极地船舶如下检验: ( 1) 按船旗 国 授权进行法定检验,签发极地船舶证书; ( 2) 本社入级检验,授予冰级和 /或防寒附加标志。 2.1.1.2 本章也提供极地船舶签发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IOPP 证书 ) ,以证实符合极地规则 PII-A 部分要求。 2.1.2极地船舶证书签发 2.1.2.1 除 C 类货船外,极地船舶经初次或换证检验,确认符合 IMO“极地规则” 相关要求后,签发 极地船舶证书; 2.1.2.2 对 C 类货船,如果操作评估结果符合 IMO“极地规则” 而不要求增
44、加设备或改装结构, 极地船舶证书可基于文件验证予以签发,在下一次计划检验时,进行船上检验,确认证书的继续有效。 2.1.2.3 除另有规定外,与 极地船舶证书签发与签署有关的各类检验可与表 2.1.2.3 所列SOLAS 第 I 章法定证书的同类检验同时进行,证书的有效期、检验日期和签署应按 SOLAS公约第 I/14 条规定, 与 相关法定证书相协调。 极地船舶证书与 SOALS 其他法定证书协调 表 2.1.2.3 序号 SOLAS第 I章法定证书 “极地规则” Pt.I-A/1.3证书 证书类别 章节 证书 章节 1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I/12, II-1、 II-2、 XII 极地船舶
45、证书 PI-A/Ch3、 4、 5、 6、 7 2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I/12, II-1、 II-2、 III、 V PI-A/Ch7、 8、 9 3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I/12、 IV PI-A/Ch10 4 货船安全证书 I/12、 II-1、 II-2、 III、 IV、V PI-A/Ch3、 4、 5、 6、 7、8、 9、 10 5 客船安全证书 I/12、 II-1、 II-2、 III、 IV、V 注:极地船舶证书附设备记录,记载 IMO“极地规则” 要求的设备。 2.1.3 附加标志授予 2.1.3.1 极地船舶按其预期极地水域操作条件,可授予 如表 2.1.3.1 所示
46、类别的附加标志 。 表 2.1.3.1 操作条件 附加标志 选择指南 预期极地水域冰区操作 冰级附加标志 见本指南第 1 章 1.3.4 预期低气温环境操作 防寒附加标志 见本指南第 1 章 1.3.5 15 2.1.3.2 A 类和 B 类极地船舶须满足 CCS“钢规” 第 8 篇第 13 章极地航行船舶的补充规定,并经审图或评估和检验,确认符合性后, 须 授予一个适当的极地级附加标志: ( 1) A 类极地船舶: PC1 5; ( 2) B 类极地船舶: PC6 7。 2.1.3.3 具有冰级的 C 类极地船舶可选择一个 CCS“钢规” 第 2 篇第 4 章第 2 节冰区加强定义的适当冰级
47、,并经审图或评估和检验,确认符合性后,授予冰级附加标志。 2.1.3.4 极地船舶按设计服务温度参照表 1.3.5.4 选择适当防寒附加标志,并经审图或评估和检验,确认其 防寒措施 满足 CCS“钢规” 第 8 篇第 23 章 低气温环境下操作船舶的补充规定 ,并符合极地规则的相关功能要求,授予 相应的 防寒附加标志 。 2.1.3.5 极地船舶根据预期操作条件应用 IMO“极地规则” PI-A 适用要求, 表 2.1.3.5 提供了审图 和检验 要求的 实施 指南。 2.1.3.6 冰级和防寒附加标志参照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7 条,排列在CSA 入级符号之后适当位置
48、。举例如下 (斜体字所示 ): CSA, Icebreaking, Research Ship, PC3, H(-40oC), ACC-POLAR( -30 oC) ,PSPC(B),Helicopter Facilities, In-Water Survey, , CLEAN, GPR, BWMP, COMF(NOISE)2,COMF(VIB)2 CSM, AUT-0, OMBO, DP-2, PMS, Electrical Propulsion System 16 表 2.1.3.5 IMO“极地规则” PI-A 适用极地操作条件的规定要求及其审图和检验要求 规则条款号 规定要求 极地水域
49、操作条件 审图、建造 /初次检验 建造后检验 通用 冰区 低温 结冰 高纬 长昼夜 偏远 护航 AS IS SS/RS 2.3.1 船上配备极地水域操作手册 X 确认船上配备手册,并适用该船操作特点 X X X 2.3.2 手册应包含确定冰区能力和限制方法 X 核查手册包含主管机关批准的方法,可接受 IMO 颁布的 POLARIS。 2.3.3 手册应包括基于风险的正常操作程序 X 核查程序的完整性 2.3.4 手册应包括基于风险的应急操作程序 X 核查程序的完整性 2.3.5 手册应包括基于风险的异常操作程序 X 核查程序的完整性 2.3.6 手册应包括基于风险的护航操作程序 X 核查程序的完整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