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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合同法.pptx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325593 上传时间:2018-03-29 格式:PPTX 页数:15 大小:234.0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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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经济法实训,合同法 担保法,第二组,2、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按照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附: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本

2、案涉及的相对法律关系有哪些?,答 本案涉及的行对应的法律关系有: 甲公司于A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 甲公司与丙公司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乙公司履行保 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债权关系。,甲公司于A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案例甲公司A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可以判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甲公司与丙公司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3、。,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 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根据案例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A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可以分析得到。,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保证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4、根据案例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案例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债权关 系。,第17条第1款

5、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就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章,根据案例 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丙公司应按照何种保证方式承担保证

6、责任?为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 期届满 ,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 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当按连带责任方式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又约定丙公司按照担保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而担保法17条第一款是关于一般保证方式的规定,双方对保证方式的约定存在矛

7、盾,应当视为保证方式的不明确。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3)本案中有哪些反担保合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于本法担保的规定,本条是对反担保的规定,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对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订(3)本案中的反担保合同有两个:一个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另一个是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的抵押合同,另一个是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本案中的反担保合同有两个:一个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另一个是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

8、的保证合同。,(4)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为实现自己的追偿权,应先行使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还是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乙公司应先就甲公司抵押的房产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以后仍不能实现追偿权的,可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物的担保由债权人自己提供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今收到孙章义的贰万元整人民币,用于房屋修建,自2006年5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日止还清。,4、看法律讲堂:无期的借款,拟写一份借条。 收条 今收到孙章义的贰万元整人民币,用于房屋修建,自2006年5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日止还清。,收款人:张武德出借人:孙章义借款日期:2006.5.1,4、看法律讲堂:无期的借款,拟写一份借条。,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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