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钢瓦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政府家属楼(厢房)彩钢瓦施工及墙面处理工程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彩钢瓦施工及墙面处理工程地点: 政府家属楼(厢房)工程内容: 钢结构屋架彩钢瓦铺设、墙皮脱落处水泥砂浆抹平二、钢结构材料规格:主架为 10#C 型钢 ,高度为 100mm,厚度为 2mm;檩条为 8#C 型钢 ,高度为 80mm,厚度为 2mm;彩钢瓦规格:颜色为红色,厚度为 0.45mm。三、质量要求:主架间距 4m,屋架安装牢靠,无摇晃现象;彩钢瓦安装顺直、稳固、美观大方,无掉漆现象。彩钢铺设面积包括阳台。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
2、日起,总工期为 15 天完工验收。如遇雨天,工期顺延。五、 结算方式:工程费用指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工程总费用5.0 万元(其中钢结构、彩钢瓦为 4.6 万元,墙面处理为 0.4 万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费用总额的 60%即 3.0 万元,工程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余额付清给乙方。如竣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不予以结算,并不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六、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因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修补。七、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列材料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如抽检发现材料质量不符,按总费用的 5%扣款,并立即更换材料。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本合同范围内一切安全、设备责任。九、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设置安全防护网,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甲方: 乙方: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