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本周班会主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试纪律要点:第一条 学生应于开考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开考 45 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第二条 学生进考场时,按规定座位就座,学生考前应配合监考人员清场,清空抽屉的所有书籍,按监考老师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第三条 学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含开卷考试) 。第四条 学生应保持考场肃静,在考场内不准喧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抄答案或交换考卷;不准接打、玩弄手机。考试中要服从监考老师指挥安排。试卷中如有印刷不清之处,可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考试期间学生除因病外不得离开考场。第五条 考试结束时,学生应将试卷上交给监考老师,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场外逗留、谈话,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答卷。第六条 对考试作弊、协同作弊者及违反考纪者,该科成绩以 0 分计算,并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的处分。各班主任在 1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放学前应要求学生清空抽屉书本,并将书桌反向摆放,并安排好学生的考试座位。如未按要求清理考场的,将予以扣除班分。请各班主任将该通知宣传后张贴在班上。政教处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