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垃圾管理经验借鉴1、专业的管理部门和完善的法律体系早在60年代末,日本就制定了第一个环境基本法,公害对策基本法。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在70年代,通过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该法亦称为废弃物处置法。在1986年,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对焚烧生活垃圾的设施做出具体规定。在1993年,颁布的环境基本法确立了!建设对环境负荷小、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理念。这是日本对整个环境进行保护的法律框架。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中环境法规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随着各项法规的颁布和不断完善, 目前已形成了由几十个法律和上千个条例组成的庞大而完整的环境法规体系。美国的环境法主要由国会颁布分为“公害防治法”和“天然资
2、源保护法” 两大类此外还有一个综合性的“国家环境政策法” 。用于固体废物的法规主要有“资源保护及回收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全面环境响应、赔偿及责任法”,也俗称超基金法及其修正案,“固体废物处置法”等,此外还制定了国家优先名录和危险排名体系等。各国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完善保证资源利用最大化利用,专门的政府机构以及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效力保证环境保护成为了公民的一种行为,成为一种社会生产强有力监督机制。2、 垃圾分类与收集的标准化管理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 日本有着具体的规定, 并且从居民到负责垃圾收集的组织都有义务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收集垃圾。其生活垃圾一般分
3、为可燃性( 厨房垃圾、纸屑木块等) 、不可燃性( 陶瓷器皿、玻璃、金属、塑料等) 和大型垃圾( 家具、电器产品、汽车、被褥等物) 三类。三类垃圾实行严格的分类收集和处理。例如废旧电池的清理, 有专用的黄色垃圾箱, 其投入口有三个, 分别装普通电池、纽扣电池和其他电池。除了在分类上进行标准化管理, 在收集过程中也采用了定点投放, 定时收集的政策。居民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 在每周固定的时间用标准的垃圾袋摆放在固定的地点, 以便回收部门分别处理和再利用。同时,日本的企业对处理垃圾的单位还要进行实地的确认,以保证自己产生的垃圾最终不会污染到环境,以此来体现一个企业对社会的责任。3、市场化管理多元利用,
4、变垃圾处理转为垃圾经济在垃圾分类以收集后,其中运输和处理成为了垃圾管理的关键环节。在日本,市场机制直接贯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与政策相结合。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日本对垃圾处理的策略由抑制增量转向预防优先和回收利用废弃资源转变。在垃圾预防从生产阶段开始,通过征税政策引导企业生产再循环利用产品。日本规定制造商进口商回收利用负责制, 如规定废弃者应该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的费用。对于违反垃圾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个人, 则予以重罚。在美国,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户确立了合理的垃圾管理政策垃圾的源头减量是最优先的处理方法,源头减量包括重新使用和庭院垃圾就地堆肥其次是再循环和堆肥最后是焚烧和
5、填埋,同时企业受到消费者喜欢购买可循环利用的材料或者可生物降解的材料包装的产品的消费习惯引导下,企业开始将环境因素考虑到生产环节中,污染预防费用被计入成本核算和资产平衡表中, 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被列入在产品设计与研制考虑范畴中。企业界发现为了遵从的污染预防措施, 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从而减少发生事故和违反法规的风险, 提升了企业的公众形象,从长远和整体来看, 企业将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在这两个国家中,垃圾处理转变成由家庭、企业、政府三方共同组成的一种现代化管理工作, 并且实现了资源利用最大化, 从而有效地推动着垃圾处理向垃圾经济的转变。4、全民宣传教育日本设立了环境日并且定期进行环保教育和宣传。如今日本人对于垃圾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种意识已经渗透到了日本人的生活习惯中。分类回收垃圾的教育与宣传在小学教育就开展。在六十年代, 日本就成立了“中小学公害对策委员会”, 教室里也有不同的分类垃圾箱, 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日本孩子生活的基本技能之一。另外, 日本清扫局还经常开展一些环保宣传活动, 如“东京苗条运动” 、 “不出垃圾运动” 、 “清洁东京节日”等。全民宣传教育保证孩子从小树立正确垃圾分类的观念,保证日本垃圾分类工作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