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11 年课题申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核高基重大专项”)“十二五”阶段实施的有关要求,现组织 2011 年启动课题的申报工作,课题实施期自2011 年 1 月起计。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依据“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1 年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 1)二、申报单位的基本要求1 、在中国境内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 30%以上;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3 、牵头
2、申报单位应为法人,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 2 家,其他单位可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4 、同一个法人单位牵头申报课题不超过 2 项,联合申报课题不超过 2 项;5 、已承担专项课题到 2010 年底还不能结题的单位,不能再次申报同类课题。三、申报程序1 、由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报送当地核高基重大专项对口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及盖章(当地已确认的专项对口管理工作机构,见附件 2);2 、申报指南中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求的课题,需由当地对口管理工作机构按照指南要求的比例提供配套出资承诺。最终配套金额以课题立项后财政审核批复预算为依据;3、审核及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由牵头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对口管
3、理工作机构汇总并行文(含申报课题清单、申报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承诺等),盖章一式 2 份,与申报材料一并集中报送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四、申报材料要求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课题申报书 纸质版一式 11 份(正本 2 份、副本 9 份,封面标明)及电子版 1 份(光盘)。2、课题申报信息简表 (表式见附件 4)纸质版一式 2 份,电子版 1 份,存入课题申报书 光盘中。 3、当地对口管理工作机构需留存的份数请自行规定。五、申报受理时间及送达地点申报材料送达时间(非邮寄时间):2010 年 6 月 11 日 16:00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或专人送达以下地点,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万寿路机关电子信息司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100846联系电话:010-68221839 郭雅琳(芯片方向)010-68208234 赵鹏飞(软件方向)传 真:010-6820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