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使用安全规则(一) 、将所有枪支视为子弹已上膛待发状态;(二) 、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决定射击外,击发扳机的指头应贴靠于扳机护圈外面;(三) 、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决定射击外,否则不能将枪口指向任何一个不能射击的人或物件,更不能将枪口指向自己身体某一处;(四) 、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执法行动需要外,否则不能拔枪、拉枪机上膛、据枪(转轮手枪不能下压击锤) ;(五) 、如果没能确定目标,切勿开枪;(六) 、验枪、退弹和交收枪时,必须检查弹膛内确认已无子弹;(七) 、使用枪时不能粗心大意,一定要熟悉使用枪械的规范程序,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枪支的规范程序操作,严防意外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