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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137734 上传时间:2018-10-0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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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高危儿专案管理制度高危儿专案管理是指对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一般指 婴幼儿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高危因素)的小儿列入专案管理,加强访视、重点治疗, 护理,这是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高危儿范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 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症、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均属高危儿范畴。二、立案:一经发现高危儿均应及时专册登记,列入 专案管理,同 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

2、好高危儿的标识。根据每个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三、管理方法:(一)预约:约定时间来保健门诊诊治。(二)随访:因患儿病情或其它原因未按预约时间前来诊治的,要上门进行随访、治 疗,并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喂养。凡属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 倾斜、活动期佝偻病患儿,每月至少随访一次。中度以上肥胖症患儿每 13 个月随 访一次。其它高危儿视病情而定。对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应督促其家长带患儿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正规、系 统的治疗 和调理。(三)信访:必要时可采取信访的方式,以了解患儿病情,并

3、给予指导。(四)转诊:高危儿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 时转诊到上一 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 访工作。(五)结案:高危儿经系统治疗后,疾病痊愈或达到 结案标准 时,要及 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管理,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结案的标识 。附一: 部分高危儿结案标准:(一)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1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 值(中位数)减去 1 个标准差以内,并 维持 2 个月无变化。2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吸吮能力增强、体温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二)营养不良(消瘦、严重慢性 营养不良):1按年龄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 1 个标准差以内,且症状体征消失

4、,并 维持 2 个月。2虽然症状体征消失,但按年龄别体重仍未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 1 个标准差以内者,可采取按身高别体重已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 1 个标准差以内者。(三) 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者: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上升。(四)肥胖(中度以上):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均值(中位数)的 15以下或中位数加上 2 个标准差以下。(五)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中度以上):1血红蛋白上升至正常,并维持 8 周不下降。2贫血症状及体征消失。(六)佝偻病:1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消失 2 个月。2血生化检查指标恢复正常。3X 线检查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宽、密度加厚。附二:低体重儿、早产儿

5、专案管理 (一)管理范围:对出生体重小于 2500g 的低体重儿及妊娠 37 周前出生的早产儿要建立专案管理,重点护理。(二)访视时间:早产儿生命力弱,体温极不稳 定,因此必 须加强访视。初生后每天随访一次,至体温上升,吸吮力增强后可改为每周随 访一次,直至生后 2 个月。(三)护理:1保暖:低体重儿和早产儿的一般体温都偏低,尤其是冬季出生者体温更低下,有条件的医院可置保暖箱保暖,在缺少条件的农村可因地制宜,使用热水袋等加以保暖( 需用布包好置于包被外患儿躯体两侧及足底,要避免 烫伤),使体温维持在 3637 (肛温)。2测体温:为了及时掌握患儿的体温 变化,必要 时每 46 小时测量体温一次

6、,至体温保持正常范围为止。3磅体重:体重增长是患儿生 长发育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至少每周磅体重 23 次,为了减少误差,应在固定的时间进 行(如喂奶前或排便后)。4预防感染:患儿抵抗力十分低下, 为预防感染,应杜绝与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化脓性病灶等患者接触。5喂养:(1)开奶时间:一般在生后半小时内开始吸吮母乳,指 导勤吸吮,按需喂哺,如遇体重 过低、出生窒息、吞咽与呼吸不协调、吸吮力过弱者,可适当延长开奶时间。(2)喂养方式:母乳喂养者:吸吮能力强者可按正常新生儿的喂养方法进行,吸吮能力很差者,可用吸奶器吸出乳汁,放置于奶杯中喂养,吃奶会呛的婴儿,必要时用滴管喂养。人工喂养奶质以 1:1 或 2:1 为宜(即 1 份或 2 份牛奶加 1 份水和 5糖) ,或用早 产儿配方奶粉。6维生素及铁剂补充:维生素 K1:生后每日 13mg,连用 3 天。维生素 D 制剂:生后 2 周开始 补充维生素 D8001000 d,3 个月龄后改为 400d 直至 2岁。 (该补 充量包括食物、日光照射、 维生素 D 制剂)。铁剂:生后 2 周开始补充元素铁 24mgkg.d 直至校正年龄 1 岁。 (包括强化铁配方奶粉、母乳强化剂、食物和铁制剂中 铁元素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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