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一环西拓工程南环项目管理处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甲方(建设单位):佛山一环西拓工程南环项目管理处乙方(监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NHJL-O1合同段总监办 为更好的监督佛山一环西拓工程南环项目施工 NHJL-01 标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充分发挥在公路施工过程中的监理作用,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不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三)不发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不齐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高空坠落等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四)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件;(五)创建“平
2、安工地” ,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达标等级以上。(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备案、审核、验收率达 100%。二、安全生产责任(一) 甲方(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制止、通报批评、清退等手段,并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未起到监管作用、未严格履行监理程序或默认施工单位存在安全违规行为未进行处理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处罚、通报批评、信用评价扣分等手段进行处理。(二)乙方(监理单位)安全责任:(1)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3、实施监理,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有权拒绝计量支付审核;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和整改验收情况,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应妥善保存;(3)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进场检验验收情况,组织施工安全检查,督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季度做好“平安工地” 建设评价工作; (4)在监理巡视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应按规定及时
4、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与各部门、各驻地办(组)按年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制。(7)及时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
5、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9)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巡视及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我司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10)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若监理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损失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在每自然年年底由甲方考评,对完成以上工作好、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乙方和责任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发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及惩处。本责任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级公司管理规定不符合之处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以主管机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责任认定、裁决为准。本责任书签订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继续承担责任。本责任书签订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建设单位)盖章 乙方(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