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1】164号,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意义,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它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在政府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性文件一旦出现偏差或者违法不当,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对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登记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切实把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
2、到实处。,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具体要求,(一)统一登记。(二)统一编号。(三)统一公布。,(一)统一登记。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一是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法制部门登记编号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列入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将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材料(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请示1份、规范性文件纸质送审稿2份及电子文本、起草说明10份、制定依据1份、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征求意见材料1份等)报送区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区政府法制部门出具审查报告后报区政府。 由区政府领导批转到区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由起
3、草部门向区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材料(电子文本、起草说明10份、制定依据1份、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1份、征求意见材料1份等),经区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出具审查报告报政府办公室。,二是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领导研究签署后,由起草部门向区政府法制部门提供有关材料(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1份,规范性文件纸质正式文本清样1份,政府领导签署的办文单1份等)办理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符合规定的,区政府法制部门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一是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自部门领导签署之日起5日内送区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编号。其中,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
4、办部门报送登记。二是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应当将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材料(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1份、编好部门文号的规范性文件纸质清样2份、电子文本、起草说明2份、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制定依据1份等)送区政府法制部门。三是规范性文件符合规定的,区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于受理登记之日起5日内登记编号,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区政府法制部门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数据库,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并且每季度公布一次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加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加“R”。
5、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如“临沂(LY)、兰山(LS)”等,应大写;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市为“C”,县、区为“D”,乡镇为“T”。第二部分为年份,年份为登记当年的公元年份,以阿拉伯数字标识,标全称;第三部分为制定单位代号和登记流水号。制定单位代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政府的代号为“001”,政府办公室代号为“002”,政府部门的代码,按机构编制机关的排序编;登记流水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每个制定部门编一组,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1”起,末尾不用“号”字;制定单位代号与登记流水号连续,中间不用连接符分隔。三个部分之间用占一个西文字符位的短横杠连接。例如若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单位代号为003,那么该部门2
6、012年制定的第1件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号应为“LSDR-2012-003001”。,(三)统一公布。,经区政府法制部门登记编号后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按办文程序印发。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在首页版心左上角第1行顶格用三号黑体字标注登记编号。正式的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标注登记编号)由制定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四)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规范性文件印发日期与施行日期的间隔不得少于30日。但是,规范性文件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
7、期为1年至2年。 规范性文件应当统一载明“本规定自年 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08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和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临人办发201025号)要求,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和起草说明等有关文件装订成册一式5份,和电子文本一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由区政府法制部门按照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78号)要求,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
8、和起草说明等有关文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和电子文本一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由部门法制机构按照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等有关材料一式2份报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仍按照省市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工作要求(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法制机构要做好与相关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建立制度,制定措施,细化程序,切实把“三统一”制度落到实处。(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各级各部门应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及时
9、公布经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阅、下载。(三)区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通过调阅、抽查制定机关的发文登记薄和有关文件的方式,加大对各镇街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力度,制定机关要予以配合。(四)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未经“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将纳入全区依法行政考核之中,每年度末进行考核。对于违反“三统一”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格式 关于登记编号的申请字 号 (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局):现将我部门起草的,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报请统一登记编号。 附件:1、纸质正式文本清样1份 2、 政府领导签署的办文单1份 起草部门(印章) 二年月日,附件3: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格式 关于登记编号的申请字 号 (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局):现将我部门制定的( 号),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报请统一登记编号。 附件:1、编好部门文号的规范性文件纸质清样2份 2、起草说明2份3、制定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4、制定依据1份 制定部门(印章)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