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交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政策2009-6-2 10:22:17点击次数: 218 次北京交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一、相关政策1.1 聘用条件 统招、2009 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进京条件。 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所学专业 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 在校期 间成绩优秀 身体健康1.2 服务协议 聘用单 位与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一般为两年 因毕业 生本人原因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聘用单位 聘用单 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 解除服 务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应回生源地就业1.3 聘期待遇 有硕士学位
2、的研究生,受聘后每月工资不低于 1500 元,博士生面议 聘用单 位为受聘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4 档案关系与户口 聘用期 间,毕业生档案、户口保留在毕业 院校 北京生源 毕业生户口可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5 考核与续聘 定期考核,填写 北京地区高校聘用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考核表 聘用期 结束后, 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参与项 目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工龄 社会保 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1.6 北京市户口落户条件 服务协议 一般为两年 参与的 项目属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 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的重大重点项目 项目研究期限不低于两年 毕业生 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聘用期间完成了科研任务,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符合进京条件 二、选聘程序2.1 报名 通过就 业资讯网及各学院查询岗位需求信息 下载报 名表(点击下载附件),一式两份,填写完毕经学院审核盖章后,将一份报名表与个人简历交给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另一份学生本人留存。2.2 选聘方式 各学院根据 报名情况负责组织审核、招聘、面试等工作 各学院可根据 实际情况向其他学院推荐毕业生,参加相关学院的招聘工作2.3 时间安排 6 月 10 日前,各学院完成选聘工作 6 月 15 日前,学校选聘工作结束注: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后,在服务期结束时可按照程序办理北京市户口:(1)参与的项目属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 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重点项目。(2)项目执行期及聘用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的时间在两年以上(含两年)。(3)毕业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聘用期间完成了科研任务,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符合进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