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管理办法1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学团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兼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促进其教学能力迅速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在我校从事理论教学和实践(实习、实训等)教学指导的兼职老师。第二条 培训形式1.对兼职老师培训可采取以“传、帮、 带”,结对在岗培训方式,发挥专任教师的“传、帮、带” 作用。2.成立指导小组,由教务处及系(部)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开展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3.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兼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学习我校各类规章制度文件。第三条 培养办法1.为了帮助兼职教师尽快熟悉教师工作特点与要求,树立良好
2、的师德师风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能力,过好教学关,更好教书育人。结对的专任教师要认真指导兼职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和了解本专业培养人才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了解教学过程及要求,掌握课堂教学方法及课程考核命题的有关要求等。指导兼职教师制定授课计划,撰写授课提纲和教案,并审阅兼职教师全部教案。结对培养的指导老师每个月指导一次,每学期要听兼职教师上课 2 次以上。2.兼职教师要积极参加专业的教研活动,熟悉教学过程和教学规范,努力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技巧和师德风范,不断地提高自身教学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尽快成为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的合格教师。每学期兼职教师要听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
3、老年教师的课 3-5 次,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3.学校每学年开学初组织兼职教师集中为期 5 天的培训,其中 2 天进行岗前培训,由人事处组织学习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各类规章制度。3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管理办法2天由指导小组组织兼职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讨论与研究,使他们更好地掌握教师岗位技能,熟悉教师教书育人方法。4.兼职教师每学期上 1 次公开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及对 教学大纲的理解和把握程度等等)。公开课系(部)或由教研室组织,参加听 课的应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人数一般为 5-7 名,其中必须有兼职教师的指导老师、教学管理部门以及教学督导部门的领
4、导参加。第四条 组织领导1.人事处、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要切实加强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领导、 检查 、监督和考核,各系(部)主任是兼职教师培训的第一负责人。2.每学年开学初,各系(部)根据学校学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拟订兼职教师学年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选派好专任教师结对负责兼职教师在岗培训工作,并做好年度考核。培训计划上报人事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第五条 考核与奖惩1.兼职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对系(部)考核体系中,每学年开学两周,各系(部)将兼职教师培训计划报人事处,每学年的最后两周各系(部)将组织对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时报人事处。2.每学年未各系(部
5、)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并建立培训和考核档案。考核时兼职教师必须填写兼职教师培训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写一份教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师德师风教育、听课、教案编写、教学技巧等方面心得体会和今后如何搞好教学工作打算,连同听课记录及教案一起交所在系(部)评审考核后,存入兼职教师业务档案。3.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兼职教师评优、晋升、调入聘用的依据。考核合格者,可确认其授课资格,考核不合格,继续纳入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或不再聘用。4.与兼职教师结对的指导老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指导 老师必须认真履行培训重任,学校按一名兼职教师每学期给予10 个课时教学工作量补贴,各系(部)在考核中,发现指导老师不认真,要及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管理办法3时更换。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