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合作协议书甲方(资金方): 有限公司乙方(项目方): 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开发项目,向甲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共同确认的基本条件:1、 甲方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可经银行查询并能收到银行回复。2、 借款总金额为¥100,000,000(人民币 壹亿元) ,首次贷款金额为¥30,000,000(人民币叁仟万元) ,分为三张承兑汇票,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为¥10,000,000(人民币壹仟万元).3、 承兑汇票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后半年甲方送新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4、 开票费 5 万元,前期各种费用 5 万元,合计 10 万元,贴息 18%,平台费 2%,中介
2、费另行承诺。5、 甲方将开出的承兑汇票背书给乙方,甲方不能直接给乙方开票。6、 食宿以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二 操作细则:1、 乙方向甲方发出邀请函,并把项目资料一同发来(作反担保审核) ,甲方前期派二人到乙方企业所在地,收到 5 仟元费用(不退)看到企业 6 证一卡、项目资料真实有效。2、 甲方通知开票的同时要拿到现金 10 万元(5 万元开票费,5 万元其它费用) 。3、 甲方确认开票时间是三个工作日,在这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10 万元现金存入当地银行,储名和密码由甲方设置,卡有乙方保管。4、 甲方送承兑汇票的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后,由当地银行查询无误,收到开票银行回复后,将存入银行 10 万元现金兑现,由甲方持票人保管。5、 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保证贴息及中介费兑现,扣回已付的 10 万元保证金(5万元开票费,5 万元其它费用) 。6、 前期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内,由甲方保证送到后期汇票。7、 甲乙双方在操作期间发生任何矛盾,与中介人无关,乙方承诺保证中介人的往返费用。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有限公司中介方:2012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