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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防火(2014版).pdf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298656 上传时间:2018-10-11 格式:PDF 页数:42 大小:2.0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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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幕墙的防火设计部分 2015/12/29 1 5.1 民用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 住宅建筑 单层、多层 一类 二类 高层 公共建筑 单层、多层 一类 二类 高层 2015/12/29 2 民用建筑分类:住宅建筑 一类 高层住宅建筑: 2015/12/29 3 民用建筑分类:住宅建筑 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2015/12/29 4 民用建筑分类:住宅建筑 单层、多层住宅建筑: 2015/12/29 5 民用建筑分类:公共建筑 一类 高层公共建筑: 2015/12/29 6 民用建筑分类:公共建筑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一 类高层公共建筑: 2015/12/29 7 民用建筑分类:公共建筑 单层、多层公

2、共建筑: 2015/12/29 8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名称 耐火等级 允许建筑高度或 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m2) 备注 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按本规范 5.1.1条确定 1500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按本规范 5.1.1条确定 2500 三级 5层 1200 四级 2层 600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一级 500 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000m2 2015/12/29 9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

3、允许建筑面积 S平面示意图: 2015/12/29 10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S平面示意图: 2015/12/29 11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面积为 2A)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S平面示意图: 【 注释 】 设 A+B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面积为 2A时, 则此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 A,即 S=2A+B,新增加的 A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 2015/12/29 12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2015/12/29 13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 注释 】 以自动扶梯为例 ,其防火分区面积 ( S)

4、 应按上 、 下层相连通面积叠加计算 , 即 S=S1+S2+ +Sn,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 5.3.1条的规定时 ,应划分防火分区 。 2015/12/29 14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2015/12/29 15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2015/12/29 16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2015/12/29 17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2015/12/29 18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 建筑外墙上 、 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 1.0m、 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

5、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 上 、 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 0.8m。 【 见图示1】 【 注释 】 1.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 上 、 下层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执行括号内数字 。 2.如下部外窗的上沿以上为上一层的梁时 , 该梁高度可计入上 、 下层开口间的墙体 高度 。 2015/12/29 19 当上 、 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 , 可设置防火玻璃墙 , 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1.00h, 多层建筑的防火 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 低于 0.50h。 外窗的 耐火 完整性不应低于 防火玻璃墙的耐火 完整性要求 。【 见图示 2】 2015/

6、12/29 20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 1.0m;小于 1.0m时 , 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 0.6m的隔板 。 【 见图示 3】 实体墙 、 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 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 2015/12/29 21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6 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 6.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 ,幕墙与每层楼板 、 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 【 见图示 】 【 注释 】 1.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 上 、 下层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执行括号内数字

7、 。 2015/12/29 22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10 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性 、 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 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 , 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 。 【 见图示 】 【 注释 】 “ 可燃 、 难燃材料的墙体 ” , 主要指设置广告牌所在部位的墙体本身是由可燃或难燃材料构成 ,或该部位的墙体表面设置有由难燃或可燃材料的保温材料构成的外保温层或外装饰层 。 2015/12/29 23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6 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 6.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 ,幕墙与每层楼板 、 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

8、火封堵材料封堵 。 【 见图示 】 【 注释 】 1.实际工程中 , 存在受震动和温差影响易脱落 、 开裂等问题 , 故规定幕墙与每层楼板 、 隔墙处的缝隙 , 要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 。 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 , 如玻璃棉 、 硅酸铝棉等 , 也可以是难燃材料 , 应保证其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除能发生膨胀变形外 , 并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 。 2.防火封堵材料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防火膨胀密封件 GB16807等的要求 。 2015/12/29 24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6 天桥和连廊 6.6.4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 、 连廊 , 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

9、的措施 。当仅供通行的天桥 、 连廊采用不燃材料 , 且建筑物通向天桥 、 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 , 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 。 【 见图示 】 2015/12/29 25 2015/12/29 26 6.6 天桥和连廊 6.7 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 6.7.1 建筑的内 、 外保温系统 , 宜采用燃烧性能为 A级的保温材料 , 不宜采用 B2级保温材料 , 严禁采用 B3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 【 注释 】 1 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 , 火灾危险性很低 , 不会导致火焰蔓延 。 因此 , 在建筑的内 、 外保温系统中 , 要尽量选

10、用 A级保温材料; 2 B2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 , 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热辐射时 , 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 , 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 如果必须要采用 B2级 保温材料 , 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 。 同时 , 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 如分别堆放 、 远离焊接区域 、 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 3 B3级保温材料 属于易燃材料 , 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等点燃 , 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 , 无论是在施工 , 还是在使用过程中 , 其火灾危险性都非常高 。 因此 , 在建筑的内 、 外保温系统中严禁使用 B3级保温材料; 4 本条规定的基层墙

11、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 , 即为本规范第 3.2节和第 5.1节对建筑外墙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 , 不考虑外保温系统的影响 。 2015/12/29 27 6.7.2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 , 保温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 , 用火 、 燃油 、 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 、 避难走道 、 避难间 、 避难 层等场所或部位 , 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级的保温材料; 2 对于其他场所 , 应采用低烟 、 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 B1级的保温材料; 3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 图示 1】 。 采用燃烧性能为 B1级的保温材料时 , 防护层的厚

12、度不应小于 10mm【 图示 2】 。 2015/12/29 28 6.7 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 6.7.3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 , 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 B1、 B2级时 ,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 50mm。 【 见图示 】 【 注释 】 1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无空腔的复合保温结构体系时 , 由两侧保护层和中间保温层共同组成的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第 3.2节和第 5.2节对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要求; 2 本条所规定的保温复合墙体体系主要指夹心保温等墙体系统 , 保温层处于

13、结构构件内部 ,与保温层两侧的墙体和结构受力体系共同作为建筑外墙使用 , 但要求保温层与两侧的墙体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存在空隙或空腔 。 该类保温体系的墙体同时兼有墙体保温和建筑外墙体的功能 。 2015/12/29 29 6.7 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 6.7.4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 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 6.7.5 与基层墙体 、 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 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时 ,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 建筑高度大于 27m, 但不大于 100m时 ,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

14、1级; 3) 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时 ,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级; 2 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 , 其他建筑: 1) 建筑高度大于 50m时 ,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 建筑高度大于 24m, 但不大于 50m时 ,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1级; 3) 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时 ,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级 。 【 注释 】 1 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级的材料 , 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 300mm; 2 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 , 其耐火完整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T12513中对非隔热性镶玻璃构件的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进行测定 。 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门 , 其 耐火完整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门和卷帘耐火 试验方法 GB/T7633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 。 2015/12/29 30 6.7 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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