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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勘验中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250495 上传时间:2018-10-0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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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 页1四川警察学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 业 论 文犯罪现场勘验中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2012 年 5 月 1 日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2 页2摘 要近年来,带有智能型犯罪的刑事案件明显增多,犯罪现场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足迹等痕迹物证时,使得微量物证的提取对案件侦破的作用愈来愈大,现场勘查工作应加强微量物证意识。鉴于此,本文系统的阐述了刑事案件中微量物证的对微量物证的定义,存在的理论依据和特点如体积小、质量轻、不易察觉、易污染,分布复杂等;并对微量物证存在与分布的重点部位、不同案件中勘查的重点场所,以及微量物证发现的常用方法进行介绍;并介绍微量物证

2、的提取、包装原则,提取和包装方法,以及重点介绍对爆炸残留物、射击残留物、微量法医物证、纤维、油漆、塑料、橡胶、油斑、玻璃、金属、纸张和粘合剂等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保存和注意事项。为在现场勘验中发现和提前更多、更有价值的微量物证。关键词:微量物证 犯罪现场勘查 重点部位 发现 提取 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3 页3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evidence in detection and extraction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ntelligent type of criminal cases increased

3、significantly, the scene of a crime not to extract valuable fingerprints, footprints of trace evidence, the trace material evidence extraction on case detection effect is bigger and bigger, the scene surveying work should strengthen the evidence consciousness. In view of this, this paper describes t

4、he system of micro-material evidence in criminal cases to the trace evidence of the definition, th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existence and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small volume, light weight, is not easy to detect, easy pollution, complex distribution; and the trace evidence of existence and distrib

5、ution of the key parts in different cases, exploration of key sites, as well as trace evidence found in the commonly used methods are introduced;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race material evidence extraction, packaging principle, extraction and packing method, and introduces the explosive residue, guns

6、hot residue, trace forensic evidence, fiber, paint, plastic, rubber, glass, metal, paper, oil stain and adhesives and other common trace material evidence extraction, preservation and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As in reconnaissance found in advance, and more valuable trace evidenceKeywords: Trace ev

7、idence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Key partsDiscovery Extraction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4 页4目 录引言(6)1、对微量物证的认识(6)1.1、微量物证的定义(6)1.2、微量物证产生的原理(6)1.3、微量物证的特点(6)1.3.1 微量物证的种类繁多(6)1.3.2 普遍性即多发性(6)1.3.3 不易被发现和不易被毁灭性(6)1.3.4 易混淆性(7)1.3.5 分离及不完整性(7)1.3.6 易污染和易丢失性(7)1.3.7 检验的科学性(7)1.4 微童物证的作用(7)2、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7)2.1 犯罪现场勘查微

8、量物证的的重点部位(8)2.1.1 被侵害客体的受侵部位及周围(8)2.1.2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地面的遗留物(8)2.1.3 犯罪嫌疑人来去现场的路线、进出口及运载工具(8)2.1.4 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衣着及作案工具(8)2.1.5 赃物(9)2.2 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方法(9)2.2.1 有意识、有规律、系统地寻找(9)2.2.2 肉眼观察发现(9)2.2.3 借助一定的仪器、光源发现发(9)2.2.3.1 放大镜观察法(9)2.2.3.2 透射光照法(9)2.2.3.3 反射光照射法(9)2.2.3.4 紫外线照射(10)2.2.3.5 红外线照射法(10)2.2.3.6 化学方法(

9、10)2.4 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采取和包装(10)2.4.1. 现场微量物证采取和包装的原则(10)2.4.1.1 提取前照相、编号处理(10)2.4.1.2 微量物证提取要及时(10)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5 页52.4.1.3 采取必须具有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11)2.4.1.4 严格防止微量物证污染和丢失(11)2.4.1.5 采取空白检材和收集嫌疑样品(11)2.4.1.6 选择适当容器分别包装,注明标签(11)2.4.2 微量物证提取的方法(11)2.4.2.1 用小镊子夹取(11)2.4.2.2 用刀或针挑、拨和刮取(12)2.4.2.3 用胶纸粘取(12)2.4.2.4

10、用AC 纸提取(12)2.4.2.5 用火棉胶提取(12)2.4.2.6 用软毛刷收取(12)2.4.2.7 用磁铁吸取(12)2.4.2.8 用抖动或拍打法采取(12)2.4.2.9 用脱脂棉球提取(12)2.4.2.10 连同承受客体一起采取(12)2.4.3 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2)2.4.3.1 油漆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3)2.4.3.2 塑料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3)2.4.3.3 纤维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3)2.4.3.4 橡胶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3)2.4.3.5 油斑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4)2.4.3.6 玻璃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4)2.4.3.7 金属屑的提取和包装(1

11、4)2.4.3.8 爆炸残留物的提取和包装(14)2.4.3.9 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和包装(15)2.4.3.10 纸张和粘合剂的提取和包装 (15)2.4.3.11 微量法医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5)参考文献(16)致谢(17)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6 页6引 言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以及大量侦探文艺作品的广泛传播, 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暴力化、智能化、专业化和广区域化;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作案后为了逃避打击, 采取各种手段掩盖和消除作案时留下的手印、足迹和工具等痕迹,使我们在实际现场勘查中处于困境。这时微量物证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对犯罪分子来讲,也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

12、我们要重视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以及利用可以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因此要明确微量物证的形成规律、种类、特点、常存在部位,掌握微量物证的发现方法, 采用正确的采取和保存方法,在现场勘验中至关重要。 【1-2】1、对微量物证的认识1.1、微量物证的定义胡世澄教授在她的著作中认为微量物证是指在现场中那些体小质微、较易隐蔽、不易发觉、易被忽视、不易毁灭的物质证据。而就微量物证的物质范畴未作明确界定。微量物证仅是一个研究范畴,是相对于宏观物证而言的,它是宏观物证在案发现场遗留率下降的情况下提出的。检验的范围应该囊括了现场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微小物质,比如射击残留物、爆炸残留物、玻璃、泥土、纤维、油漆、

13、墨水、涂料、花粉颗粒、毛发、血液、毒物、毒品等物质。微量物证应分两个层次界定: 第一层次从“特征”界定,具有量小体微的特征即是微量物证,故凡是与案件有关的化学物证和生物物证,只要量小体微,都属于微量物证范畴。第二层次: 从量化的方面来考虑,微量物证指物质的量绝对少或物品中某种具有证据价值的成分含量低,借用分析化学的量化至于量少或量低到何种程度才能称之为“微量物证”。 31.2、微量物证产生的原理1910 年,法国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提出了物质交换原理,也称罗卡德交换原理,该原理认为,两种物质客体在外力的作用下相互接触、摩擦、撞击,会引起这两种物质客体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相互交流和变化,有物理

14、变化和化学变化。 1-21.3、微量物证的特点微量物证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3.1 微量物证的种类繁多在案件中,微量物证的种类很多,但常见的主要是有以下几类:油脂,体屑、体液,油漆、涂料碎片,纤维,泥土,玻璃,微量金属,塑料,橡胶,爆炸残留物和射击残留物,毒物,毒品,花粉等。1.3.2 普遍性即多发性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7 页7微量物证本身体积小、质量小,犯罪嫌疑人未加以防备,自己都不知道会留下微量物证,因此微量物证在现场出现的几率很大,据相关统计显示,毛发在犯罪现场出现几率达到百分之六十,油漆碎片在车祸案件中出现的几率更高,几乎达到百分之百。1.3.3 不易被发现和不易被毁灭

15、性微量物证因为量小体微,不容易被发现;并且微量物证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作案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有的作案人在作案后企图毁灭罪证,但由于能量转换和物质不灭的原因,在毁灭原有的痕迹物证的同时,又会形成新的痕迹物证;加之很多犯罪嫌疑人对于微量物证在侦查中作用的了解远不如指纹等传统痕迹物证,犯罪嫌疑人是不太可能毁灭掉这个微量物证的。1.3.4 易混淆性微量物证由于其量极少,很多时候是在毫克甚至微克量级,而自然界有些物质当其量微小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能随处出现了,所以微量物证的来源很容易使人混淆,不易辨明,如果不加以仔细区分,甚至很容易出现错误。1.3.5 分离及不完整性在犯罪现场获得的微量物证,

16、例如微量金属屑、涂料碎片、细小纤维等,都是从一个整体的物质上分离而形成的,是以破碎或者脱落的方式存在的,因而不具有完整的结构,所以有时也不能反映完整物的组成信息。因此,在制作比对样本以及鉴定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与现场勘查的情况、案情、环境因素及其他一系列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客观、真实、可靠的结论。1.3.6 易污染和易丢失性微量物证一般散落在现场四周或者附着在客体上,如罪犯及受害者身上、凶器上等。很多微量物证自身就是一种附着物,又因其体积微小,很容易被周围环境或其他物质污染和丢失。例如,燃烧残留物如果不严格的密封保存,或存放数日才送检,会使轻组分气体挥发而失去检验的条件。1.3.7

17、 检验的科学性对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检验,往往需要借助科学仪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检验结论的科学性。比如用紫外照相系统发现记录现场用肉眼直接发现不了的痕迹物证,用气相色谱仪、质谱仪、DNA 检测仪等精确检测现场提取的有关微量物证。 4-71.4 微童物证的作用微量物证的种类多,涉及面广,每一种微量物证都能给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犯罪信息,如,通过对从现场或嫌疑人处收集、提取到的微量物证的分析和鉴定,从而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通过对现场上微量物证的检验,弄清原始现场的位置,确定犯罪地点,为进一步证实犯罪起到关键性作用;通过分析现场与作案嫌疑工具上的微量物质,可以确定是否

18、为作案工具;现场上遗留的人体排泄物、脱落物,如流出的血液,吐出的唾沫,排出的精液,脱落的毛发等,通过 DNA 技术检验或血型检验可以鉴别人身;寻找作案人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8 页8和鉴别嫌疑人;为串并案提供依据,对确定侦查方向和线索,对缩小侦查范围,迅速查明作案人,加速侦查破案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8-92、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2.1 犯罪现场勘查微量物证的重点部位。现场勘查的最主要任务就是发现物证。全面发现微量物证就要对微量物证所在的现场情况有一个了解。不同的案件,微量物证经常会出现在现场的不同部位,在勘验时注意思考。2.1.1 被侵害客体的受侵部位及周围。凡有强制的被侵害行为发生,往

19、往可能有或多或少、大小不等的造型客体和承受客体之间的成分交流或碎粒传递。例如,在枪击案件中, 在弹着点上可以提取到射击残留物;在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反抗,常在被害人身体上遗留有案犯的微量毛发、血液和精斑及案犯身上所特有的附着物等微量物证,被害人的指甲缝内可能有案犯衣服的微量纤维、微量皮肤与肌肉组织碎片等微量物证。2.1.2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地面的遗留物。案犯在作案时,由于种种原因,将一些物品或身上的物质如纸张、衣服甚至作案工具遗留在犯罪现场,这些被称作现场遗留物的物证本身就有一定价值。但有的物证特征不明显,即特性不强,其应用价值不够高。可是在遗留物上面所附着的一些微

20、量物质,甚至是肉眼看不见的微量物质,其应用价值是不可低估,对案件的侦破非常重要。如交通肇事车辆留下的微量油漆碎片;盗窃案件中的微量玻璃碎片;强奸案件地面上的微量精斑、擦试物上的毛发和案犯的微量气味等;案犯鞋子或鞋印上沾附的泥土、矿渣、植物茎叶、种子、花粉等;在爆炸现场上所遗留的没引爆的装置、工具以及从纵火现场收集到引火物、油瓶、纤维和粉尘等;可以从中发现、提取一些微量物证。2.1.3 犯罪嫌疑人来去现场的路线、进出口及运载工具任何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都有来去路线,遗留在中心现场的微量物证很可能是从现场的路线上粘附的、擦蹭的。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附近等待时机作案的地方,可能留有烟蒂、毛发和纤维等

21、。在逃离现场路上可能会遗落下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微量物证,也会粘附带走逃离路线上的泥土、杂草、花粉等,在触摸的现场物体上留下的微量汗液等。一般来说,盗窃现场主要从侵害客体及翻动的物品上去发现;枪杀现场主要从持枪人位置及弹着点和子弹飞行方向上去发现;强奸现场主要从实施强奸地方、受害者身体和擦拭过的物品上去发现;纵火现场主要从起火点去发现;抢劫现场主要从犯罪嫌疑人实施某种暴力或威协手段的地点去发现;爆炸现场主要从炸点及周围抛散物上去发现等。2.1.4 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衣着及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衣物不可避免地要接触被侵害客体,作案工具直接作用于被侵害客体,因而经常要沾附一些在作案现场上存在的东西

22、或受害人身上的东西。例如,灰尘沾附在犯罪嫌疑人所戴的手套上;戴手套作案破坏金柜或者用锯锯金属时,不可避免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9 页9地要有锯沫沾附在衣服、手套上;持枪杀人案犯手上要沾附射击残留物;犯罪嫌疑人的衣服上可能沾有被害人的微量血迹, 鞋底常附着现场的微量泥土或其他特殊物质,如微量石灰、水泥等;在野外实施强奸时案犯衣服上可能附着现场的微量植物花粉,被害人的毛发、衣物纤维会沾附在案犯的身上等;用钳子、螺丝刀去撬压金柜门了吊时, 就往往沾附了客体物上的油漆;杀人用的匕首,其柄槽内可能沾有被害人的微量血迹,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戴的手套纤维内常附有微量玻璃碎片等。2.1.5 赃物有些案件中,

23、在嫌疑人处搜到的被盗物品或被抢物品上常附有足以证明其与犯罪活动有联系的微量物质, 如失主为防盗而撒在钞票上的微量荧光粉等物质;一些铁厂和水泥厂钞票上常附有微细铁质颗粒和微量水泥粉尘;屠夫和油条小贩被抢的现钞上常附有微量油脂等。 10-132.2 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方法寻找和发现微量物证的方法由于微量物证量小体微,又因不同的案件性质、地理环境,其分布规律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每一个勘查技术人员以极高的责任感和细致的工作态度去寻找和发现微量物证。2.2.1 有意识、有规律、有系统地寻找在微量物证的搜寻和发现过程中,确定重点部位固然重要,但勘查还要全面、细致,切忌主观片面;既要全面又要细心,个别案

24、件要反复勘查。微量物证有其一定的分布规律,在寻找时不要盲目乱找,要结合不同的案情。2.2.2 肉眼观察发现在一般的现场,对于形态相对较大的微量物证,直接用肉眼即可观察和发现,如破碎的玻璃、撕碎的纸张、爆炸的碎片等。有的微量物证体积虽小, 但在可见光范围内能够被肉眼直接所观察。例如一些微量玻璃碎片、片量煤灰渣和微量毛发等微量物证,可以在良好的正面光或侧面光照射条件下,用肉眼直接观察。 102.2.3 借助一定的仪器、光源发现对于难以用肉眼发现的微量物证,要有良好的正面光或侧面光的照明条件才能加以准确发现。那就必须借助一定的仪器、光源。通常情况下,可使用照明放大镜、紫外线灯或多波段光源照射。如用放

25、大镜去发现细小的破碎物、渣样物、线头、残片等;用紫外灯去发现各种纤维或沾有特殊物质的纸片、织物等。2.2.3.1 放大镜观察法根据其焦距的不同,有各种放大倍数的放大镜。一些微量物质可以借助10 倍以上的放大镜发现。操作时可将衣服等被检查的微量物证载体放在一张干净的白纸上,加大背景反差,利用放大镜分别检验。2.2.3.2 透射光照法透射光照法是指光线从物体的背面投射,人眼从物体正面观察。这是由于痕迹处与承受客体两者透明度的差距,从而呈现反差来发现痕迹。为使痕迹更加清晰,可在承受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0 页10客体背面的一定距离衬垫黑色背景物增加反差。2.2.3.3 反射光照射法它是指光线与

26、视线从两个相对方向或其他方向投射于承受客体表面, 由于痕迹处与承受客体反射光线的能力不同, 因而呈现出两者的反差而发现痕迹物证。2.2.3.4 紫外线照射紫外线是可见光紫色端以外的一种不可见的短波光线。它对某些物质具有光激发和反射强弱不同的作用。不同的物质在紫外线照射下发光的颜色不同, 利用紫外线的这一特性, 可以将在可见光下看不见或看不清的微量物质显现出来, 如借助紫外线灯发现衣服上被洗过的微量血迹、微量精斑、微量油脂和微量涂料等微量物证。2.2.3.5 红外线照射法红外线是可见光红色端以外的一种不可见的长波光线。不同的物质对红外线的反射能力与对可见光的反射能力不同,而有一些看上去颜色相同的

27、物质,由于其组成的成分不同,对红外线的反射能力也不一样。利用红外线的这一特性,可以显示肉眼无法看清的微量物证,如射击后留在死者暗色衣服上弹孔周围的火药烟垢及射击者手上的射击附带痕迹;还可鉴别某些颜色相同而成分不同的微量物证,如渗透在嫌疑人红色衣服纤维中的微量血迹。2.2.3.6 化学方法化学法是一种利用物质与物质之间的化学反应来发现微量物质的方法。刑事侦查过程中, 化学方法常用来发现那些疑为血液、精斑、微量金属等的微量物质。如微量金属检测实验(trace metal deteetior- test)和微量血痕的鲁米诺实验(lumino ltest)。 132.4 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物

28、证的提取,也叫物证的采取、物证的收集。物证的检验和鉴定是建立在发现和提取基础上的,检材的提取是否规范,保存是否妥当都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鉴定结果。正确、合法地采取和包装微量物证非常的重要。2.4.1. 微量物证采取和包装的原则2.4.1.1 提取前照相、编号处理在所有微量物证采集前,都必须首先进行照相取证,并对提取部位、时间、物证的性质、种类、数量等作详细的记录编号,以免发生差错。2.4.1.2 微量物证提取及时微量物证的相对稳定性较之其它物证而言,往往稳定性较差,如果不及时提取,往往会造成微量物质丢失、被破坏、污染等。微量物证的这种损失既可能来源与其自身物理化学性质的改变,也可能来自于自然环境

29、的破坏,还可能来自于人为的破坏。比如,在纵火案件的现场,因为火灾残留物多为沸点较低,而且是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如汽油残留物就极容易挥发,如果侦查人员不及时提取,将会很快就挥发损失掉,从而会加大提取的难度,甚至于提取的残留物根本就达不到检测的标准。再如爆炸发生后,现场环境十分复杂,爆炸残留物极易被破坏,尤其暴露在室外的现场的爆炸残留物,爆炸残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1 页11留物很容易受到风和雨水的洗礼而减少甚至灭失,从而会影响我们对爆炸现场的重构。同样在枪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能并没有注意到有射击残留物留在身上,不会特意去处理掉,但是犯罪嫌疑人哪怕是进行一些正常的活动,如擦手、洗手,或者用

30、手触碰了其它物品,都能够造成射击残留物的减少或者是消失。 2.4.1.3. 采取必须具有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现场采取的物证必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充分性。合法性指的是整个的物证采取过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确定性指的是所采取的物证必须只能是物证,而且必须保持其原始的形貌,不要损坏物质检材的物理形态,不要污染,更不能改变其化学组分,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充分性指的是全面性,应尽可能采取所有物证,不能随意取舍,也不能遗漏。2.4.1.4. 严格防止微量物证污染和丢失采集微量物证时,使用的工具、器皿一定要干净应尽量保持其原始状态,对其组织不得污染、不要减少和增加其化学组成成分和损失。对于一种微量物证可用

31、作多种物证的,采集时要与法医、痕迹等技术人员互相关照,共同研究后按一定顺序提取。因此,所有提取工具每提取一处附着物后,都必须用勘查箱内的有机溶剂彻底清洗;对微量物证斑痕作标记时,不能使用铅笔、粉笔、圆珠笔以及墨水等有色物质;胶带类提取器材只能提取无机和生物类物证,不得用于有机类检材,并且不可用力过大,否则粘下的大量皮肤组织会使镜检发生困难;提取微量物证一般不要放在银粉等指纹显现粉显现指纹后;在提取交通事故后的血液检材进行乙醉浓度的检测时,不要加防腐剂,不能马上送检化验的要密封放人冰箱冷冻保存;采取纸张检材时,不要将碎纸裱糊起来,不要在纸张上作记号需要进行金属分析的物证,采取时要用非金属工具。2

32、.4.1.5. 采取空白检材和收集嫌疑样品不论在任何客体上提取微量物证都应一并提取若干份空白对照样本。如泥土中检验爆炸残留物, 要一并提取炸点附近去掉表层后的地面土; 油脂物证, 要一并提取当地的各种油样或嫌疑油样等。刑事化验中供比对分析的样品是指已知来源或已知名称、牌号、组成成分的物品,它是鉴定人通过对未知的物证进行检测并作出种属鉴别结论的已知标准。2.4.1.6. 选择适当容器分别包装、注明标签不同类型物证用不同的方法分别包装,绝不允许将几种物证放到一起混装。侦查人员在初步判断物证种类和来源的基础上,应设法充分收集有关的样品,并标明品号、牌号、来源,防止在比对检验时出现差错。已收集和积累的

33、样品, 应设专人保管。如,对于如纤维、粉尘和碎屑等这类特别细小的微量物证,切忌使用硬质纸张包装,最好盛装在无色或浅色的带盖塑料小盒或玻璃容器内;对于腐蚀性的液体,应当用耐腐蚀的容器盛装密封,注意防止外漏;对于易挥发性的物质,如汽油、煤油等,应密封在玻璃瓶内。4-5,14-152.4.2 微量物证提取方法现场微量物证的提取中常用的工具有夹取工具、剪割工具、扫取工具和各种粘取工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2 页12具。不同的微量物证选择不同的提取方法。2.4.2.1. 用小镊子夹取对于不需要检测金属元素的固体,如纤维、纸屑、塑料、种子等,可用金属镊子夹取,装入具塞玻璃试管或具塞玻璃瓶、塑料管或塑料

34、袋中包装;对于可能需要检测金属元素的固体物证,如金属颗粒、漆片及碎玻璃等,可用非金属镊子夹取。常用的非金属小镊子有塑料镊子、骨质镊子、竹质镊子或将金属镊子的两个尖部裹以胶纸或套一层聚乙烯塑料薄膜。2.4.2.2. 用刀或针挑、拨和刮取对炸药爆炸现场,炸点处烟痕的采取;墙壁或木质品表面嵌入的抛出物的采取;附着在载体上的油漆、黏合剂、油脂的采取。2.4.2.3. 用胶纸粘取对那些不易夹取又不适于挑、拨、刮的微小固体颗粒可用胶纸粘取。例如,被射客体和射击者手上残留物的采取;被侵害客体表面的微量物证的采取;较大的作案工具附着物的采取等,将粘取的胶质反贴在生物显微镜用的载玻片上,再进行包装。2.4.2.

35、4. 用AC 纸提取先把AC 纸剪成比采取面积稍大一点的一块,用镊子夹住AC 纸的一角,置丙酮溶液中,见软取出贴在采取处,再用一张较薄的AC纸贴在上面,用拇指压实,十分钟左右取下,它不仅可采取附着在固体表面的微量物质,又可复印痕迹形貌。2.4.2.5. 用火棉胶提取用配制成2%火棉胶醋酸戊酯溶液,在采取物证处滴上几滴,几分钟后形成一层胶膜,在其上贴上透明胶纸,把胶纸揭下再包装。2.4.2.6. 用软毛刷收取对于分散、面积大的固体粉尘, 可用软毛刷收取。例如, 炸药爆炸现场上的尘土, 现场上嫌疑人足迹及附近的泥土, 木屑、煤渣及各类粉尘等。工作人员在使用此法时, 应注意防止软毛刷的毛纤脱落, 以

36、免将其误以为物证。2.4.2.7. 用磁铁吸取对于含有铁元素的金属屑与木粉、灰尘、沙土等混存时可用磁铁吸收。2.4.2.8. 用抖动或拍打法采取对于附着在织物上的碎屑、粉尘等微量物质,可在木块、玻璃板或大张白纸上面进行抖动或拍打,使附着物脱落,收集后再包装;或将织物放入大的聚乙烯塑料袋中,通过拍打和抖动,使固体附着物落在塑料袋的底部,之后再进行包装。2.4.2.9. 用脱脂棉球采取对于附着在表面光滑固体如金属、玻璃、塑料等上的油痕可用脱脂棉球直接擦取;对射击者手上、嫌疑的枪支上的射击残留物可用去离子水、1% 盐酸液等浸泡的脱脂棉球进行擦取。2.4.2.10. 连同承受客体一起采取对带有字迹等色

37、痕的物证检材或附着在织物上的油痕应尽量同所承受的客体一起采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3 页13取。包装时油痕部位最好悬空固定,以防止互相吸附或毛细作用使油脂扩散;或在上面和下面各覆盖一层无色透明的聚乙烯塑料薄膜固定。如果大型客体不能采取原物时,先拍照,再割取局部。在作案用的工具、凶器等上附着的检材最好直接包装,对附有检材的那一部分要架空。 11-142.4.3 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方法对微量物证的发现,一定要全面、细致,切忌主观片面。勘查时,除借用放大镜、显微镜以及长、短波紫外灯外,还要抓住微量物证存在的重点部位,即根据上面提到的各种微量物证的分布特点进行分析,以便准确、快速发现。现将刑

38、事案件现场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方法分别加以介绍。2.4.3.1 油漆物证的提取和包装在刑事案件现场发现较完整的油漆碎片,可利用竹质镊子轻轻地夹取,放入检材收集瓶中。对于微小的油漆颗粒,则应使用检材收取勺或手术刀刮取后收入检材收集瓶中。对于擦刮痕迹部位的油漆附着物,最好是做完痕迹鉴定和拍照之后,小心地将漆状附着物连同载体一起妥善固定好,直接送检,由检验技术人员进行微量漆状物的提取。2.4.3.2 塑料物证的提取和包装散落在案件现场地面上的塑料碎片,可以用不锈钢镊子夹取。若塑料碎片体积较大或数量较多时,用干净的足够大的纸袋盛放;若塑料碎片很少,则应用检材收集瓶或硫酸纸制作的盛物袋来收集。对于粘附在痕

39、迹部位的非本身形成的物质,往往是因刮擦作用形成的附着物,提取和保存一定要小心。可借助放大镜观察,用具柄手术刀片轻轻刮取附着物。若附着物较多或具有一定硬度,可用不锈钢镊子提取,然后放入盛物容器中。如果提取连肉眼也难以观察到的附着物,可以使用酒精棉球或用一小块酒精纱布沾擦有附着物处(注意不能来回多次擦),然后将棉球或纱布连同附着物质一起放入专用玻璃收集瓶中保存。2.4.3.3 纤维物证的提取和包装纤维的采集犯罪现场纤维的存在相当广泛,由于纤维掉落或附着的数量较少,而且纤维本身又很细,因此要用手柄放大镜仔细勘查事故现场,必要时应使用光源照射寻找纤维物证。在提取附着物之前,最好用照相机拍下纤维的原始依

40、附状态,作为重要物证形态资料。但应注意纤维的迁移性, 国外专家们( 日本及美国)计算认为纤维遗留后4 小时后,或聚乙烯袋中( 纸袋较好一些) 绝大部分会丢失,所以收集纤维物证绝不能拖延。采集时,对于肉眼看得见的纤维,可用清洁的镊子直接提取,将提取到的纤维物证连同所提取的受害一方(人或动物)被刮擦痕迹处的织物纤维三至五根一同送检。需要注意的是,应在立体显微镜观察到两者的颜色和外观形态近似或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提取比对检材。若微量纤维的种类较多,在现场的散落面积较大,难以在肉眼观察下用镊子一根一根地提取,此时可使用微量物证提取箱中配备的静电取迹器进行提取。包装前,绝不能将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衣服放在一起。

41、由于纤维很轻,为防止丢失,用镊子直接夹取的微量纤维一般不用纸包装,可置于滴有甘油的破璃片上,再在其上压盖一玻璃片,固定于纸盒或器具内;也可直接放人玻璃或塑料容器内。对较小的毛状物可用透明胶纸粘取,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4 页14但应注意提取纤维的胶纸不能折叠,更不能将其固定在纸或纸板上,应不被污染地贴在干净的玻璃板上,并用笔做好标记,装人聚乙烯袋中送往检验部门。对面积较大的物品,如床单、毯子、枕套等应做好标记,整齐地将表面叠在最里面。对小毯子或小垫子应小心地卷起来,直接送往实验室。对汽车座垫应用薄膜保护法保管好。对于大地毯,可以剪下一小块包括有全部的纤维种类和颜色),作为对照样品送检。2

42、.4.3.4 橡胶物证的提取和包装较大块的橡胶检材可用不锈钢镊子直接夹取放进检材收集容器中。可使用废弃的包装彩色胶卷的透明塑料盒作收集容器,也可以使用硫酸纸制的包装袋作收集容器。对于检材量较少,且不易用肉眼观察清楚的黑色橡胶擦痕物质,应用一小块沾有水的纱布或棉球轻轻沾取擦痕物质,然后小心地放进检材收集瓶中,注明检材提取部位,同时应将比对用橡胶物证(数量为几毫克即可)提取下来一起送检。2.4.3.5 油斑物证的提取和包装(1).衣服上油斑的提取。将衣服上的油斑沿斑痕边缘剪下,放在带塞子的密封玻璃容器中,注明检材在衣服上的部位名称和受害人姓名后送检。(2).地面上油斑的提取。当动植物油或矿物油撒落

43、在水泥或沥青路面上,用不锈钢镊子夹住脱脂棉球或纱布条沾取,然后迅速放进带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送检。当动植物油或矿物油洒落在地面的沙石或泥土中,用手术刀或不锈钢小匙等刮取被油浸渍的泥土,或用不锈钢镊子夹取带油迹的沙石,一起迅速放进带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送检。(3).客体上油斑的提取。客体比较坚硬而且不吸油类物质,如金属或汽车表面,应使用镊子夹住棉球或纱布擦下油迹后,装入带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送检。客体比较软且又会吸油脂类的物质,如木质材料,油会浸入木质内,可用手术刀将浸油的木质层一起取下,装入大一些的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注意将瓶口密封,不能使用橡皮塞,也不能用纸张包裹油斑检材。2.4.3.6 玻璃物证

44、的提取和包装对肉眼能观察到的玻璃碎片,一般用不锈钢镊子和检材收取勺提取。当玻璃较多,微粒较细,且分布面积较大时,可利用JKX-AT 型现场微量物证提取箱中配备的静电取迹器提取;但需注意现场发现有多种玻璃碎片时, 要加以分辨, 并分别提取和包装。另外,当玻璃碎片上有指纹、血迹、油漆、纤维等附着物时,要立即将该玻璃碎片照相并另行妥善保管,不能自行破坏该附着物的原始状态。由于玻璃的易碎性,在提取嵌人其它物品中的玻璃碎片或包装送检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人为的再破碎;若嵌人的玻璃碎片无法取下,可连同客体一并送检;若玻璃已碎成粉末而又牢固地附着于其它难以一并送往实验室的客体上时,可用指纹胶粘取或用刀片刮下。

45、提取的玻璃物证不能用玻璃瓶盛装,可用硫酸纸袋或其它纸盒包装送检。 2.4.3.7 金属屑的提取和包装微量金属屑的提取,常与工具痕迹物证的采集联系在一起。若客体是小件物品,就一并送往实验室;对于难以送实验室的大件物品,可连同金属屑切割或锯下一部分客体送检,但必须注意防止切割对微量金属屑的污染。送检时要将检材固定于包装器具中,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论文 第 15 页15以免与包装材料接触或碰撞,防止污染金属屑。对于金属屑确实难于与客体一并送检的,也可用指纹胶粘取或竹制、骨制(严禁用金属刀片)工具刮取,但必须在金属屑旁同时粘取或刮取空白比对样品。如电击伤的电击点处有犯罪嫌疑人所用电极所溅射的微量金属沉积物,如铜线有大量铜元素,铝线有大量的铝元素。因此,采集时,除将电伤处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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