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 靓丽 永宁是我家” 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治理乡村主干道路周边、镇区驻地及集贸市场、庄点巷道、农户院内乱搭乱建、乱丢乱放、垃圾乱堆等行为,结合本次集中整治,对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闽宁镇、望远镇、杨和镇进一步完善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车,健全保洁员队伍,环保局监督,乡镇加强日常管理,并建立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善镇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
2、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乡村主干道路整治各乡镇要对乡村主干路、村庄房前屋后有乱建乱搭的房屋长期堆放的草堆、砖堆、煤堆、粪堆、砂石堆、土堆都要进行彻底清理,保持道路两侧及绿化带保洁畅通,应整治 69 个自然村,631 个村庄,3150 条巷道,322.9 公里。1、闽宁镇整治 5 个自然村,68 个村庄,340 条巷道,完成 17.7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201 省道、福宁街、莆西路、闽甘路、月玉路、叶北路、园艺路、玉海路、金玉路、东滩路、中西滩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2、李俊镇整治 15 个自然村,142 个村庄,710 条巷道,完成65.7 公里的整治任务,其
3、中:雷东路、许黄路、丰登路、侯友路、团结路、李银路、李魏路、小李路、李庄路、西环路等乡村主干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3、望洪镇整治 16 个自然村,147 个村庄,735 条巷道,完成293.3 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109 国道、滨河大道、仁增路、东西玉路、农丰路、前渠路、永黄路、青植路、靖吊路、李银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4、杨和镇整治 10 个自然村,63 个村庄,310 条巷道,完成 51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大新渠路、二幼路、奉献路、靶场路、惠王路、胜利路、永红路、观清路、纳北路、汽车城路、红星路、红王路、永旺路、南旺路、纳北路、双渠路、纳新路、中腰路、和平路、小湾桥路等乡村主
4、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5、胜利乡整治 9 个自然村,85 个村庄,425 条巷道,完成 57.2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胜通路、许旺路、旺胜路、观平路、观湖路、李银路、五先路、小湾桥路、五渠路、先锋路、青植路、烽园路、中心路、靖吊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6、望远镇整治 14 个自然村,126 个村庄、630 条巷道,完成 38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胜通路、永清路、板桥路、上长路、立张路、梁田渠路、双庆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二)开展乡镇设施园区整治要求每个乡镇完成设施园区内的菜堆、土堆、粪堆等垃圾,整治标准达到设施园区内的道路畅通,温棚周围干净整洁。闽宁镇整治 1 个设施
5、园区;李俊镇整治 2 个设施园区;望洪镇整治5 个设施园区;杨和镇整治 5 个设施园区;胜利乡整治 5 个设施园区;望远整治镇 2 个设施园区;共整治 20 个设施园区环境。(三)开展村庄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整治1、各乡镇新建的中心村、历年整治庄点和新改造庄点开展亮化整治,达到美观、实用,持续保持环境整洁。2、村队农户住宅、院落、养殖区等环境卫生达到垃圾入池,巷道内无乱堆、乱建等现象,确保畅通,对部分村庄巷道、农户院落堆放的柴草、杂物、木料有村队统一安排闲散空地进行集中堆放,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四)各乡镇垃圾设备分配方案3结合全县实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和乡村环境整治两项任务统筹一并解决,
6、村庄巷道无垃圾箱和垃圾车等问题。1、闽宁镇安排 14 辆垃圾车,垃圾箱 957 个,垃圾收集转运全部进入闽宁填埋场,垃圾清理率达到 100%。2、李俊镇安排 10 辆垃圾车,垃圾箱 1600 个,垃圾清运率达到 100%。3、望洪镇安排 20 辆垃圾车,垃圾箱 1900 个,垃圾清运率达到 100%。4、杨和镇安排 5 辆垃圾车,垃圾箱 800 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5、胜利乡安排 9 辆垃圾车,垃圾箱 1200 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6、望远镇安排 11 辆垃圾车,垃圾箱 1000 个,垃圾清运率达到 95%。各 乡镇以队为单位配备保洁员。三、管理机制(一)环境卫生管理机制1、各
7、乡镇要求各村成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筹措卫生保洁经费。2、各乡镇对各村分片划定清扫保洁地段,分路沿线的村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清扫,并在各队落实 1 名保洁员,做到卫生保洁到位,垃圾清运到位。3、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 制度。各 乡镇组织各村与各队各农户逐一签订门前环境卫生三包目标责任书,提高群众参与率。4、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由村民参加的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对村庄巷道、房前屋后、集贸市场、公路两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农田、池塘、水沟清洁无污染,杂物堆放整齐有序。45、实行村干
8、部分段卫生包干制度,沿路各村由村干部对卫生分段实施监督和管理,制定村民互动监督机制,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评比。(二)垃圾清运管理机制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各村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路线。一是实行“四定” 、“四包” 。即:定人、定任务、定车辆完好率、定安全行车;包油材料消耗、包设施完好、包单车经费、包清运任务和质量;二是要求司机必须按时出车,不得无故脱岗;三是垃圾清运车必须做到车容整洁,清运车要加盖篷布,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撒漏;四是垃圾必须按规定倾倒在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倾倒;五是垃圾车将装车过程中撒漏的垃圾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场地净。(三)垃圾处理机制各乡镇结合实际,因地制
9、宜,以村为单位,对生产建筑垃圾就地填埋,生活垃圾各村选择闲散空地,采用挖坑铺垫防渗膜或就近选择空地使用建筑材料临时圈砌后半封闭堆放,再转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禁止在耕地和水源地上填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队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的网络体系。李俊镇、望洪镇、闽宁镇垃圾收集运送到闽宁镇垃圾填埋场,启用望远镇垃圾转运站,将杨和镇、胜利乡、望远镇垃圾进入望远垃圾转运站。启用胜利乡、李俊镇、望洪镇垃圾中转站,有县城投公司配备垃圾车,各乡镇管理使用,逐步解决全县垃圾收集处理问题。(四)垃圾清运经费筹措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多渠道筹集垃圾处理
10、资金,征收范围包括全县各村居民。农村低保户凭有效证件予以免征。收费标准为常住居民每月每户 4 元,剩余资金由乡镇和县政府补助。四、责任分工(一)环保局5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统筹协调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各项工作,并做好各责任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2、建立完善乡村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3、协助指导和解决各乡镇在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二)农牧局负责指导乡村发展农业产业,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工程、乡村清洁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农业的推广示范,做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他农产品
11、基地的环境监测、评价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乡村做好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三)卫生局负责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工作,加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固废的管理,配合环保局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四)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协助乡村清理主干沟渠等工作任务。(五)乡镇责任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次环境整治的责任单位,环保局具体抓好监督考核工作,协助乡镇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各乡镇对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负总责,辖区各企业工商经营户要搞好驻地内部和外围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 前三包” 制度。2、乡镇辖区、
12、县、乡主干道路、沟、渠两侧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乱堆乱放、乱倒乱泼、乱涂乱画等现象。3、村通队道路、沟、渠两侧及房前屋后、农户院落干净、整洁、6畅通,无乱堆乱放等现象。4、各乡镇新建中心村、历年整治庄点和新改造庄点符合规划要求,围墙、栅栏、门楼美观适用。5、村队农户住宅、院落、养殖区等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入池,粪便作无害化处理,巷道内无乱堆、乱建等现象,确保巷道、主干路畅通清洁。6、设 施 园 区 内 平 整 、干 净 、整 洁 ,道 路 畅 通 ,无 乱 堆 杂 物 现 象 。7、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相互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对不按时间
13、完成整治的乡镇进行公开曝光。环保局印发宣传材料 3 万份,联合卫生、农牧及各乡镇在集贸市场开展宣传,每月宣传一次,发动群众全民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五、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3 月 4 日-3 月 10 日)。各乡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专题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集中整治阶段(3 月 10 日-3 月 20 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大清扫活动,各乡镇要对重点村庄,主干沟、渠道路两侧的清理整治工作,采取全面铺开,重点推进。 (三)巩固提高阶段(3 月 20 日-4 月 20 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对前阶段已整好的村庄进一步巩固提高,对清理不彻底的村庄,发现积
14、攒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效果明显。(四)打造示范亮点村庄整治的阶段(4 月 20 日-5 月 5 日)。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须确定 3-5 个高标准示范亮点村庄,代表本乡镇迎接区、市验收。(五)验收考核及表彰阶段(5 月 5 日12 月 31 日)。制定考核细则,组织检查验收,进行表彰奖励,确保工作常态化。六、相关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任务、整治标准、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7处。建立健全乡镇主导、部门包扶、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辖区环境
15、卫生综合整治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乡镇辖区各企业、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协作配合抓好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助,大力配合,全力抓好落实。(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把督查指导作为推进“靓丽永宁是我家” 综合整治工程的重要保障措施,制定具体督查指导方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加强整治督办落实的跟踪回访,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要早谋划、快部署、常协调、勤督查,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成员单位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
16、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在“靓丽 永宁是我家” 工程中的正反典型事例,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实施“靓丽永宁是我家” 综合整治工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七、考核奖惩措施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农村环境整治督查考核细则,将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和包村部门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季度一评比,年终依据季度督查考核汇总情况兑现“以奖代补” 资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乡镇在每月 20 日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每发现一处乱堆、乱倒垃圾给予处罚(
17、从每季度下拨整治经费中扣除),依据每月督查情况核算季度整治经费。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问责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农村环境整治督查考核细则督查考核对象: 督查考核时间: 年 月 日8检查考核内 容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乡镇成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整改重点及地段责任人,有专职工作人员(4 分) ,无工作安排不得分。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或月度工作方案(3 分) ,无方案不得分。1.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月落实整治任务(10 分)建立乡村队三级领导分工和层级管理责任制,有配套的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3 分) ,机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的不
18、得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栏、公开信、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措施,做到常抓常新(2 分) ,未开展宣传的不得分。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并保持工作经常性联系(2 分) ,未配备不得分。2.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整治氛围(6 分)乡镇和每个村设有固定卫生评比栏,按月进行评比(2 分) ,未真实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每月有专题工作研究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分) ,未落实整改的不得分。一、组织领导和检查(20 分)3.环境整治工作常抓不懈,效果明显(4 分)定期按时上报工作信息、报表等材料(2 分)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不得分。辖区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及沟渠内无乱倒垃
19、圾、无杂物堆放(13 分) ,每发现一处明垃圾或堆放杂物扣 2 分。1辖区各级道路、沟渠畅通,无垃圾杂物,公共场地无脏乱差现象(18 分)辖区各村部、设施园区及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无乱倒垃圾(5 分) ,每发现一处乱堆乱放和乱倒垃圾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庄点巷道、农户房前屋后无随意堆放石料堆、砖堆、柴草堆、粪堆和乱倒垃圾现象,建筑垃圾及时清理(8 分)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44 分) 2.庄点院落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16 分)辖区临近庄点的道路、沟渠两侧无临时搭建圈厕、柴草垛等(8 分) ,凡在公共地段每发现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20、。93.新建和新整治庄点巷道和农户房前屋后无侵占公共场所建筑物,并能落实“十个一”要求(10 分) 。每发现一处扣 2 分,扣完为止。1.有固定的垃圾池、箱应定时集中收集、拉运垃圾,垃圾池布局合理,数量充足(5 分);辖区沟渠路每发现一处明垃圾扣 1 分,扣完为止。三、配置垃圾池、垃圾车等储运设施(10 分)2.垃圾池周围环境整洁,垃圾及时清运(5 分) ,垃圾池外乱倒垃圾或未及时清运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1.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根据每个村庄实际面积和人口配备保洁员,保洁制度完善、落实到位(4 分) 。有保洁员名单、保洁员责任地段划分、保洁员岗位责任制,缺一项扣1 分。2.制定村民
21、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落实到位(5 分) 。制定环境保洁与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维护与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制度,缺 1 项扣 1 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 1 项扣 1 分,制度不落实的扣 1 分。及时下发县财政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做到不截留、不挪用(1分) ,未落实的扣 1 分;按规定配套乡村两级整治资金(1 分) ,未落实的扣 1 分。四、落实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13 分) 3.配套落实整治经费(4 分)依据保洁制度及时发放保洁人员报酬(2 分) ,未按制度规定落实报酬的扣 1 分。五、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运行制度(13 分)1、制定管理人员制度岗位职责上墙,档案齐全(7 分)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在岗的,发现一次口 1 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配备完整(6 分) 。发现人为损坏的,谁损坏谁赔偿。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