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节 环境功能区划 宫少燕 本节主要内容 一 、环境功能区划的含义与目的 (一)环境功能区划的含义 (二)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 二 、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和内容 (一)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二)环境功能区划的内容 (三)环境功能区划的类型 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实现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它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不同地区在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区域进行的合理划分。 一、环境功能区划的含义与目的 (一)环境功能区划的含义 (二)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 环境规划中进行功能区的划分,一是为了 合理布局 ,二是为 确定具体的环境目标 ,三是为 便于目标的管理和执行 。对于未建成区或新开发区、新
2、兴城市等来说,环境功能区划对其未来环境状态有决定性影响。 1保证功能与规划相匹配: 保证区域或城市总体功能的发挥与区域或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 2依据自然条件划分功能区: 依据地理、气候、生态特点或环境单元的自然条件划分功能区。如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水源区或河流及其岸带、海域及其岸带等。 3依据环境的开发利用潜力划分功能区: 如新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基地、名贵花卉基地和绿地等。 二 、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和内容 (一)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4依据社会经济的现状、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划分功能区 :如工业区、居民区、科技开发区、教育文化区和经济开发区等。 5依据行政辖区划分功能区: 行政辖区往往不仅反
3、映环境的地理特点,而且也反映某些经济社会特点。按一定层次的行政辖区划分功能区,有时不仅有经济、社会和环境合理性,而且亦便于管理。 6依据环境保护的重点和特点划分功能区: 一般可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污染控制区和重点污染治理区等。 1在所研究的范围内,根据各环境要素的组成、自净能力等条件,合理确定 使用功能的不同类型区 , 确定界面 、 设立监测控制点位 。 2在所研究范围的层次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以功能区为单元,提出生活和生产布局以及相应的环境目标与环境标准的建议 : 3在各功能区内,根据其在生活和生产布局中的分工职能以及所承担的相应的环境负荷, 设计出污染物流和环境信息流 。 4
4、 建立环境信息库 ,以便将生产、生活和环境信息进行实时处理,及时掌握环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并通过反馈作出合理的控制决策。 (二)环境功能区划的内容 1按其范围可分为城市环境规划的功能区。 一般包括: 工业区、居民区、商业区 、机场、港口和车站等 交通枢纽区 , 风景旅游或文化娱乐区 ,特殊历史文化纪念地, 水源区 ,卫星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污灌区,污染处理地,绿化区或绿化隔离带, 文化教育区 ,新科技经济区,新经济开发区和 旅游度假区 。 (三)环境功能区划的类型 2.区域 (省区)环境规划的功能区 其一般包括:工业区或工业城市,矿业开发区,新经济开发区或开放城市,水系或水域,水源保护区和水
5、源林区,林、牧、农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或风景旅游城市,历史文化纪念地或文化古城,其他特殊地区。 ( 1)综合环境区划 城市综合环境区划主要以城市中人群的活动方式以及对环境的要求为分类准则。一般可以分为 重点环境保护区、一般环境保护区、污染控制区和重点污染治理区 等。 3按其内容来分 重点保护区: 一般指城市中风景游览、文物古迹、疗养、旅游和度假等综合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地区。 一般保护区: 主要是以居住、商业活动为主的综合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区。 污染控制区: 一般指目前环境质量相对较好,须严格控制新污染的工业区,这类地区应逐步建成清洁工业区。 重点污染治理区: 主要指现状污染比较严重,在规
6、划中要加强治理的工业区。 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建技术开发区以其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土地开发强度高和土地利用功能复杂为主要特征,应单独划出。该区的环境质量要求以及环境管理现状水平根据开发区的功能确定,但应从严要求。 主要包括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噪声功能区划。 ( 2)部门环境功能区划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所谓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并不是指对大气环境的区划,而是指为确定研究地区的大气环境规划目标而对这些地区进行的功能区划。一般来说,城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包括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文化区、交通稠密区( 50m)和清洁区 6种类型。 功能区 范 围 执行大气质量标准 一类区 自然保护
7、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一级 二类区 规划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 二级 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 特定工业区 三级 注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区别于( GB3095-2012) 2016年开始实施,只有 2种功能区类型,无三类区 GB3095-2012) GB3095-2012 ( GB3095-1996) 一、 取消氮氧化物( NOX)指标 。 二、 二氧化氮( NO2)的二级标准 的年平均浓度限值 0.04mg/m3改为 0.08mg/m3;日平均浓度限值由 0.08mg/m3改为 0.12mg/m3;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
8、g/m3改为0.24mg/m3。 三、 臭氧( O3)的 一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 0.12mg/m3改为 0.16mg/m3;二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 0.16mg/m3改为0.20mg/m3。 一、二类功能区 不得小于 4km2。 三类区中的生活区 ,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有计划地 分期分批从三类区迁出 。 三类区不应设在一、二类功能区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 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二类区与三类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 。缓冲带的宽度根据区划面积,污染源分布、大气扩散能力确定,一般情况下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的缓冲带宽度 不小于500m,其它类别功能区之间的缓冲带宽度
9、 不小于 300m。缓冲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应向要求高的区域靠 。 位于缓冲带内的污染源,应根据其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高的功能区的影响情况,确定该污染源执行排放标准的级别。 补充: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要求 注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T 14-1996 水面、绿化 防护带隔开 工业区和生 活区 防 护 带 阅读材料:城市的合理布局 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 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鱼类保护区、一般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一般景观水域。 功能区 范 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区 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类 类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
10、水生生物栖 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类 类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 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类 类区 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类 类区 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区域 类 注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注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注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注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噪声功能区划: 0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 功能区 范 围 执行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11、 0类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区域 0类 1类区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位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1类 2类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类 3类区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3类 4类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类和类两种类型。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4类 注明:声环境质量标准
12、GB3096-2008 补充: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 7.1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 城市区域应按照(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5190-94)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4类标准适用区域 ;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
13、分技术规范 GB/T 15190-94) 7.2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 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村庄原则上执行 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集镇执行 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 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 GB/T 15190 第 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 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