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017年 国家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 管理 与 法规 300个必考考点 序 号 预测题干 预测答案 1 执业药师 注册管理 机构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 执业药师 注册 机构 省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执业药师 禁止注册 单位 机关、院校、科研单位、检验机构 4 参加执业药师 考试条件之一 中国公民 和 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 5 执业药师 注册条件 拿到证、有道德、健康、单位同意 6 执业药师 注册有效期 3年 7 变更 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 应及时办理 变更注册 手续 8 受 刑事处罚、吊销执业药师资 格证书 的 注销注册 9 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
2、学分每年不少于 15学分 10 药品的 质量特性 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均一性 11 药品的 固有特性 有效性 12 药品的 特殊性 专属性、两重性、质量的重要性、时限性 13 药品的 安全风险 复杂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 14 中药标准 主导 国际标准制定 15 全部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 标准 达到或接近 国际标准 16 药品生产、药品经营 100%符合 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17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公平与效率统一、统筹兼顾 18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大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 19 医疗 服务体系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 为主体, 公
3、立医疗机构 为主导 20 国家基本药物 遴选原则 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配备 21 不能纳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物 滋补、含濒危野生药材 22 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调整周期 3年 23 国务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评价性抽验 24 省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性抽验 25 基本药物 全部纳入 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 实行 100%报销 26 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 实现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7 卫生计生部门职责 中医药、药物政策、基本药物 28 中医药管理部门职责 中药 29 发展和改革宏观 调控部门职责 药品价格 30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 医疗保险 3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无照查处、广告处罚 32 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职责 中药材生产扶持、储备 33 商务部管理部门职责 药品流通 34 公安部门 职责 侦查 35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职责 药品检验 36 国家 药典委员会 职责 组织编制与修订 中国药典、药品标准 制定 37 CFDA药品 审评中心 职责 技术审评、药品注册 38 CFDA食品药品 审核查验 中心 药品 现场核查 39 CFDA药品 评价中心 不良反应监测 40 国家 中药品种保护审评 委员会 中药品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 - 2 - 41 由 国务院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 行
5、政法规 42 由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 43 实施行政许可的 四个原则 法定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便民与效率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44 药品 上市许可 颁发药品 生产批准证明文件 45 药品 临床研究许可 颁 发药品 临床研究批准证明文件 46 行政处罚可要求 听证程序的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47 行政 复议申请 60日内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8 行政 诉讼申请 6个月 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49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0 不属于 行政复议范围 的事项 对行政机关 做出的行政
6、处分、对民事纠纷的调节 51 初步的 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 评价阶段( I期) 观察人体的 耐受程度和药动学 52 治疗作用的 初步评价阶段 ( II期) 观察对患者的 治疗 作用和安全性 53 治疗作用的 确证阶段 ( III期) 进一步 验证治疗作用和安全性 54 上市后药品临床 再评价阶段 ( IV期) 考察药品广泛使用时的 疗效与不良反应 55 临床 I期 样本数 健康志愿者 20-30 例 56 临床 II期 样本数 目标适应症患者 不少于 100例 57 临床 III期 样本数 目标适应症患者 不少于 300例 58 临床 IV 期 样本数 常见病 2000例 59 药品 非临床
7、研究质量 管理规范 GLP 60 药品 临床试验质量 管理规范 GCP 61 药品 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 GMP 62 药品 经营 质量 管理规范 GSP 63 中药材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 GAP 64 改变剂型、改给药途径、增加适应症、防生物制品 按照 新药申请 注册 65 生产 已有国家药品标准 的药品申请 按照 仿制药申请 注册 66 申请进口 的药品 按照 进口药品 申请注册 67 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 按照 补充申请 注册 68 国外药品进口 颁发 进口药品注册证 69 港澳台药品进口 大陆 医药产品注册证 70 批准生产的 新药设立的监测期 不超过 5年 71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
8、许可事项 变更 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 72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 不得相互兼任 73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 可以兼任 74 必须采用 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青霉素或生物制品 75 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 生产区严格分开 性激素类 药品 76 不得委托生产 药品 中药注射剂和原料药、生物制品、麻精、易制毒、毒性药品、多组分生化药品 77 可能引 起严重危害 的药品 一级召回 78 可能 引起暂时的或可逆的 健康危害 二级召回 79 一般 不会引起健康危害 ,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 三级召回 - 3 - 80 药品召回的 责任主体 药品生产企业 81
9、 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报告药监部门 (一级召回) 24小时之内 82 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报告药监部门 (二级召回) 48小时之内 83 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报告药监部门 (三级召回) 72小时之内 84 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召回计划 (一级召回) 1日内 85 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召回计划 (二级召回) 3日内 86 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召回计划 (三级召回) 7日内 87 开办 药品批发企业 需经过 企业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 88 开办 药品零售企业 需经过 企业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 89 药品 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 变更 经营
10、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90 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辖区迁移 需 重新办理 药品经营许可证 91 经营疫苗的批发企业 至少 配备 2个以上 的独立冷库 92 批发企业 负责人 资质要求 专科以上学历或中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93 批发 企业质量负责人 资质要求 本科以上 +执业药师资格 +3 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94 批发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资质要求 执业药师资格 +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95 验收、养护、采购资质 要求 药学或医学、生化、化学等相关专业 中专以上学历 96 质量管理工作人员 资质要求 药学中专 或医
11、学、生化、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97 药品采购的 三个确定 供货单位合法资格、药品合法性、销售人员合法资格 98 同一批号 的药品 应当至少 检查一个最小包装 99 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 打开包装影响质量的 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100 破损、污染、渗液 等包装异常的 开箱检查至 最小包装 101 外包装及封签 完整的 原料药、生物制品 可不开箱检查 102 药品储存的 相对湿度 35%-75% 103 药品 垛间距 不小于 5cm 104 药品 与地面间距 不小于 10cm 105 药品 与库房内墙、顶等设施 间距 不小于 30cm 106 质量管理
12、岗位和处方审核岗位 的职责 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 代为履行 107 不得采用开架自选 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处方药 108 第二类精神药品、罂粟壳、毒性中药 品种 不得陈列 109 城乡集市贸易 市场不得出售 中药材以外的药品 110 不得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 等方式 向公 众赠送 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111 不得 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 等方式直接 向公众销售 处方药 11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 不得发布的 产品信息 麻精毒放、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 113 第一类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 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4 第二类与第三类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 省级 药品监督管
13、理部门 115 药品 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结构之间 的交易服务 第一类 互联网交易服务 - 4 - 116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 的交易服务 第二类 互联网交易服务 117 直接向 个人消费者 提供互联网交 易服务 第三类 互联网交易服务 118 药学部门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 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8% 119 医疗机构每一个通用名药品品牌 不能超过 2个 只允许同一药品, 两种规格 的存在 120 个人设置的 门诊部、诊所 不得配备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 的其他药品 121 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 、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 招标采购 122 麻醉、精神
14、一类 处方颜色 淡红色 123 普通处方、精神二类 处方颜色 白色 124 急诊 处方颜色 淡黄色 125 儿科 处方颜色 淡绿色 126 普通处方、急 诊处方、儿科处方 保存 1年 127 精神二类 处方保存 2年 128 麻醉、精神一类 处方保存 3年 129 药店的 处方药处方、外配处方 保存 2年以上 130 急诊处方 药量 一般 不超过 3日用量 131 医疗用毒性药品 处方药量 一般 不超过 2日极量 132 普通处方、精神二类处方 药量 一般 不超过 7日用量 133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 处方限量 一般患者 1次用量 134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普通剂型 处方限量 一般患者
15、 不得超过 3天 135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缓控释制剂 处方限量 一般患者 不得超过 7天 136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处方 限量 癌痛患者 不得超过 3天 137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普通剂型 处方限量 癌痛患者 不得超过 7天 138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缓控释制剂 处方限量 癌痛患者 不得超过 15天 139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限量 住院患者 1日 常用量 140 盐酸二氢埃托吗啡片与哌替啶 的处方限量 1次常用量 141 哌醋甲酯 治疗儿童多动症时处方限量 不超过 15日 142 查药品 对药品、剂型、规格、数量 143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144 医疗机构获
16、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 如果要进行某种制剂的配制 还需取得相应制剂的 批准文号 145 医疗机构制剂 批准文号有效期 3年 146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许可事项 变更 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配制地址 147 不得作为 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麻精毒放、中药注射剂、复方制剂、已有供应药品等 148 抗菌药物 安全有效、耐药性小、价格低 非限制 使用级 149 抗菌药物 耐药性较大、价格相对较高 限制 使用级 150 抗菌药物 具有严重不良反应、价格昂贵 特殊 使用级 151 抗菌药物 应用异常情况 用量异常、半年居前、常超证量、违规销售、频 发不良反应 152 二级以上医院药师 经本机构培训
17、并考核合格 授予抗菌药物 相应的调剂资格 153 红色 专有标识用于 甲类非处方药 154 绿色 专有标识用于 乙类非处方药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155 可以 单色印刷 的是 药品使用 说明书和大包装 156 处方药的 标签与说明书 印有 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157 只能在 专业性医药报刊上进行广告宣传 的是 处方药 - 5 - 158 双跨药品在 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时 其宣传内容不得超出其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 159 非处方药 遴选原则 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160 零售药店 不能经营 的药店 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疫苗、蛋白同化制剂等 161 零售药店 必须凭借处方
18、销售的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 162 医保药品目录 确定原则 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 163 医保药品 目录调整时间 每 2年 调整一次 164 不得纳入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 滋补、动物脏器、果味制剂、泡腾片、药材酒制品 165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准予支付 的药品目录 西药和中成药 166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不予支 付 的药品目录 中药饮片 167 价格低、国家统一制定、各地区不得调整 的 甲类目录 168 价格略高、当地可适当进行调整 的 乙类目录 169 按基本医疗保险的 规定支付 甲类目录 的药品
19、所发生费用 170 先由 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 ,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乙类目录 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171 与药物剂量无关、 一般很难预测 的不良反应属于 B型 不良反应 172 药品不良反应的 报告主体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173 应该报告 所有不良反应 的是 新药监测期内 的国产药品与 首次进口 5年内药品 174 应该报告 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 其他国产药品与 进口满 5年的药品 175 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与首次进口 药品安全性报告频率 每满 1年报告 1次 176 首次再注册后 的国产药品与进口药品安全性报告频率 每 5年报告 1次 177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
20、范 有效期 5年 178 首次进口 药材申请与审批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和检验 179 一次性进口药材批件 有效期 1年 180 多次使用进口药材批件的 有效期 2年 181 濒临灭绝状态 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 国家 一级保护 野生药材 182 分 布 区域缩小、资源衰竭 国家 二级保护 野生药材 183 资源 严重减少 国家 三级保护 野生药材 184 国家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 虎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185 国家 二级保护野生药材 马鹿茸、黄连、黄柏、甘草、厚朴 186 国家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 石斛、黄芩、五味子 187 禁止采猎、药用部分不得出口的 国家 一级
21、保护 野生药材 188 药用 部分限制出口 的 国家 二级或三级保护野生药材 189 中药饮片 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 必须按照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 制规范炮制 190 中药饮片 必须印有或贴有 标签 191 罂粟壳 不能单方发药 必须凭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 192 中药 一级保护品种 的申请条件 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193 中药 二级保护品种 的申请条件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从天然药物提取的有效物质;符合上述一级保护品种或者解除的。 194 一级保护品种 的保护期限 分别是 3
22、0年、 20年、 10年 - 6 - 195 二级保护品种 的保护期限 7年 196 一级保护品种的申请 延长保护期限 不能超过 第一批 准的保护期限 197 二级保护品种的申请 延长保护期限 7年 198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 处方组成、工艺制法 不得公开 199 麻醉药品 的专有标识 天蓝色与白色相间 200 精神药品 的专有标识 绿色与白色相间 201 麻醉药品 目录 地芬诺酯、芬太尼、布桂嗪、可待因、吗啡等 202 第一类精神药品 目录 三唑仑、氯胺酮、马吲哚、丁丙诺啡、 -羟丁酸、司可巴比妥、哌醋甲酯 203 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 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咖啡因、麦角胺咖啡因、曲马多、苯巴
23、比妥等 204 麻醉药品 定点批发企业 的工作人员必 须 2年内 没有违反禁毒的法律 20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全国性批发企业 的审批 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06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区域性批发企业 的审批 省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07 第二类精神药品 批发业务的审批 省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08 批发企业向 医疗机构销售麻精药品 应当将 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能自行提货 209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应当经 所在地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210 印鉴卡 的有效期为 3年 211 毒性西药品种 洋地黄毒苷 、阿托品、士的宁等
24、 212 毒性中药品种 生马钱子、生半夏 213 对处方未注明 “生用 ”的 毒性中药 应当 付炮制品 214 药品类 易制毒 化学品 麦角酸、麦角新碱、麻黄素、伪麻黄素 215 麻黄碱类药物含量 大于 30mg(不含 30mg)的 复方制剂 列入 必须凭处方销售 的处方药管理 216 利尿剂、 受体阻断剂、肽类激素 属于 兴奋剂 217 严禁 药品零售企业 销售 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或其他肽类激素 218 政府 免费向公民提供 的疫苗 第一类疫苗 219 公民 自费并且自愿接种 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 220 第一类疫苗的 最小外包装 的显著位置应标明 “免费 ”字样 以及 “免疫规划 ”专
25、用标示 221 疫苗生产、批发企业按照 政府采购合同 的约定 向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 第一类疫苗 222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可以向 接种单位 供应第二类疫苗 223 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将 第二类疫苗 销售给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 224 中国药典 属于强制性标准 是药品质量的 最低标准 225 说明书和标签 必须印有 规定标示 的药物 麻精毒放、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 226 药 品 商品名称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 通用名称 所用字体的 二分之一 227 文字商标 其单字面积不得大于 通用名称 所用字体的 四分之一 228
26、说明书中应列出所有的 全部辅料名称 的是 注射剂与非处方药 229 内标签至少 标注的内容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有效期、产品批号 230 外标签 内容秒杀的关键字眼 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 231 原料药包装 标签秒杀的关键字眼 药品名称、执行标准 - 7 - 232 药品有效期 若标记到月 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 前一月 233 药品有效期 若标记到日 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 前一 天 234 药品 抽查检验 不向被抽样的企业收取费用, 所需费用由财政支出 235 药品抽检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 检验结果有异议 可提出 复议 236 药品质量公告 主要针对的公告是 抽查检验 结
27、果 237 在药品生产企业 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发布广告 在发布前应当到 发布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238 不得发布广告 的药品 麻精毒放、医疗机构制剂、军队特殊药品 239 不得在 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发布 处方药 240 药品广告中 必须标明 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和药 品生产批准文号 241 以 非处方药商品名称 为各种活动冠名的 可以只 发布药品商品名称 242 药品广告中 不得出现 治愈率、比较、副作用小、家庭必备、天然等字眼 243 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 早 7点晚 10 点 发布 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 244 不属于 不正当竞争 的有
28、 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将至的药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降价销售商品 245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 首选方式 协商和解 246 刑事 责任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247 行政 处罚 警告、罚 款、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248 民事 责任 赔偿损失、消除危机、停止损害 249 行政 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50 假药 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251 按 假药论处 的 变质、被污染、未经批准、超适应症等 252 生产、销售假药 处
29、 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53 生产销售假药对 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 处 3-10 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54 劣药 药品 成分含量不 符 的 255 按劣药论处 未注明有效期、生产批号,超有效期,擅自添加辅料 256 生产、销售假药 的罚款金额 处以货值金额 2-5倍 的罚款 257 生产、销售劣药 的罚款金额 处以货值金额 1-3倍 的罚款 258 风险程度低 ,实施常规管理 第一类 医疗器械 259 中度风险 ,需严格控制管理 第二类 医疗器械 260 较高风险 ,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 第三类 医疗器械 261 第一类 医疗器械 刀、剪、钳
30、、听诊器 262 第二类 医疗器械 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 263 第三类 医疗器械 超声肿瘤聚焦刀 、心脏起搏器、血管内窥镜 264 境内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管理 向 市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265 境内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管理 省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266 境内 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 管理 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267 进口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管理 向 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 8 - 268 进口 第一类与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管理 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269 医疗器械经营 不需许可和备案的 第一类 医疗器械 270 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管理 的 第
31、二类 医疗器械 271 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管理 的 第三类 医 疗器械 27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5年 273 使用医疗器械可能或者 已经引起严重危害的 1日内 做出召回决定 (一级召回) 274 使用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 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危害 的 3日内 做出召回决定 (二级召回) 275 使用医疗器械 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 但仍需召回的 7日内 做出召回决定 (三级召回) 276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 目录以外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需经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注册 管理 277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 (补充维生素、矿物质除外)需经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注册 管理 278
32、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的 国产 注册批准文号形式 国食健注 G+4位年代号 +4位顺序号 279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的 进口 注册批准文号形式 国食健注 J+4位年代号 +4位顺序号 280 卫生行政部门 批准的 国产与进口 注册批准文号形式 卫食健字 +4位年代号第 XXXX号 281 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每 4年重新审查一次 282 运输证明 (麻、精一)有效期 1年 281 邮寄证明 (麻、精一)有效期 1次有效,保存 1年 284 药品 广告批准文号 有效期 1年 285 购用 印鉴卡(麻、精一) 有效期 3年 286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有效期 5年 2
33、8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有效期 5年 288 生产、批发企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保存年限 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 不低于 5年 289 医疗机构 药品购进记录、验收记录保存年限 超过 有效期 1年,但不得少于 3年 290 毒性药品的生产记录 保存年限 保存 5年 29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有关资料和销售凭证 保存年限 超过药品 有效期 1年,但不得少于 3年 292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册保存年限 保存期限 为 3年 293 医疗机构制剂 不得在市场销售 以及 不能发布药品广告 294 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寄件人应当提交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 295 医疗 保障体系 基层医疗保障为主体 ,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 296 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 5年 297 药品 拆零销售 需要提供 药品 说明书原件或说明书 、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298 中药饮片装斗 前应当复核 防止错斗、串斗 299 每张处方 不超过 5种药品 300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医生授予 特殊使用级 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