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报验各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一、 建设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1、 消防验收申请报告,需盖建设单位公章;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署并盖公章;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需盖建设单位法人私章及公章;4、 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需盖建设单位公章;5、 原审核意见书或备案资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6、 第三方检测报告(消防局若有要求时提供) ;二、 装修及消防设计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1、装修及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及设计相关人员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资质复印件、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设计人员资格证件及身份证
2、等复印件) ,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三、 装修施工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1、 装修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竣工图章上签字人员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2、 全套内部装修竣工蓝图,包括封面、目录、设计专篇、施工说明、平面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反映墙身隔断或装饰材料图、电气图等,需盖装修施工单位竣工图章、装修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建设单位公章;3、 内部装修材料抽样送检检测报告及见证取样单,需为原件;4、 所有内部装修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需为原件;5、 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等电子产品的供货证明及检验报告、3C 认证、合格证等,需为原件。四、 监理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1、监理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监理人员资质证书及复印件等)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 消防施工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1、 消防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竣工图章上签字人员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2、 消防整套竣工图纸(包含封面、目录、设计专篇、系统图、平面图等) ,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图章、建设单位公章;3、 用到的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及检验报告、3C 认证、合格证等,全部为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并刻录成光盘,若各消防局有其他最新要求提供的资料,会及时通知各单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