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律师 事务所,邱律师:136 OO25 5186,业务范围,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一)担任法律顾问;(二)担任诉讼代理人;(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东莞长安最具权威律师咨询中心,咨询热线:136-OO25-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