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塘步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3263609 上传时间:2018-10-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塘步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塘步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塘步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塘步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塘步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太平镇行政执法内容公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太平镇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 201651 号) 、梧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实施方案(梧政办发2016 115 号)及 藤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实施方案(藤政办发 201659 号)的要求,为落实 太平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对太平镇行政执法内容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一、执法主体(一) 执法机构名称:太平镇人民政府。(二) 执法职责权限:1.根据职责权限负责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解

2、处理工作;2.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具体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三) 执法区域:太平镇辖区。(四) 执法人员资格:2序号 执法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1 吴志贤 桂 E0330067 76024762 陈为运 桂 E0330070 76024763 黄 毅 桂 E0330062 76024764 林万里 桂 E0330071 76024765 胡金连 桂 E0330169 76024766 彭庆梅 桂 E0330063 76024767 刘容芬 桂 E0330074 76024768 黄自婵 桂 E0330059 76024769 石

3、传勇 桂 E0330077 760247610 吴鉴孟 桂 E0330058 760247611 杨高勇 桂 E0330321 760247612 覃智英 2104050221 760222613 覃圣凤 2104050135 760222614 陈 健 2104050103 760222615 卢尚达 2104050063 760222616 江雪琼 2104050174 760222617 石宏新 2104050133 760222618 覃文萍 2104050216 760222619 陈宗梅 2104050127 760222620 刘济赵 桂 E0322007 703786021 黄

4、建军 桂 E0322029 703786022 曾宪德 桂 E0314064 703786023 覃祚杨 桂 E0322027 7037860(五) 社会监督电话:07747602221二、执法依据(一)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3(二)地方性法规1.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三) 规范性文件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三、执法权限(

5、一)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山林权属确权;(二)生育二孩许可;(三)查处乡村清洁违法行为;(四)征收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四、执法程序(一)土地、山林权属确权:提出申请立案审批受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处理决定送达;(二)生育二孩许可:生育申请核验信息发放手册(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三)乡村清洁处罚:提出警告责令限整改行政处罚(四)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处罚决定书征收(解入银行)4五、执法结果(一)作出土地、山林权属确权决定后,在七日内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进行留置送达。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全文公示处理决定书;(二)办理生育

6、二孩申请的手续完善的一个工作日可完成,手续不完善的补办完善手续再审核、批复。(三)作出乡村清洁行政处罚决定后,在七日内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进行留置送达。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全文公示处罚决定书;(四)作出计生处罚后,如当事人不服,60 天内可向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 90 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六、救济方式(一)对土地、山林权属确权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再生育许可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对乡村清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对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服的,可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七、监督举报5太平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有关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一)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太平镇人民政府。(二) 监督举报地址:太平镇新政路 58 号政府大院(三) 监督举报电话:07747602221(四) 监督举报邮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往来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