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编号:WL-ZFCG2017-144采 购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采购代理: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七月2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9第三章 资格评审办法 .23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3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4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WL-ZFCG2017-144(项目编号)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PPP 项目已经发改局立项批复,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
2、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五莲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五莲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 )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请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自主决策。2.1.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人民路以西、向阳路以南、广电大厦北侧。2.1.2
3、 项目投资总额:20000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2.1.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内容: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工程建设及室外配套建设。(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 26505 平方米(合 39.7 亩) 。建筑面积 29000 平方米。其中档案馆 10200 平方米,图书馆 7190 平方米,科技馆 556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43 平方米。2.1.4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2.2 采购范围2.2.1 本次采购范围为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 PPP 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采购内容及操作模式见本公告 2.2.2 款。2.2.2 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
4、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 PPP 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五莲县就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合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负责本项目前期过程中涉及5到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建设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补贴费用的拨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维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的运营维护权及收益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2.2.3 项目合作期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维期 13 年。本
5、项目运维期保持不变,实际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2.2.4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 25%,约 5000 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 25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 4750 万元,占项目公司 95%股份。考虑到金融机构对项目信贷支持和对项目资本金的要求等因素,项目实际资本金出资额须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项目如需要增加资本金,超出部分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股权比例负责筹集到位。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全部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措。项目实际融资方案以项目公司提报并经政府方审核同意的融资方案为准。2.2.5 回报机制
6、: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3.1.1 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1.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一年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净资产达到人民币 2 亿元及以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 2 亿元;3
7、.1.4 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6的项目经理;3.1.5 申请人近 5 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2 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申请人承担的施工工作内容及规模须满足上述条件。3.1.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 3 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
8、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 3 年内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五莲县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行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3.1.7 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 PPP 项目的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本 PPP 项目的竞争。3.1.8 五莲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 PPP 项目的竞争。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
9、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次 PPP 项目。3.1.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 (www.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 联合体参与竞争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竞争。4.资格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富强路建筑工程管理处东楼五楼)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7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如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时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均需提供;(4)A4 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一份,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 、传真及邮箱等信
11、息,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上述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 3 份留存,并在封面注明“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 PPP 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5.3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9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12、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 )(2)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http:/)(3)日照政务网(http:/ )(4)五莲县财政局网(http:/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 19 号邮政编码:2623008联 系 人:王金 电 话:0633-6151966采购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 五莲县富强路 109 号建筑工程管理处东
13、楼邮政编码: 262300联 系 人: 张耘铭电 话: 0633-2258617电子邮箱: 9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10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采购人名 称: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 19 号邮政编码:262300联 系 人: 王金电 话:0633-61519661.1.3 采购代理 机构名 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 109 号建筑工程管理处东楼邮政编码:262300 联 系 人: 张耘铭电 话: 0633-2258617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 PPP 项目
14、1.1.5 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人民路以西、向阳路以南、广电大厦北侧。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2 项目投资金额及 资金来源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3.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 PPP 项目(项目名称)的社会资本1.3.2 运作模式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3.3 投资回报机制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3.4 合作期限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4.1 申请人资格条件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参与竞争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2.1.1 构成资格预审文 件的其他材料 无2.1.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5、公告发布网站(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2)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http:/)(3)日照政务网(http:/)(4)五莲县财政局网(http:/)2.2.1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2 天前112.2.2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并以书面形式出具确认收到函(以扫描件电邮形式回复采购人) (以发出时间为准)2.3.1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
16、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并以书面形式出具确认收到函(以扫描件电邮形式回复采购人) (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 其他材料 无。3.1.3申请人需提供审核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见本章附录 13.2.1 最近一近财务状 况的年份要求 2016 年(新成立企业不能提供 2016 年度财务状况的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状况)3.2.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5 年- 2017 年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否则
17、,按无效申请处理。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 、 “单位章”和“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 “合同章” 、 “财务章” 、 “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的装订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 ,并编制目录(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 ,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 。采用左侧胶
18、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24.1.2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名称: 4.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分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否是4.2.5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他规定由申请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
19、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递交。5.1.1 评审小组的构成 和确定方式评审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由采购人自行选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 1 名财务专家和1 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5.1.2 评审小组人数 5 人以上单数5.2 资格评审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最多通过资格评审的数量为: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 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6.3 资格预审结果
20、的 确认时间 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资格预审文件解 释顺序 申请人须知正文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一致的,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39.2 特别注意(1)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资格预审、采购有关的一切信息,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风险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认为有关内容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
21、逾期以及匿名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无质疑。14附录 1 申请人需提供审核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需要提供 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原件复印件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网上截图截图打印件6 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原件复印件7 201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原
22、件复印件8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9 承担的同类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 原件复印件10 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1.上述证明材料第 1 项-第 9 项,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供。2.第 7 项中申请人为新成立的企业,不能提供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其中的字迹、印章要清晰。一经查出有违以上原则及法律规定的,申请人负全责,并可能被取消投标资格。4.资格预审
23、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无效。15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财库20142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有兴趣的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24、 项目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运作模式、投资回报机制及合作期限要求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运作模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投资回报机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4 合作期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
25、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投标竞争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若中选后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16(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不得再发生变化;若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其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有实质性降低。(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
2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竞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7、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1)资格预审公告;17(2)申请人须知;(3)资格评审办法;(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根据本
28、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网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站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2.2.2 采购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
29、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内容是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范围内对资格预审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内容已构成对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应当按照本章第 2.3 条“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规定办理。2.2.3 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0、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4)申请文件附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框图、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经理资历表、同类业绩情况表等;(5)其他材料;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款内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需单独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带人亲自签署资
32、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章。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或职称证、资格预审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93.2.
33、6“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资料复印件。3.2.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和装订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 款和第 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正本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
34、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 ,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装订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字样,封套上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0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6、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5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 4.3.2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5.1 评审小组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审查。
37、评审小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组建,具体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2 评审小组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评审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采购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参与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参与投标邀请书后
38、,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21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与竞争。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竞争或明确表示不参与竞争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 3 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响应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
39、、赞助的任何活动,采购人按规定组织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活动除外。8.2 不得干扰资格预审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质疑和投诉8.4.1 申请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40、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4.2 质疑采用实名制,且必须为本次采购采购的当事人,否则被视为无效质疑。质疑需提交以下相关信息:22(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及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4)质疑人的签字、盖章及提出质疑人的准确时间。8.4.3 质疑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质疑人是代理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质疑人须持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及质疑材料当面递交采购人(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不予受理) 。8.4.4 采购
41、人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4.5 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非申请人提出的质疑;(2)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申请人法人印章、法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4)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5)未按规定的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8.4.6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申请规定9.1.1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1.2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
42、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对其不利的后果。9.2 采购人的权力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行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324第三章 资格评审办法25第三章 资格评审办法(合格制)资格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资格
43、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4)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2项规定;(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页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3.2 项规定;(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8)申请人应提供评审小组核查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符合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
44、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申请人的法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3)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及投融资能力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4)申请人的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5)申请人的同类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6)申请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7)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8)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61. 评审方法
45、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 2.1 款和第 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办法前附表。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 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第 2.1 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 详细评审3.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46、件进行详细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274
47、. 评审结果4.1 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资格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评审小组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变更采购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 3 个的,采购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 3 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8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9(项目名称)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 请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30目 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申请文件附表表 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 2 组织机构框图表 3 财务状况表表 4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表 5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四、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