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标准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现行版本:D 修改码:0 SCPDI-QHSE-216-2009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了统一工程项目文件(含图纸、表格等)编号的办法,防止编号重复和混乱。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专业的工程项目文件(含图纸、表格等)的编号。 2 职责 2.1 工程项目文件编号的办法由科技发展部归口管理。 2.2 工程项目的项目代号由市场开发部统一规定,并下达有关部门。 2.3 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管理。 2.4 单独设计项目的工程
2、文件编号由设计经理管理。 3 作业内容 3.1 除设备专业设计图纸编号执行 3.2条规定之外,均按下列形式进行编号: S 3.1.1 第一段:项目代号 “S”表示“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 第一个“”为“年度代码” ,以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表示。 第二个“”为本年度“项目顺序代码” ,以两位数表示,如: “01,0298、99” , 不同设计阶段的项目分别排序,其中总承包项目从“81”开始编起。 第三个“”为“设计阶段类别代码” ,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固定码) ,规定如下: X 项目建议书 Y 可行性研究报告 F 方案设计 K 初步设计或基础设计 G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 2009年 9月 1
3、日实施 161/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M 民用建筑设计 L 零星项目设计 D 单体设备设计 J 竣工图设计 T 通用设计 H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B 报价文件 Z 总承包项目 C 采购项目 S 施工管理项目 3.1.2 第二段:卷册号图纸种类号 a)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用两位数表示设计 文件的卷册号,如:01,02,03,。 b) 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承包、采购等项目,用七位数表示。 第一、二、三位为“工区代码” 。由项目经理设计经理在开工报告中根据项目 特点做出具体规定,以方便管理且不引
4、起混乱为原则。例如: 第一位可作为“装置代码” ,全厂或总体性的图纸用“0”表示,各装置以“1、2、 3、”表示,如果项目只有一个装置则该代码用“0”表示。 第二、三位可作为“主项代码” ,主项编号的顺序,一般应按流程顺序排列,生产 性工程在先,辅助性工程在后。土建专业的联合框架用其中为主的主项代码表示,全厂 或总体性的图纸用“00”表示。 第四、五位为“专业代码” (固定码,如:01,10,20,) 。 “专业代码”规 定如下: 01 总体管理 10 总图运输专业 20 给排水专业 70 建筑专业 25 环保专业 75 结构专业 30 电气专业 80 工艺系统专业 35 电信专业 82 管道
5、专业 40 热工专业 85 中心化验、分析化验 45 外管专业 90 设备专业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2/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50 暖风专业 91 机修专业 60 自控专业 92 粉体工程专业 第六、七位为“种类代码” (固定码,如:01,02,03,) 。以专业为单位 给各种图纸和表格赋以固定的编码,其中“目录”的代码为“01” , “说明书”的代码为 “02”等等。 3.1.3 第三段:图纸序号 表示同类图纸的顺序号,用自然数连续编码:1、2、3、。 3.1.4 示例: S0301G00001011 设计
6、图纸总目录 (对某施工图项目而言,下同) S0301G00001021 设计总说明书 S0301G00001031 全厂设备汇总表 S0301G00001041 全厂材料汇总表 S0301G00001051 工程总概(预)算 S0301G00010011 总图运输专业目录 S0301G10001011 第一个装置设计图纸总目录 S0301G10001021 第一个装置设计总说明书 S0301G10010011 第一个装置总图运输专业目录 S0301G10180011 第一个装置的第一个主项的工艺系统专业目录 S0301G10180042 第一个装置的第一个主项的第二张工艺流程图 3.2 设备专
7、业设计图纸的图号按设备设计文件分类编号,形式如下: S 3.2.1 “S”表示“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 3.2.2 第一个“”为“设备分类” ,按本规定附录设备设计文件分类办法执行。 3.2.3 第二个“”为同类设备设计顺序号,以四位数字表示。 3.2.4 第三个“ ”为同一设备设计图纸的顺序号或其他设计文件的代号,以阿拉伯数码 (如 1、2、3、)或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其编号要求规定如下: a) 单独的设备图纸目录不编此号; b) 设备总图的顺序号为 1(若该设备无单独的图纸目录且无零部件图时,该顺序号 省略) ; c) 零部件图的顺序号为 2n; d) 说明书的代号为 S; 2009年
8、9月 1日实施 163/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e) 计算书的代号为 J; f) 技术条件的代号为 Y。 3.3 院标准图的编号方法 标准图号: B /X X 其中: B 表示标准图 斜线下的 XX表示专业,用 3.1.2条 b)项 款规定的“专业代码”表示(两位数) 。 横线后的“”以四位数字表示顺序号,各专业亦可根据标准图内容分类,并分段 编号。 3.4 工程项目施工图的图纸总目录和各专业图纸目录的编制规定 a) 各专业图纸目录由专业负责人编制,专业图纸目录应列出本专业各单项设计的 图纸目录,并逐项统计图纸张数。 b)
9、 图纸目录中应先列新设计的图纸,再列复用图和院标准图。以上为我院向顾客 提供的设计文件。 各专业设计中采用的标准图应在专业设计说明书或相应的设计文件中 列出并加以说明,不列入图纸目录中。 c) 工程项目图纸总目录由设计经理编制,图纸总目录应分别列出各专业图纸目录, 并分专业统计各专业的图纸总张数。 d) 设计总说明书、全厂设备、材料表可不编写图纸目录,可将图号直接列入图纸 总目录中。 e) 零星小项目可以不编专业图纸目录,可将各专业的单项图纸目录直接编入工程 项目图纸总目录中。 f) 图纸总目录和专业图纸目录中下一级图纸目录号对应的“图纸名称”栏内,分 别填写“XX 专业图纸”和“XXXX(单
10、项名称)图纸” 。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4/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附录: 设备设计文件分类办法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工工艺设备、机械及其它专业专用设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分类。 2 本分类办法共分 09十大类。 2.1 0类:规范和标准 00 规范和规定 01 技术要求 02 计算资料 03 (其它技术文件)例如图表、手册 04 化工设备零部件 05 机械零部件 06 变速及传动装置 07 高压设备零部件(设计压力10MPaG) 08 非金属制设备零部件 09 其它 说明: (1)本类仅适用于化工工艺设备图纸,
11、其它专业用规范和标准按各专业图纸处理。 (2)04、05、06、07及 08适用于化工设备通用的零部件图纸。 2.2 1类:容器 10 压力0.1MPaG , V100m 3 钢制容器 11 压力0.1MPaG , V 100m 3 钢制容器 12 压力 0.11.6MpaG,钢制容器 13 1.6MPaG压力10MPaG钢制容器 14 铸铁铸钢容器及加热浓缩用锅 15 不锈钢制(复合钢板制)容器 16 有色金属制容器 17 带衬里容器 18 非金属制容器 19 其它(例如水封) 说明: (1)本类不包括压力10MPaG的容器(压力10MPaG的容器应归入 51中) 。 2009年 9月 1日
12、实施 165/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2)10、11、12及 13仅适用于碳素钢制容器。 凡是不锈钢与碳钢或有色金属与碳钢的混合结构,均应分别编入 15 不锈钢制容器 或 16有色金属制容器中。 (3)所有带衬里的各种容器均属 17带衬里容器,但钢制容器内涂防腐漆者仍属钢 制容器。 (4)凡是水封,不论由何种材料所组成,均编入 19其它中。 (5)容器包括:储槽(固体储斗) 、受槽、高位槽、计量槽、扬液器、气瓶、液氨 瓶、槽车上的容器等。 2.3 2类:换热设备 20 列管式热交换器、U型管热交换器 21 套管式、淋洒式
13、、蛇管式、浸流式热交换器 22 螺旋式、板式、翅片式或其它换热器 23 废热锅炉及载热体锅炉 24 蒸发器(包括:蒸汽缓冲器及蒸馏器) 25 不锈钢(复合钢板)换热设备 26 有色金属换热设备 27 带衬里换热设备 28 非金属换热设备 29 其它(例如大气冷凝器及各种特殊加热器如电加热器) 说明: (1)蒸发器的结构形式若与 20和 21相同者应分别编入 20和 21。 (2)编入 24的蒸发器(包括蒸汽缓冲器) ,不论由何种材料制成的,均仍编入 24。 (3)废热锅炉,不论由何种材料制成,均编入 23。 (4)除不锈钢、有色金属、非金属及带衬里的换热器分别编入 25、26、27 和 28
14、外,其它材料的换热器均按其结构形式分别编入 20、21和 22。 (5)凡是不锈钢与碳钢或有色金属与碳钢的混合结构换热器,均应分别编入 25 不 锈钢换热设备或 26有色金属换热设备中。 (6)所有带衬里的各种换热设备均属 27带衬里换热设备,但钢制换热设备内涂防 腐漆者仍分别编入 20、21和 22中。 (7)凡是大气冷凝器及各种特殊加热器,例如电加热器,不论由何种材料制成, 均编入 29其它中。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6/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2.4 3类:塔 30 泡罩塔、浮阀塔 31 填充和浮化塔 32
15、 筛板、泡沫和膜式塔 33 空塔 34 铸铁 35 不锈钢(复合钢板)塔 36 有色金属塔 37 带衬里塔 38 非金属塔 39 其它(例如排气筒) 说明: (1)凡是结构为塔,则不论其作用,如吸收、洗涤、精馏等,均编入 3类。 (2)在塔与其它设备混合的组合设备中(例如塔立于卧式换热器上) ,若塔为该组 合设备的主要部分,则此组合设备应编入 3类。 (3)30、31、32 及 33 仅适用于钢制塔。凡不锈钢与碳钢或有色金属与碳钢的混 合结构塔均应分别编入 35不锈钢或 36有色金属塔中。 (4) 所有带衬里的各种塔均属 37带衬里塔, 但钢制塔内涂防腐漆者仍应编入 30 33钢制塔中。 (5
16、)排气筒不论由何种材料制成,均编入 39其它中。 2.5 4类:化工单元设备(不包括反应器) 40 带搅拌的混合、澄清、沉淀、沉降、溶解、熔融设备 41 无搅拌的混合、澄清、沉淀、沉降、溶解、熔融设备 42 溶液饱和与中和设备 43 造粒、结晶设备 44 萃取设备 45 吸收、吸附和解吸、再生设备 46 干燥设备 47 分离、过滤、洗涤设备(包括汽水分离器、油过滤器、除尘器) 48 喷射器及各种喷头喷嘴(包括文氏管) 49 其它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7/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说明: (1)不属于容器、换热设备
17、、塔、反应设备以及专用设备的所有化工单元设备均 属 4类。 (2)凡是干燥、结晶、造粒用的回转圆筒设备均不属 4类,应编入 65回转圆 筒设备中。 2.6 5类:反应设备和化工专用设备 50 化学工业炉(例如裂解炉、转化炉) 51 压力10MPaG的设备(例如:氨合成塔) 52 橡胶、塑料加工和合成纤维专用机械 53 电化学设备(例如:电解槽) 54 电气净化设备 55 接触反应及合成设备(例如变换器、氧化炉、转化器、盐酸合成炉等) 56 带搅拌的反应设备(例如醇解机、漂粉塔、聚氯乙烯聚合釜、乙炔发生器等) 57 无搅拌的反应设备(例如离子交换器) 58 生产专用辅助设备(例如洗瓶装置、洗铂网
18、装置、硫磺铸模等) 59 其它 说明: 化学工业炉系指化工工艺生产用的工业炉, 如裂解炉、 转化炉等, 机修用的工业炉, 如冲天炉等应编入 90铸造、锻造及热处理设备中。 2.7 6类:化工机械及应用机械(包括化工成套设备) 60 液体输送机械(例如各种泵) 61 气体抽送及压缩机械(例如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真空泵) 62 离心机、过滤机、洗涤机 63 筛选破碎机械 64 混合机、捏合机 65 回转圆筒设备(例如混合、干燥、冷却、造粒设备) 66 气体分离及制冷成套设备 67 动力机械及能量机械(例如水蜗轮、气体膨胀机、蒸汽机、透平机及柴油机等) 68 通用压力成型机械(例如压片机、压块机
19、) 69 其它(例如特殊重型机械) 2.8 7类:起重运输、称量和包装机械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8/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70 起重设备及附件(包括天车及吊车) 71 升降设备(例如斗式提升机) 72 皮带运输设备 73 螺旋运输设备 74 链式、斗式、板式输送设备 75 料仓装置及附件(包括门、料面指示器) 76 加料、卸料、包装及称量设备(包括缝袋机) 77 水力及气动运输设备 78 车辆 79 其它 2.9 8类:管路附件及控制机构 80 闸阀、球形阀、角阀、旋塞、针形阀 81 止逆阀、减压阀、安全阀、
20、回流阀、自动调节阀 82 压力100MPaG的阀门 83 液面指示器、液面调节器及窥视镜 84 控制机构 85 不锈钢阀门 86 有色金属阀门 87 带衬里阀门 88 非金属阀门 89 其它(例如阻火器、爆破片等安全装置) 说明: (1)除主材为不锈钢、有色金属、非金属及带衬里阀门分别编入 85、86、87 及 88外,其它材料阀门应分别编入 80或 81中。 (2)压力10MPaG的阀门,不论其结构以及由何种材料制造,均编入 82中。 (3)阻火器、爆破片等不论由何种材料制造均编入 89其它中。 2.10 9类:非化工工艺设备 90 铸造、锻造及热处理设备(包括碎铁装置) 91 金属加工及铆
21、焊设备 92 防腐车间设备 93 其它机修设备(包括材料及设备试验机械、制桶设备、木制台架及工具)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9/10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办法 SCPDI-QHSE-216-2009 现行版本:D 修改码: 0 94 电器及电修设备(例如整流器) 95 生产控制及自动控制专用设备 96 采暖通风专业设备 97 锅炉专业设备(包括锅炉水处理) 98 供排水专业设备 99 其它 说明: 各专业专用设备图纸,若能按本规定进行设计文件分类者,均应按本规定执行。例 如自控专业用的调节阀门,通风专业用冷冻设备,供排水专业用的清水泵等均应按本规 定进行分类。 2009年 9月 1日实施 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