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 地 租 赁 合 同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_广告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襄阳征天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一、甲、乙双方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示共同遵守。二、租赁面积及期限乙方将位于宜城燕京广场,时间为:8 月 9 日至 10 日,枣阳市步行街西头,时间为:8 月 16 日至 17 日,场地费用总计为 14000 元;租赁给甲方用于户外车展宣传活动,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的场地费用及城管协调费用, (不含水电等其他费用) 。三、场地租赁费用总计为¥ 14000 元。大写 ( 壹万肆仟元整 ) 四、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三日内(即 2014 年 08 月 01 日前)付
2、给乙方预付款¥ 7000 元。大写 ( 柒仟元整 ),余款¥ 7000 元在第二场活动开始前即 8月 12 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开户行:湖北银行襄阳分行襄城支行:账 号:420602000120030002316五、此合同包含开票费用。六、如遇不可抵挡的天气原因刮风下雨、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双方需沟通商量,共同解决。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赔付对方违约金为总合款的 30%。八、工作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策划方案进行,如需改动,需经双方同意。九、此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项双方另行沟通解决。甲方: 乙方: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