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06年.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152044 上传时间:2018-10-04 格式:DOC 页数:116 大小:1.1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06年.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6页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06年.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6页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06年.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6页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06年.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6页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06年.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铁道部文件铁运2006146 号关于印发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2001 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123号)和 1997 年发布的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铁工务1997109 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铁路提速和重载的不断发展,我国铁路的运营条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需要,工务部门进行了相应的修理体制改革,实行检修分开的维修管理新体制。现行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已不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要求,需进行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合并后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自 2006 年 10

2、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铁道部原发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123 号)和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铁工务1997 109 号)同 时废止。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盖章)二六年八月一日主题词:交通 铁路 规定 通知抄送: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铁通号集团,铁道出版社,各有关高校,铁科院,工程、鉴定中心,部内政法、计划、财务、劳卫、科技、建设、安监司。铁道部办公厅 2006 年 月 日印发目 录3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 工作分类第二节 工作内容第三节 管理组织第四节 工作计划第三章 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第一节 路 基第二节 道 床第

3、三节 轨 枕第四节 钢 轨第五节 联结零件第六节 轨道加强设备第七节 线路平面第八节 线路纵断面第九节 道 岔第十节 无缝线路第十一节 道口、标志及隔离栅栏第四章 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第一节 线路清筛施工作业第二节 龙门架换铺轨排施工作业第三节 铺设无缝线路施工作业4第四节 起道捣固、垫碴和垫板作业第五节 拨道和改道作业第六节 无缝线路维修作业第七节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第八节 调整轨缝作业第九节 可动心轨辙叉道岔作业第十节 钢轨打磨、焊修作业第十一节 冻害垫板作业第五章 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第六章 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第一节 线路设备修理周期第二节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第三节 轨

4、道动态不平顺管理值第四节 线路设备大、中修和综合维修验收标准第五节 线路设备修理验收办法第七章 线路质量评定第一节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第二节 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第八章 线路设备检查第一节 线路静态检查第二节 线路动态检查第三节 钢轨检查5第四节 春秋季检查第五节 量具检查第九章 巡守工作第一节 巡守制度第二节 巡 道第三节 道口看守附录一 线路修理总量计算方法附录二 轨枕间距尺寸计算方法附录三 轨道检查车使用办法附录四 螺旋道钉锚固用料与工艺附录五 铁道旧轨使用和整修技术条件(TB/T3119-2005)附录六 铺设无缝线路允许温差()表附录七 普通线路常备材料数量标准及规定附录八 无缝线路常

5、备材料、工具数量标准附录九 常用表格附录十 本规则用词说明6第一章 总 则第 1.0.1 条 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第 1.0.2 条 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 1.0.3 条 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第 1.0.4 条 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 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修理

6、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 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 应采用无缝线路。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修养并重” 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第 1.0.5 条 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第 1.0.6 条 线路设备 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

7、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7验收制度。第 1.0.7 条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部备案。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第 1.0.8 条 本规则 适用于 1435 mm 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 200 km/h 及以下的线路。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8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 工作分类第 2.1.1 条 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线路上的钢轨疲劳伤损,轨型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铁路运输需要时

8、,必须进行线路大修。线路大修分为普通线路换轨大修和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按施工阶段可分为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和铺设无缝线路。二、成段更换再用轨(整修轨)。三、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四、成段更换混凝土枕。五、道口大修。六、隔离栅栏大修。七、其他大修(以上未涵盖的线路设备大修项目列其他大修)。八、线路中修。在线路大修周期内,道床严重板结或脏污,其弹性不能满足铁路运输需要时, 应进行线路中修。石 灰 岩 道 碴 应 结 合 中 修 有 计 划 地 更 换 为 一 级 道 碴 。在无路基病害、一级道碴、道 床 污 染 较 轻 、使用大型养路机械按周期进行修理的 区段,通过 有计划地进行边坡清

9、筛,应取消线路中修。第 2.1.2 条 因线路设备大修引起其他设备变动时,应由铁路局在相应的大修计划中统一安排。第 2.1.3 条 线路设备维修分类:9一、综合维修。指根据线路变化规律和特点,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的综合性维修,以恢复线路完好技术状态。二、经常保养。指根据线路变化情况,以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对全线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经常性养护,以保持线路质量处于均衡状态。三、临时补修。指以小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及时对线路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进行的临时性整修,

10、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平稳。第二节 工 作 内 容第 2.2.1 条 普通线路换轨大修主要内容:一、清 筛 道 床 ,补 充 道 碴 ,改 善 道 床 断 面 ,整 治 基 床 翻 浆 冒 泥 和 超过15 mm 的冻害,石灰岩道 碴应结合大修有 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三、更换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木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四、全面更换新钢轨、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联结零件、绝缘接头及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定的护轨。五、成组更换新道岔和新岔枕(另列件名)。10六、安装轨道加强设备。七、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

11、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八、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九、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十、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十一、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2 条 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主要内容: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 治 基 床 翻 浆 冒 泥 和 超过15 mm 的冻害,石灰岩道 碴应结合大修有 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三、更换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木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四、抽换轻伤有发展的钢轨,更换失效的

12、联结零件。五、均匀轨缝,螺栓涂油,锁定线路。六、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七、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八、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九、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十、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3 条 铺设无缝线路主要内容:11一 、焊 接 、铺 设 新 钢 轨 ,更 换 联 结 零 件 、桥 上 钢 轨 伸 缩 调 节 器 及 不 符合 规 定 的 护 轨 ,铺 设 胶 接 绝 缘 钢 轨 (接 头 )并 按 设 计 锁 定 轨 温 锁 定 线 路 ,埋 设 位 移 观 测 桩

13、 。二、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三、整修道口。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4 条 成段更换再用轨(整修轨)主要内容:一、更换再用轨(整修轨)普通线路。1.更换再用轨(整修轨)、联结零件、绝缘接头及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定的护轨;2.更换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3.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4.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5.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二、更换再用轨(整修轨)无缝线路。1. 清 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 治 基 床 翻 浆 冒 泥 ,石灰岩道碴应结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2. 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3. 更换失效轨枕、严重

14、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木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4. 焊 接 、铺 设 再用轨 (整修轨),更 换 联 结 零 件 ,更 换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护轨 ,铺 设 胶 接 绝 缘 钢 轨 (接 头 )并 按 设 计 锁 定 轨 温 锁 定 线 路 ,埋 设 位 移 观12测 桩 ;5. 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6. 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7. 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8. 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及备用轨架;9. 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5 条 线路中修主要内容:一、清筛道床,补充道

15、碴,改善道床断面,整 治 基 床 翻 浆 冒 泥 。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三、更换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土枕。四、普通线路(含无缝线路缓冲区)抽换轻伤有发展的钢轨,更换失效的联结零件。五、均匀轨缝,螺栓涂油,整修补充防爬设备,对无缝线路进行应力放散或调整,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六、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七、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八、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九、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6 条 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主要内容:一、铺设新道岔和岔枕;铺设无缝道岔时,含焊接钢轨、铺设胶接绝缘1

16、3钢轨(接头)并 按 设 计 锁 定 轨 温 锁 定 道 岔 ,埋设位移观测桩。二、更换道碴。三、整修道岔及其前后线路,做好排水工作。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第 2.2.7 条 成段更换混凝土枕主要内容:一、全面更换混凝土枕及扣件,螺栓涂油,整修再用枕螺旋道钉。二、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 15 mm 的冻害。三、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四、整修路肩、道口及其排水设备。五、封闭宽枕间的缝隙。六、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8 条 道口大修主要内容:一、整修道口平台。二、更换道口铺面、护轨。三、改善防护设备。四、清筛道床,更换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整

17、修线路及排水设备。五、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第 2.2.9 条 隔离栅栏大修主要内容:一、更换隔离栅栏网。二、更换或整修隔离栅栏立柱。三、回收旧料,清理场地。14第 2.2.10 条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一、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捣固前撤除所有调高垫板;混凝土宽枕地段,垫碴与垫板相结合。二、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拨正曲线。三、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整治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整理道床。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五、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六 、矫 直 、焊 补 、打 磨 钢 轨 ,综 合 整 治 接

18、 头 病 害 。七、有计划地采用打磨列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八 、整 修 、更 换 和 补 充 联 结 零 件 ,并 有 计 划 地 涂 油 。九 、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 草和路肩大草。十 、修 理 、补 充 和 刷 新 线 路 标 志 ,整 修 道 口 及 其 排 水 设 备 ,收 集 旧 料 。十 一 、其 他 病 害 的 预 防 和 整 治 。第 2.2.11 条 线 路 、道 岔 经 常 保 养 基 本 内 容 :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整修线路。二、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整理道床。三、更换和修理轨枕。四、调整轨缝,

19、锁定线路。15五、焊补、打磨钢轨,整治接头病害。六、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螺栓涂油。七、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调整。八、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九、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十、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十一、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第 2.2.12 条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主要内容:一、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二、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及桥上、隧道内轻伤钢轨。三、更换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钢枕立柱螺栓等

20、。四、调整严重不良轨缝。五、疏通严重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六、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七、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第三节 管 理 组 织第 2.3.1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组织。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应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有固定的生产人员作为基本队伍。大修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如下设施:16一、铁路局应根据近、远期规划,统筹安排,修建必要的大修基地。大修基地应有足够的配线和场地,具备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交通便利。二、配 备 与 大 修 施 工 任 务 相 适 应 的 施工机械、交通运输工具、通信设备和相应的检修设施。三、配备宿营车辆等必要的流动生活设施。第 2.3.2 条 线路设备

21、大修施工组织设计。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现场调查和施工测量,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按工程件名及批准的施工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如下:一、设备现状。二、施工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三、工程数量及材料供应。四、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机具使用和施工配合。五、按工序编制施工进度图表。六、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措施。七、施工临时设施。八、职工生活安排。第 2.3.3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施工作业标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一、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合理控

22、制施工和慢行长度。17二、施工负责人应深入现场,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三、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实行安全监督制度。负责设备管理的工务段,必须派人常驻施工工地,加强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协助检查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工务段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制度:1施工三检制在每次开工前、施工中和线路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分别按分工地段对施工准备、施工作业方法和线路设备状态进行检查。2巡查养护制施工现场应设置巡养人员,对施工地段进行巡查和养护, 发现并及时消除危及行车安全的处所

23、。3工序交接制前一工序应给后一工序打好基础,在前一工序完成后,应 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工序负责人进行交接。4隐蔽工程分阶段施工制度每阶段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会同接管单位共同检查,并填写记录,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方准开始下一阶段施工。5岗前培训制度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首先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和操作规程,并对职工培训后方准进行操作和调试。6安全检查分析制度施工安全工作应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薄弱环节, 应定期加强检查,重点加强季节性、节假日和工地转移前后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应组织开展事故预想活动,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苗头和18事故应及时

24、分析、处理,吸取教训。第 2.3.4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施工、运输和装卸机 械 的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设备 台 账 和 技 术 档 案 的 管 理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严 格 执 行 设 备 检 修 保 养 制 度 ,保 证 配 件 储 备 ,提 高 设 备 完 好 率 。第 2.3.5 条 线路设备大修材料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不得使用质量、规格不符合标准或出厂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2材料应及时清点入库,堆码整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3下道旧料应及时回收,做到工完料净。4应按规定办理材料的收发、运送、使用和交接手

25、续。第 2.3.6 条 线路设备维修管理组织。工务段的管辖范围:正线延长单线以 500700 km 为宜,双线以8001000 km 为宜,特殊情况下由铁路局规定;山区铁路或管辖范围内有编组站或一等及以上车站时,管辖正线长度可适当减少。线路车间的管辖范围:正线延长单线以 6080 km 为宜,双线以100120 km 为宜。线路工区的管辖范围:正线延长以 1020 km 为宜。工务段应按检修分开的原则,下设线路车间、检查监控车间和综合机修车间,根据需要还可设机械化维修、道口、路基等车间。线路车间下设线路工区和机械化维修工区,未设检查监控车间的工务段应在线路车间设置检查监控工区。其他车间可根据需

26、要设置工区。19第 2.3.7 条 线路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制度。检修分开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专业检查和机械化集中修理,实现检查与维修的异体监督。检查监控车间(工区)应按规定的项目和周期进行设备检查分析,并及时传递检查信息;线路车间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线路工区主要负责线路设备巡查、临时补修、故障处理;机械化维修车间(工区)主要负责综合维修、配合大机维修作业和经常保养;综合机修车间负责钢轨、道岔焊补,养路机械的维修保养,工具制作、修理及线路配件修理等工作。第 2.3.8 条 综合维修组织形式。1工务机械段负责综合维修的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工务段配合施工,并负责其他作业项目和质量验收;2当大型养

27、路机械维修不能覆盖时,由工务段按检修分开的原则组织综合维修和质量验收。第 2.3.9 条 路基维修工作的管理组织。工务段设有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路基工区负责;未设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线路工区负责,并根据路基设备数量配置相应定员。第 2.3.10 条 凡影响行车的线路施工、维修作业均应在天窗内进行,用于线路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施工天窗不少于 180min,维修天窗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并应做到综合利用,平行作业。20第四节 工作计划第 2.4.1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计划。一、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施工计划。二、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以正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

28、施工计划为依据。封锁线路或限制行车速度的施工、长轨列车和工程列车运行、道碴运输等,均应纳入铁路局的运输方案。三、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单位应向有关单位提报月度施工计划。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各单位均应严格执行。2.4.2 条 线路设备维修计划。一、工务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下达各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其主要内容包括:线路、道岔综合维修数量;经常保养工作的重点安排;各项技术指标;劳力和主要材料计划。工务机械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线路设备状态和线路保养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1.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2.线路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3.道岔保养质量

29、评定合格率;4.轨道检查车检测质量合格率。二、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应根据工务段下达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月度维修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1.综合维修及经常保养的主要项目、数量、地点、材料和人工数。2.工作量调查、验收的人工数。213.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材料和人工数。4.临时补修人工数。5.天窗计划。三、检查监控车间(工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月度检查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的项目、范围、数量及时间。2.使用的仪器、量具、材料和人工数。四、检查监控工区、机械化维修工区、线路工区的日作业计划,由工长负责调查与编制。第 2.4.3 条 在线路设备维修计划中,应根据线路

30、设备条件和状态,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安排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重点工作。日常应全面掌握线路状态,根据线路动静态检查、设备病害和其他质量情况,安排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工务段可在不同季节根据线路具体情况,对经常保养的重点要求和工作进度以及检查办法,临时做出规定。22第三章 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第一节 路 基第 3.1.1 条 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并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路基面应保持横向排水畅通。第 3.1.2 条 路肩宽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 160km/h 的地段不得小于1.0m;线路允许速度不大于 160km/h 的路堤地段不得小于 0.8 m,路堑地段不

31、得小于 0.6 m,电气化铁路、无缝线路和机械化维修作业地段有条件时宜加宽至 1.0m。第 3.1.3 条 侧沟的深度不得小于 0.6m(干旱少雨地区或硬质岩石路堑可减少至 0.4m),底宽 不得小于 0.4 m,土 质边坡为(1 1)(11.5),沟底纵坡不得小于 2,困难地段不得小于 1。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排水设备应经常进行整修和清理,保持设备完好,流水畅通。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等杂物应及时运走,不得弃置于沟边或路堑边坡上。第 3.1.4 条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电缆应从路堤外或路堑顶外通过。如遇过渡短经路从路肩或路堤边坡上通过时,应进行结构设计,并不得损坏

32、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二、电缆沿路堑顶部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 2 m 以外。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 5 m 以外。沿路堤坡脚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 1 m 以外,有护道时应在护道 1 m 以外。横穿线路时,应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应低于路基面 0.4 m。三、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段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23四、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 设置明显标志,竣工资料应交工务段备案。第二节 道 床第 3.2.1 条 线路大、中修时,必须清筛道床,补充道碴,并对基床翻浆冒泥地段进行整治。枕下道床厚度应符合表 3.2.

33、1 的规定。道床厚度(mm)标准 表 3.2.1五年内年计划通过总重( Mt) W 年 50 50W 年 25 25W 年 15 W 年 15一般路基 450 450 400 350无垫层的碎石道床 不易风化的岩石、碎石路基 350 350 300 300有垫层的碎石道床(碎石/垫层 ) 300/200 300/200 250/200 250/200Vmax120km/h 250有碴桥面上的碎石道床 Vmax120km/h 300注: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的线路,无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450mm;有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300mm,垫层厚度不得小于 200mm。线路大、中

34、修后,无垫层的碎石道床,枕下清碴厚度不得小于 300 mm;特殊困难条件下道床厚度不足 300 mm 时,应清筛至路基面,并做好排水坡。运量小、允许速度低的线路或在隧道内、桥梁上和车站内受建筑物限制时,可酌情降低道床厚度。但正线木枕地段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200 mm,混凝土枕地段不得小于 250 mm,站 线不得小于 200 mm。第 3.2.2 条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表 3.2.2曲线外侧道床加宽线路类别顶面宽度(m) 半径(m) 加宽(m)碴肩堆高(m)边坡坡度Vmax160km/h3.5 0.15 11.75正线无缝线路Vma

35、x160km/h 3.4 600 0.10 0.15 11.7524年通过总重不小于 8 Mt3.1 800 0.10 11.75普通线路年通过总重小于 8 Mt 3.0 600 0.10 11.75站 线 2.9 11.50轨底处道床顶面应低于轨枕顶面 2030 mm。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应掏空,其顶面低于枕底不得小于 20 mm,长度应为 200400 mm;型和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有碴桥上无缝线路应设挡碴板。第 3.2.3 条 混凝土宽枕线路的道床,由面碴带和底层组成,均应采用一级道碴。有垫层时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250 mm,无垫层时不得小于 350 mm;在岩石、渗

36、水土路基上,隧道内及有碴桥面上,不得小于 200 mm。面碴带道碴粒径级配见表 3.2.3,厚度为 50 mm,每股轨下两侧宽度应各为450500 mm,底层为 普通碎石道碴。道床 顶面宽度不得小于 2.9 m,允许速度大于 120 km/h 的线路,道床顶面应与宽枕顶面平齐,其他线路枕端埋入道床深度不得小于 80 mm。面碴粒径级配 表 3.2.3方孔筛孔边长(mm) 10 16 20 25 30 35.5过筛质量百分率() 05 515 2540 5575 95100 100垫碴起道用的道碴,采用火成岩材料,粒径为 820 mm。第 3.2.4 条 道碴必 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

37、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线路修理补充的道碴应采用一级道碴,既有线二级道碴应结合线路大、中修逐步更换为一级道碴。碎石道碴粒径级配见表 3.2.4。道碴粒径级配 表 3.2.4方孔筛孔边长(mm) 25 35.5 45 56 63过筛质量百分率() 05 2540 5575 9297 9710025第 3.2.5 条 道床应保持饱满、均匀和整齐,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第 3.2.6 条 道床应按规定保持密实,防止轨枕空吊、道床翻浆。第三节 轨 枕第 3.3.1 条 线路上的轨枕类型及配置根数,应根据运量、线路允许速度及线路设备条件等确定。允许速度大于

38、120 km/h 的线路应铺设型混凝土枕,既有型混凝土枕应逐步更换为型混凝土枕。普通线路换轨大修及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 除 应 将 失 效 的 轨 枕 和 严 重 伤 损 的 混 凝 土 枕 更换 掉 外,还应根据运输发展的需要,按表 3.3.1 所列标准,更 换为与运营条件相适应的轨枕并补足配置根数。轨枕类型和配置根数标准 表 3.3.1五年内年计划通过总重( Mt) W 年 25 25W 年 15 W 年 15木 枕 1840 18401760 17601680型混凝土枕 1840 1760 17601680无缝线路 1667型混凝土枕 普通线路 1680轨枕配置数量(根/km)混凝土宽

39、枕 1760 1760 1760第 3.3.2 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正线木枕或型混凝土枕地段,线路设备大修时应增加轨枕配置数量:一、半径为 800 m 及以下的曲 线地段。二、坡度大于 12的下坡制动地段。三、长度 300 m 及以上的隧道内。按表 3.3.1 所列轨枕配置数量,型混凝土枕每千米增加 80 根,木枕每千米增加 160 根,条件重合时只增加一次,但每千米轨枕最多铺设根数标准为:型混凝土枕 1840 根,木枕 1920 根。26第 3.3.3 条 下列地段不宜铺设混凝土枕:一、铺设木岔枕的普通道岔两端各 5 根轨枕,铺设木岔枕的提 速 道 岔 两端 各 50 根 轨枕。二、铺设木

40、枕的有碴桥和无碴桥的桥台挡碴墙范围内及其两端各不少于 15 根轨枕(有护轨时应延至梭头外不少于 5 根轨枕)。第 3.3.4 条 下列地段不宜铺设混凝土宽枕:一、第 3.3.3 条规定不宜铺设混凝土枕的地段。二、路基有翻浆冒泥、不均匀下沉、冻害等病害的地段。第 3.3.5 条 轨枕应按设计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铺设,非同类型轨枕不得混铺(道岔内专用钢枕除外)。一、混凝土枕与木枕、混凝土枕与混凝土宽枕的分界处,距 钢 轨 接 头 不得 少 于 5 根 轨 枕 。木 枕 与 混 凝 土 宽 枕 之 间 ,应 用 混 凝 土 枕 过 渡 ,其 长 度 不得 少 于 25 m。二 、提 速 道 岔 铺 设

41、 木 岔 枕 时 ,应 用 2600 mm260 mm160 mm 的 木 枕过 渡 ,两 端 过 渡 枕 均 不 得 少于 50 根。三、铺 设 混 凝 土 岔 枕 时 ,应 用 型 混 凝 土 枕 过 渡 。1、道 岔 直 向 过 渡 枕Vmax120km/h 时 ,道 岔 直 向 两 端 过 渡 枕 均 不 得 少 于 50 根 ;160km/hVmax 120km/h 时 ,道 岔 直 向 两 端 过 渡 枕 均 不 得 少 于 75 根 。2、道 岔 侧 向 过 渡 枕 (含 岔 后 长 岔 枕 )18 号 道 岔 侧 向 过 渡 枕 不 得 少 于 38 根 ;30 号 和 38

42、号 道 岔 侧 向 过 渡 枕 均不 得 少 于 65 根 。27四、同一岔区道岔与道岔之间应铺设与过渡枕同规格的轨枕。第 3.3.6 条 无缝线 路 轨 枕 应 均 匀 布 置 ,轨 枕 间 距 见 表 3.3.61;普 通线 路 的 轨 枕 间 距 见表 3.3.62。无缝线路轨枕间距 表 3.3.61普通线路轨枕间距 表 3.3.62木枕(mm ) 混凝土枕(mm)轨型 钢轨长度(m)每千米配置根数每节钢轨配置根数 c b a c b a1600 20 440 594 640 540 587 6351680 21 440 544 610 540 584 6001760 22 440 52

43、4 580 540 569 5701840 23 440 534 550 540 544 54412.51920 24 440 469 530 1600 40 440 537 635 540 579 6301680 42 440 487 605 540 573 5981760 44 440 497 575 540 549 5701840 46 440 459 550 540 538 54475kg/m、60kg/m 或50kg/m25.01920 48 440 472 525 1440 18 500 604 720 500 604 7201520 19 500 604 675 500 604

44、6751600 20 500 564 640 500 564 6401680 21 500 559 605 500 559 6051760 22 500 541 575 500 541 5751840 23 500 504 550 500 504 55012.51920 24 500 513 523 1440 36 500 622 705 500 622 7051520 38 500 617 665 500 617 6651600 40 500 599 630 500 599 6301680 42 500 554 600 500 554 6001760 44 500 569 570 500 5

45、69 5701840 46 500 537 545 500 537 54543kg/m或38kg/m25.01920 48 500 509 522 注:轨枕间距计算方法见附录二。非标准长度钢轨的轨枕配置根数和间距,比照表 3.3.62 的规定,通过计算采用接近值,但 a 值不得比标准大 20 mm。轨枕配置根数(根 /km) 轨枕间距(mm)1667 6001760 568.21840 543.51920 520.828第 3.3.7 条 使用木枕(含木岔枕)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木枕宽面在下,顶面与底面同宽时,应使树心一面向下。二、接头处应使用质量较好的木枕。三、劈裂的木枕,铺设前应捆扎或钉组

46、钉板。四、使用新木枕,应预先钻孔,孔径 12.5 mm,有铁垫板时孔深应为 110 mm,无 铁垫 板时孔深 应为 130 mm。使用螺 纹道钉时,应比照普通道钉办理。五、改道用的道钉孔木片规格应为长 110 mm、宽 15 mm、厚 510 mm,并 应经过 防腐处 理。第 3.3.8 条 应保持正线及到发线接头轨枕无失效,其他处所无连续失效(含岔枕)。轨枕失效及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如下:一、轨枕失效标准(一)混凝土枕(含混凝土宽枕、混凝土岔枕及短轨枕)1明显折断。2纵向通裂:(1)挡肩顶角处缝宽大于 1.5 mm;(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大于 0.5 mm)。3横裂(或斜裂)接近环

47、状裂纹(残余裂缝宽度超过 0.5 mm 或长度超过2/3 枕高)。4挡肩破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 1/2)。5严重掉块。(二)木枕(含木岔枕)291腐朽失去承压能力,钉孔腐朽无处改孔,不能持钉。2折断或拼接的接合部分离,不能保持轨距。3机 械 磨 损 ,经 削 平 或 除 去 腐 朽 木 质 后 ,允 许 速 度 大 于 120 km/h 的 线路 ,其 厚 度 不 足 140 mm,其 他 线 路 不 足 100 mm。4劈裂或其他伤损,不能承压、持钉。二、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1横裂裂缝长度为枕高的 1/22/3 。2纵裂:(1)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缝宽不大于

48、1.5 mm);(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不大于 0.5 mm)。3挡肩破损长度为挡肩长度的 1/31/2 。4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 5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 2 mm。6钢筋(或钢丝)外露(钢筋未锈蚀,长度超过 100 mm)。7斜裂长度为枕高的 1/22/3 。第 3.3.9 条 线路上轨枕的修理。一、用削平、捆扎、腻缝或钉组钉板等方法修理木枕。二、用环氧树脂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三、用锚固法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螺旋道钉采用硫磺锚固的用料与工艺见附录四。第 3.3.10 条 旧轨枕分为三类。一类为再用轨枕:可不经修理或稍加修理即能使用的轨枕;30二类为待修轨枕:经过修理才能再用

49、的轨枕;三类为废轨枕:不能修理再用的轨枕。第 3.3.11 条 从 线 路 上 更 换 下 来 的 旧 轨 枕 ,应 及 时 回 收 ,分 类 堆 码 ,集 中 存 放 ,合 理 使 用 。第四节 钢 轨第 3.4.1 条 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线路允许速度和轴重相适应。允许速度大于 120 km/h 的线路应采用 60 kg/m 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淬火轨。线路大修采用的钢轨类型应符合表 3.4.1 的规定。钢轨铺设标准 表 3.4.1年通 过总 重(Mt) W 年 100 100W 年 15 W 年 15钢轨类型(kg/m) 7560 60 50钢轨超过大修周期且伤损严重时,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