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履行的规则及抗辩权,第八组,合同履行的规则,*约定欠缺的补救 *约定欠缺的规定,合同履行的规则,约定欠缺的补救,合同生效后:1、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 约定或不明确的 2、 补充协议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约定欠缺的规定,合同履行的规则,之,若上述方法行不通,按书上六条按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 价款或者报酬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或政府定价标准履行地不明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可以随时履行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原则履行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履行费用的原则,1、承包商甲和业主乙签订一份住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没有明确该住宅楼的隔音标
2、准,,(按照第一条原则,只要按住宅楼隔音的通常标准即可。但在适用通常标准时,要充分考虑该住宅楼地处繁华的街道边。),2、甲商务中心与乙石油公司签订一份A型号柴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每月向甲提供120吨柴油,以用于甲综合大楼各动力设备,合同没有明确供油期限。,该如何处理以下情境,(对此乙公司可以随时向甲供油,但应该給甲必要的准备时间。该准备时间应当包括甲中心为储备柴油的准备时间。),3、基本情况如同案例2,但合同中没有明确每月120吨是分批运送还是一次运送,(考虑到甲商务中心油量每天4吨,甲中心储油罐储量为12吨。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原则,乙公司应当每隔3天送一次油,每次送油量为12
3、吨。),4、合同约定“由乙方石油公司运送到甲方商务中心大楼仓库”,但没有约定运费由哪方负担。,(运送费用由石油公司负担),5、A市甲实业发展总公司与B市乙房地产签订一份楼宇买卖合同,楼宇位于C市。合同没有规定合同履行地,(由于楼宇属于不动产,该合同履行地属于C市),6、甲商贸公司与乙家具厂签订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为丙市,甲公司为出卖人,合同对木材价格约定不明确。,(如果不能通过其它合理方式确定木材价格,应该按照该合同订立时 丙市该类木材市场通常价格履行),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价格计价,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
4、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逾期履约执行不利于违约方的价格),棉花收购站甲与棉农乙在3月10日订立一份皮棉买卖合同,约定乙须向甲提供800担皮棉,每担100元。合同约定交付期限为11月5日至11月20日,价格按照政府定价。(1)若11月10日,乙向甲提供500担,但此时政府调整皮棉价格,每担比3月10日贵15元,甲应以 元每担收购。(2)若乙在11月25号交货,由于皮棉出口价格上涨,政府此时调整价格为120元每担,甲此时应以 元每担收购。价格下降为95元每担呢?甲此时又应该以 元收购。(3)若乙在交
5、付期限内交货,而甲没有按时支付货款。当甲逾期支付时皮棉上涨价格为130元每担。甲应按照每担 元付款。,115,100,95,130,抗辩权,同时履行 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定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定义,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地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条件,(1)须基于同一份双务合同。(2)须双方所负债务均已到清偿期。(3)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提出债务,或者履行不适当。(4)对方对待
6、给付是可能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例如: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疾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要求是否合理?,适用,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义务,到同时履行的时间该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只能部分履行,该当事人有权就其不能履行的部分拒绝给付,只为相应给付。,同时履行抗辩权,2004年4月,王某通过某市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看中了张小姐在该市海滨花园的一套房子。双方一拍即合,于4月3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7、,约定王某以34万元(包括转让税费)的价格买下了张小姐的这套房,合同有效期到2004年6月3日止。在合同期内,张某必须筹足房款,并协同中介公司和张小姐到房屋管理部门办好房屋过户手续。他们还约定,除了空调,张小姐需将房子里的其他家电物品搬走。 合同一签,王某就按约定交了3万元定金给张小姐,可令双方意外的是,因为相互不信任,各种麻烦接踵而来:张小姐说,她在合同签订后的第3天就搬走了约定搬走的设备物件,算是积极履行了义务,王某却说,张小姐将不该搬走的东西也一股脑儿搬走了,不够诚意;正因为这样,王某没有付清房款,而张小姐也因此没在合同期里跟他去办房产证更名手续。 合同约定的义务清清楚楚,可是一涉及交钱
8、、办证这样的关键问题,买卖双方变得你推我、我怨你,谁也不肯先“吃亏”了。王某称,他和中介公司在合同届满之前多次催促张小姐办证、交房,均遭拒绝。为此,买房不成的王某一气之下把卖主张小姐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这份恼人的合同,并要收取了定金的张小姐双倍返还他定金6万元。试分析:此案应该如何判决?,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双方的行为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都不构成违约,购房合同则因为效力中止期的到来而终止效力。因此,法院判决张小姐返还三万元定金,驳回了王某的其他请求。 在本案中,王、张两人本来应该以诚信为原则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双方却在履行合同期间缺乏相互信任和有效沟通,导致合同付款、交房、办证等主要内容
9、未得履行,这也就是说,他们行使了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为,交易泡了汤,谁也不能怪谁。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法院只判决张小姐返还3万元,而驳回了王先生的其他请求。,解析,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定义 *后履行抗辩权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试用情形*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定义,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的先后顺序,在按约定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九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
10、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九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条件,后履行抗辩权,(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且后履行一方的
11、债务已届满清偿期 (3)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 (4)应该先履行的债务有可能履行,例如:定作人甲与承揽人乙订立一份家具承揽合同。合同规定衣柜板材由甲公司提供,其他材料及餐桌材料全部由乙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自备。合同生效后,甲公司提供的板材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此,乙有权拒绝甲请求其履行制作衣柜,但无权拒绝甲请求其制作餐桌。,适用,后履行抗辩权,(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的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
12、付,只对其相应付给。,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定义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行使此权的当事人的两项义务,定义,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 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定义,行使条件,该合同由一方当事人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债务顺序在前的一方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已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法第68条,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
13、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其他情形,例如:(一)某城市文化公司邀请一位明星歌手演唱,约定先付演出费10000元,后歌手生病住院,难以前往,文化公司即可不向歌手支付约定的10000元演出费。,钢材公司甲与贸易公司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货到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款”。按照合同规定,甲公司应该先履行合同。在甲公司准备发货时发现乙公司运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本无力支付货款。在乙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或者恢复支付能力之前,甲公司有权中止发货。,两项义务,举证责任。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只有在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14、能力时,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通知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但为了避免对方因此受到损害,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行使此权的当事人的义务,例如,在上一个案例中,甲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力支付货款,而是道听途说。事实上,乙公司经营状况一直正常,并已准备好应付的货款。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9条,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方式是暂时中止履行债务,直至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因对方提供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而归于消灭。中止履行合同是指暂停履行或者是延期履行合同而非终止合同。只有当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某画家甲与顾客乙约定,由甲为乙画像,乙应先预付酬金一万元。合同生效后,甲患重病卧床不起,极有可能无法再为乙画像。鉴于此种情况,乙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对方其中止履行先行支付酬金的业务。甲接到通知后,向乙提出,如果自己在15日内病情好转能够作画,乙仍应先行支付酬金。15日后,甲的病情无好转迹象。于是乙主张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