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银行 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我司已知晓抵押人 *将位于*(产权证编号为:*号,下称抵押物)向贵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手续已办妥并已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他项证编号为:*号。现抵押人 *(抵押人姓名)就该抵押物价值向我司提供反担保。我司同意在该房产各抵押权利中,贵行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我司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我司同意应优先保证贵行作为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的一切合法权益,若需要处分抵押物的,则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该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由贵行优先受偿。 特此说明。 湖南省*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