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证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监所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所涉及系统用户的特点,我方将面向本系统相关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本公司根据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监所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系统运行维护部分的要求,对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支持做出下列承诺和保证:(1)本项目应用系统从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从双方代表终验签字之日起计算)起,我公司提供所开发系统免费维护 24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保证至少 2 人专职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且技术支持人员确保为本项目系统开发主要人员并具有 2 年以上执检项目运维经验。(2)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提供技术服务、升级服务并负责对
2、运行中出现软件故障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故障情况我方派员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将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向业主方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保证业主方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我方在接到用户电话、传真通知后,30 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一天内解决,重大问题三天内解决。特殊情况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我方无条件更换新软件;或采取使系统可正常运转的措施。若我方未能按时处理,业主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我方负责(在合同经费中扣除)。(3)我方将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保修期间的维护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保证期后,我方承诺仍根据合同要求向业主方提供技术服务,并以合理价格提供软件功能
3、改进技术服务,保修期后的具体服务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系统维护与支持的具体内容如下:1.电话支持我公司提供对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 24 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我公司提供热线电话或 Email、传真等方式随时回答用户各种技术问题并在 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故障响应7X24 小时的实时故障响应。我公司在出现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等系统故障的 2 小时内给予响应,12 小时内恢复运行。3.远程技术支持当系统出现故障,经用户许可后,我公司远程登录用户系统,进行故障分析、问题定位并提供解决方案。对系统进行的任何配置、数据改动及其它可能对系统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操作,确保经用户确认后进行。4.定期跟踪项目验收完毕后,我公司将定期电话、现场跟踪系统使用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必要时,我公司将派遣技术人员去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5.系统软件升级我公司将及时向用户通报系统软件升级情况,若用户需要对系统软件升级,我公司会提供升级版本和相应的支持服务。6.现场服务当系统运行环境出现严重故障,或因更换服务器等原因需要重新搭建系统时,我公司将及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通过远程支持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时,派技术支持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用户完成故障排除、升级或迁移操作,对系统进行完整性检查并跟踪运行。投标方案未尽事宜都严格履行招标方案中所规定一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