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合同书J 甲方(转包方): 地址:任城区喻屯镇瓦屋张村乙方(承包方) :地址:任城区喻屯镇瓦屋张村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一、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经营转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原土地承包期内) 。二、 甲方承包的耕地 亩(大写: )转包给乙方,该土地于喻屯镇瓦屋张村小王河东。土地转包费 元/ 亩/年,合计 元/年。承包费以现金支付,每年一交,交款时间为每年 月,乙方逾期不交款合同自行解除。三、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驶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村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土地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四、 乙方有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给甲方土地转包费。五、 如遇到国家征用土地,土地补偿归甲方,地上附着物及经营损失补偿归乙方。六、 本合同未尽事项,有甲乙方协商解决。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