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談談尚書中的三字同義連言雷燮仁同義連言是漢語中的一種特殊語言現象。在古代漢語中,不僅有兩字同義連言,還有三字、四字甚至四字以上的同義連言。 尚書中也有大量的同義連言例,有的比較容易辨識,有的則需要破讀假借,或者仔細梳理傳統故訓。本文談談尚書中的三字同義連言問題。三字同義連言的典型例子,可舉詩周頌我將 “儀式刑文王之典”之“儀式刑” , 左傳昭公六年引作“儀式刑文王之德” ,孔穎達疏:“儀、式、刑三者皆為法也。 ”而尚書中三字同義連言的典型例子,可舉多方 “爾曷不夾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的“夾介乂” 。偽孔傳以近釋“夾” ,以大釋“介” ,以治釋“乂” ;蔡沈書集傳 (P)以“夾”為“夾輔”之“夾
2、” ,以“介”為“賓介”之“介” ,未明確釋“乂”字,但釋為“汝何不夾輔介助我周王享天之命乎” ,估計以助釋“乂” 。王引之經義述聞爾雅上艾歷覛胥相也 (P)說:“乂為輔助之相。 君奭曰用乂厥辟 ,謂用相厥辟也。 多方曰爾曷不夾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 ,夾、介、乂皆輔助之義。 ”應該是把問題說得很清楚了。之後多數尚書注釋類書籍都取此說 。關於“夾” 、 “介”亦輔助之義,這裡補充點故訓資料。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二“夾道”注引三蒼:“夾,輔也。 ”揚子法言云:“滕懽樊酈曰俠介” ,俞樾諸子平議(P)云:“俠與夾通。夾介,猶言輔助。 ”爾雅釋詁:“介,助也。 ”又云:“介,右也。 ”邢昺疏引孫炎曰:“介
3、者,相助之義,如人之左右手,故以介為左右也。 ”也許是對三字同義連言不太理解,或者對上下文意的理解有異,經義述聞之後仍有不少尚書注釋類書籍沒有採納王引之“夾、介、乂皆輔助之義”這一精辟論斷。比如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 (P465):“夾者, 廣雅釋詁云:近也。 介者,釋詁云:善也。 乂與艾通, 釋詁云:相也。 汝何不近善相我周王,共享天命?”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 (P):“夾 ,猶輔也。 介 ,猶助也。 乂 , 也,猶安也。爾何不輔助安我周王共享天之命乎?”曾運乾尚書正讀 (P244)疑“夾介”為“ ”字之合音。 說文云“ ,讀若蓋。 ”以“夾介乂”為“大相”之義。周秉鈞尚書易解 (P255)則以
4、“夾介”猶“洽比”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 (P1635)甚至武斷地說:“四國之民是居四國之地的曾隨武庚叛亂的諸族遺民,決無左右輔相周王之理。總之凡釋相我周王者皆誤,以夾近、介善、 乂治等訓較近是。 ”但在多方中,周公明確表示將對有方多士暨殷多士“迪簡在王庭” ,勉勵他們“尚爾事,有服在大僚” 。在多士中,周公要求殷遺多士“比、事、臣我宗多遜” 、“服、奔走、臣我多遜” 。周公要求四國多方以及殷之侯、尹、民“夾介乂我周王”即助我周王,以此來懷柔、安撫諸族遺民,又有何不可?在辨析“保乂”詞義時 1,我曾指出, 立政中也有三字同義連言例。 立政先說:自 古 商 人 , 亦 越 我 周 文 王
5、 立 政 、 立 事 , 牧 夫 、 準 夫 , 則 克 宅 之 , 克 由繹 義 , 茲 乃 俾 乂 。“俾乂”一詞又見於堯典:“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偽孔傳訓“俾”為使,訓“乂”為安。楊筠如尚書覈詁 (P20)認為“俾”當通“庀” , 國語魯語“夜庀其家事”韋昭注、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子木使庀賦”杜預注皆云:“庀,治也。 ”楊氏謂“俾乂”皆言治也,即同義連言,是正確可從的。 主政 “茲乃俾乂”後又云:我 其 克 灼 知 厥 若 , 丕 乃 俾 亂 相 我 受 民 。 和 我 庶 獄 庶 慎 , 時 則 勿 有 聞之 , 自 一 語 一 言 , 我 則 未 惟 或
6、 德 之 彥 , 以 乂 我 受 民 。舊注以“丕乃俾亂”和“相我受民”分別為句。偽孔傳釋為:“大乃使治之,能治我所受之民。 ”“丕乃”猶言“於是” ,偽孔傳釋為“大乃”肯定是不對的。偽孔傳以使訓“俾” 、以治訓“亂” 、以治訓“相” 。今注多以“丕乃俾亂”為句絕,以“相我受民”與“和我庶獄庶慎”並列,屬於下句。我認為“丕乃俾亂相我受民”應為一句, “俾”的用法應同上文之“俾乂” ,通“庀” ,治也。 “俾(庀)亂(治)相”三字同義連言。全句簡言即“俾乃治我受民” ,與下文“以乂我受民”同。洪範云:人 用 側 頗 僻 , 民 用 僭 忒 。“僭忒”二字同義連言。 “僭” 、 “忒”皆義差。 廣
7、雅釋詁:“僭,差也。 ”左傳文公二年“享祀不忒”杜預注:“忒,差也。”更多例證可參看故訓彙纂 “僭” 、 “忒”字頭相關條目。而“側頗僻”則屬三字同義連言,皆傾斜不正義。 詩大雅雲漢序“側身修行”孔穎達:“側者,不正之言,謂反側也。 ”洪範 “無反無側”蔡沈集傳:“側,不正也。 ”史記宋微子世家 “毋偏毋頗”裴駰集解引孔安國曰:“頗,不正也。 ”文選干寶晉紀總論 “而見師尹之多僻”劉良注:“僻,不正也。 ”莊子駢拇 “淫僻於仁義之行”成玄英疏:“僻者,不正之貌。 ”“差”與“不正”義相近。文侯之命中也有三字同義連言例:亦 惟 先 正 克 左 右 昭 事 厥 辟 , 越 小 大 謀 猷 罔 不
8、率 從 , 肆 先 祖 懷 在 位 。“先正” , 三國志魏志五帝紀裴松之注引鄭玄曰:“先正,先臣,謂公卿大夫也。 ”殆以正長釋“正” 。 “左右” ,同“佐佑” ,輔佐、佑助也。中山王方壺(集成 ):“以 (佐)右(佑)厥闢辟。 ”“昭” ,偽孔傳釋明;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 (P544)謂“昭” 、 “釗”音近相通, 爾雅釋詁云“釗,勉也” ,曾運乾尚書正讀 (P)從此說;周秉鈞尚書易解 (P288)則以“詔”訓導,言先臣能左右指導服事其君;楊筠如尚書覈詁 (P)謂“昭” 、 “紹”古通,下文“女克紹乃顯祖”三體石經、唐石經“紹”並作“昭” 。又引爾雅釋詁:“紹,助也。 ”查爾雅並無“紹,助
9、也”之訓,僅釋詁云:“詔、相、導、左、右、助,勴也。 ”周禮天官大宰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鄭玄注則云:“詔,助也。 ”猜想楊氏本意云“昭” 、 “詔”古通而“詔”義助也。屈萬里尚書集釋 (P279)亦謂“昭”當義同君奭 “乃惟時昭文王” 、 “惟茲四人昭武王”之“昭” ,輔助也。 君奭之“昭” ,王引之經義述聞已指出“讀為釋詁 詔、亮、左、右之詔 ”。 “左右昭”三字無疑乃同義連言,皆義助。 “助厥辟”之類的說法古書和古文字資料習見,除上文所引中山王方壶“佐佑厥辟” ,又如文侯之命又云“用會紹乃辟” , 君奭云“用乂厥辟” ,師害鼎(集成 )云“以召其辟” ,毛公鼎(集成02840)云 2“用
10、襄乂(辥)其辟” ,清華簡皇門云“以惠(音義同助)厥辟”等, “會” 、 “紹(召) ”、 “襄” 、 “辥(乂) ”、 “惠(音義同助) ”皆義助。君奭說:又 曰 無 能 往 來 茲 迪 彝 教 , 文 王 蔑 德 降 于 國 人 。過去斷讀為“無能往來,茲迪彝教。 ”我在討論尚書中某些“迪(由) ”字通“蹈”義同“循”時指出 3, 君奭之“無能往來” ,以及風俗通義十反 、 漢書朱雲傳之“無(亡)能往來” , “往來”都是勤勉之義。 “來”當讀為“勞來”之“來” 。王引之經義述聞禮記下來百工也 (P)云:“來,讀勞來之來。謂勤勉也。 ”而“往”亦義“勞” 。 方言卷十二和廣雅釋詁皆云:“往
11、,勞也。 ”王念孫疏證 (P):“孟子萬章篇:舜,往於田。往者,勞也。 ”同表勞義的“往來” ,與表來來往往之義的“往來”非一詞。而“茲”通“孜” 。 皋陶謨:“予思日孜孜。 ”孔穎達疏:“孜孜者,勉功不怠之意。 ”廣雅釋訓:“孜孜,勮也。 ”說文力部:“勮,務也。 ”大戴禮記五帝德云“務勤嘉穀” ,王引之經義述聞 (P)謂“務,亦勉也。 ”是“往” 、 “來” 、 “茲(孜) ”三字皆勤勉之義,故而連言。“往”有勤勉義,對我們理解尚書中的好幾例“往”字都很有啟發。比如康誥云:“往尽乃心,無康好逸豫,乃其乂民。”幾乎都不注“往”字,大概以為即前往之義。對比盤庚 “勉出乃力” ,同時考慮“往”有
12、勤、勉之義,不妨認為“往盡乃心”即“勤勉盡心” 。同理, 康誥中的如下幾個“往”字,也應該這樣理解:往 敷 求 于 殷 先 哲 王 , 用 保 乂 民 。王 若 曰 : “往 哉 ! 封 , 勿 替 敬 , 典 聽 朕 告 , 汝 乃 以 殷 民 世 享 。 ”“往哉”又見於堯典:帝 曰 : “俞 , 往 哉 ! 汝 諧 。 ”( 兩 見 )帝 曰 : “俞 , 汝 往 哉 ! ”過去一直認為“往哉”即言去吧。現在看來, “往哉”很可能義同堯典之“懋哉” 、 “食( )哉” ,都是勤勉之義。 堯典與皋陶謨又都有“往欽哉”之語:帝曰:“往欽哉!” 堯典帝曰:“俞,往欽哉!” 堯典帝拜曰:“俞,往
13、欽哉!” 皋陶謨過去把“往欽哉”斷句為:“往,欽哉!”理解為“去吧,敬哉!”可能是不對的。 “往”似應理解為勉,與“欽”義敬並列。君奭:“祗若茲,往敬用治。 ”周秉鈞尚書易解引廣雅釋詁 “往,勞也”釋之。所謂“勞敬”連言,應該義同“勉敬”連言。表勉義的字與表敬義的字並言,古書不乏其例,典型例證如“明德慎罰” ,即以“明(勉) ”與“慎”對言。又如文侯之命云“克慎明德” ,亦以“慎” 、 “明(勉) ”並言。酒誥中也有三字同義連言例,過去多有誤解。通過辨析這一三字同義連言,還能附帶解決尚書中好几處文句的句讀與理解問題。 酒誥說:誕 惟 厥 縱 淫 泆 于 非 彝 , 用 燕 喪 威 儀 , 民
14、罔 不 盡 傷 心 。“誕惟” ,句首語助詞,無義。 “泆” ,陸德明釋文:“本又作逸,亦作佚。 ”唐石經作“佚” 。古“逸” 、 “佚” 、 “泆”三字通用。“淫泆”又見於多士 ,言“大淫泆” 。過去認為“淫泆”同義連言, “大”是修飾“淫泆”的。但多士又云“誕淫厥泆” ,不云“誕厥淫泆” , “誕淫”顯係連言, “誕”訓大,大肆之義, “淫”亦當與大肆之義近甚至相同。 無逸 “則其無淫于觀于泆”孔穎達疏引鄭玄云:“淫,放縱也。 ”楚辭遠遊 “神要眇以淫放”朱熹集注:“淫,縱也。 ”“淫”正有放恣、放縱、肆意之義。曾運乾尚書正讀 (P)即以縱義釋“誕淫厥泆”的“淫” 。故我讀“誕淫”以及“大
15、淫泆”的“大淫”皆為同義連言。 多方又云:非 天 庸 釋 有 夏 , 非 天 庸 釋 有 殷 , 乃 惟 爾 辟 以 爾 多 方 大 淫 圖 天 之 命 、屑 , 有 辭 ; 多士云:“大淫泆,有辭。 ”陸德明釋文:“泆,又作佾,馬本作屑,云:過也。 ”楊筠如尚書覈詁 (P)據此疑本作:“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屑,圖天之命,有辭。 ”且疑“圖天之命”因上文而衍。今知“大淫”乃同義連言修飾“泆(屑) ”,則“圖天之命”與“屑(泆) ”理當並列, “大淫”是用來修飾“圖天之命、屑”的。 多士云“誕淫厥泆” ,又云“逸厥逸” ,則“逸厥逸”的第一個“逸”字也義同“淫” ,放縱之義。 漢書韋玄成傳 “厥
16、政斯逸”顏師古注引臣瓚曰:“逸,放也。 ”酒誥 “縱驕淫泆”三字連言,應該都是表放縱、恣意之義。可簡言為“厥縱于非彝”或“厥淫于非彝” 。簡言為“淫于非彝者” ,與召誥 “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之“淫用非彝”幾乎完全相同。把“縱淫泆”中的“淫泆”視為名詞,與動詞“縱”構成動賓結構,是不對的。例如江聲尚書集注音疏 (P)釋為“大放縱淫泆于非法” ,而“淫泆”本身即為“非彝”之行為,此釋如同說“大放縱非彝于非彝” ,是明顯不通的。同理,將其斷句為“誕惟厥縱,淫泆于非彝,”如周秉鈞尚書易解 (P177) ,也是不妥的。 “非彝” ,三見於尚書 ,除此例及上引召誥 “淫用非彝” ,又見於康誥:“毋用
17、非謀非彝” 。 “非彝” ,或釋為非法,或釋為非常,似皆可通,而以非法之釋為勝。殆不合常規、不合法度者皆為“非彝” 。盤庚云:乃 有 不 吉 不 迪 , 顛 越 不 恭 , 暫 遇 奸 宄 , 我 乃 劓 殄 滅 之 , 無 遺 育 , 無 俾易 種 于 茲 新 邑 。“迪” ,適用方言卷六“迪,正也”之訓,與“吉”義近。“颠越” , 楚辭惜誦作“巔越” ,王逸注:“巔,殞;越,墜。”孔穎達疏:“隕越,是遺落棄失之意。 ”左傳杜預注釋“顛越不恭” (左傳哀公十一年“恭”作“共” )為“縱橫不縱命”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 (P)謂“顛越”即今之“橫豎” ,都有可商之處。 史記楚世家云:“
18、且魏斷二臂,顛越矣。 ”以孔穎達疏所謂“遺落廢棄之意”讀之,正合;而以“縱橫” 、 “橫豎”讀之,幾不成句。 “顛越不恭”指遺落廢棄(禮儀)而不恭敬。 “暫遇” ,王引之經義述聞 (P)讀為“漸愚” ,我讀為“漸虞” ,同義連言,同於呂刑之“矯虔” ,皆義欺詐 4。“劓殄” ,王引之經義述聞 (P)謂“劓”不僅為截鼻之刑,又為斷割之通稱,故多方說“劓割夏邑” 。此“劓殄”即多方“刑殄有夏”的“刑殄” 。幾乎所有後出尚書注釋類書籍都取此說。 爾雅釋詁云“ ,割也” ,而“ ”之或體作“劓” 。 左傳哀公十一年引作“劓殄無遺育” ,杜預注亦云“劓,割也。 ”此說看似並無任何可疑之處。多方之“劓割夏
19、邑” ,我認為應該讀為“孽害夏邑” 。 “割”讀“害”古書習見,如堯典 “滔滔洪水將割” , 大誥 “天降割于我家”等。 說文刀部:“ ,刑鼻也。从刀臬聲。 易曰:天且 。劓,臬或从鼻。 ”說文 部 “ ,危高也。从 屮聲,讀若臬。 ”“孽”从辥得聲, “辥”从“ ”得聲,故“劓”可通“孽”,如同訓治的“蓺”即“艾”之通假, “艾”金文作“辥” ,而“藝” 、“臬”音義皆同。 楚辭天問:“革孽夏民。 ”王逸注:“孽,害也。 ”詩小雅十月之交 “下民之孽”鄭玄注:“孽,妖孽,謂相為災害也。 ”故“孽害”同義連言。夏民因貪婪忿戾日興,相為災害,故稱“孽害夏邑” ,是以天命成湯“刑殄有夏” 。“劓殄
20、滅”應讀為“刈殄滅” , 廣雅釋詁云“刈,斷也”與說文刀部 “ ,斷也”以及廣雅釋詁 “ ,斷也” ,相符相合。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 ,假借為刈” 。 “刈殄滅”皆斬盡殺絕之義。 廣雅釋詁:“刈,殺也。 ”引申為絕滅之義。漢書五行志中之上 “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及匈奴傳下“刈朝鮮之旃”顏師古注:“刈,絕也。 ”而“殄” 、 “滅”皆義盡、絕,可參見故訓彙纂 “殄” 、 “滅”字頭“殄,盡也” 、 “殄,絕也”以及“滅,盡也” 、 “滅,絕也”條。理解為斬盡殺絕之,故稱“無遺育” ,顯然比割、絕、滅之釋通順合理得多。左傳也有一個“劓”字,過去亦用“劓,割也”之義解之,我認為也應該讀為“刈”
21、,殺也。昭公十三年云:先 歸 復 所 , 後 者 劓 。杜預注云:“劓,截鼻。 ”俞樾群經平議 (P)謂:“劓,當讀為劊。凡訓割之劓皆劊之假字。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 (P1346)則引多方 “劓割夏邑” 、 盤庚 “我乃劓殄滅之”以及哀公十一年“劓殄無遺育”杜預注:“劓,割也。 ”以證“劓”亦“割”也。但後到者被“割”其實也很費解。如讀“劓”為“刈” ,以殺義解之,文意通順。以上,我們舉出尚書中三字同義連言七例,不少是前人未曾明確指出過的,並附帶讀了與之相關的一些問題。是非對錯,懇請大家批評指正。1 參見拙文詩 、 書 、金文“保乂(艾、辥) ”詞義辨正兼談尚書中周人心目中山田對其子民的眷顧2 關於隸定作“惠”的那個字音義同助,請參見楊安3 參見拙文尚書 “迪(由) ”字通釋之第一部分“迪通蹈義同循 ” 。4 參見拙文尚書二字同義連言例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