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碧桂园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1 页 共 8 页*碧桂园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委托方(甲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乙方):*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承 包合 同 条 例 及 甲 方 与 *自 来 水 公 司 签 订 的 *碧 桂 园 供 用 水 框 架 协 议 ( 详 见 附 件1) 的 相 关 内 容 ,
2、 鉴于乙方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为 更 好 地 配 合 甲 方 的 开 发 建设 , 经 双 方 充 分 协 商 , 达 成 如 下 合 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碧桂园*期*苑区供水工程(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用地红线外供水工程:(1)DN 供水主管;(2)转输泵站。用地红线内供水工程,含二次加压泵房、设备、设施,不含土建不含二次加压泵房、设备、设施:(1)住宅用户及商业用户水表前(含水表)的自来水供水管道和设施。本 工 程 所 使 用 的 主 材 详 见 附 件 2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一 览 表 。4、 工 程 范 围 : *碧桂园*期*苑区*号
3、楼至*号楼(本期供水建筑面积为 m2,其中商业 m 2, 住宅 户, 住宅 户) ,以 广 东 博 意 建 筑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设 计的 给 水 施 工 图 纸 为 依 据 , 详 见 附 件 3 施 工 图 纸 清 单 。5、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承包:(1)按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碧桂园供水安装工程框架协议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以工程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包送水、包移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2 页 共 8 页交供水方接管、包各项税费【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 )的形式承包上述工程范围的给水管道和设施的安装。(2)乙方以
4、甲方委托施工的*碧桂园工程暂定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进行包干,以及0 以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进行包干本工程(按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的实际建筑面积结算计量) 。6、质量要求:(1)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10) 、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及*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规定;(2)所有计量水表必须经质监部门监测合格和*自来水公司认可后方可使用;(3)PE 管采用 1.0Mpa 以上的 PE 供水管,且符合国家给水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000)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要求;(4)球墨铸铁管
5、:满足国家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及附件(GB/T13295-2008)标准;(5)钢塑管:满足国家钢塑复合压力管 (CT/T183-2003)标准。若国家颁布新标准、新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7、工程造价:经双方审定的合同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已含税金及附加税费。8、工程期限:工期共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在履约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甲乙双方确定最后竣工日期,乙方按此竣工日期竣工:(1) 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引起的备料等影响工期;(2) 政府或其它国家行政单位原因影响工期;(3) 因大风、大雨等自
6、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4) 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9、质保期: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供水之日算起,时间为两年。第二条 施工前准备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3 页 共 8 页1、甲方:(1)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以保证乙方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2)安排项目负责人及时进场,作为甲方代表。项目负责人易人的,应提前 3 天通知乙方。工程负责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 。2、乙方:(1)向甲方提供施工资质及相关的许可证明文件。(2)乙方负责按设计图纸和规范对该给水工程
7、包工、包料、包工期、包移交供水方接管的包干施工;承诺施工质量达到有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协调等。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由乙方负责。(3)乙方的施工工程进度必须与甲方的土建、道路和绿化工程同步施工,如因乙方施工延误而造成道路开挖、损坏绿化及其他设施的,乙方需无条件复原。若因乙方责任不能保证甲方建设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委托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并向乙方收回未完成工程的材料费及工程费。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的,则工期顺延。(4)乙方负责将施工图纸交予*自来水公司审查;必要时委派*自来水公司专人到现场监管施工质量及协调施工;组织工程的验收并将竣工验收资料给甲方备
8、案等。(5)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工程施工负责人易人的,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6)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勘查、实测工程量。指派工程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 。第三条 工程实施1、甲方于具备开工条件时提前 7 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时进场施工。实际开工时间与计划开工时间不同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2、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合同、预算书中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如设备、材料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至合符要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第八条的乙方违约责任处理。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4 页 共 8 页3、甲方需变更设计时,应
9、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办理变更工程手续,变更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的第四条进行造价调整和结算。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变更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的第四条规定进行造价调整和结算。5、乙方在主要形象工程拖进度 7 个工作日及以上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给予书面记过。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 3 个日历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逾期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6、在施工
10、过程中,如出现施工安装工程与施工图纸、说明书不符,或设备选用、材料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鉴证。如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前,乙方应妥善保管已进场或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堆放或保管场所和条件。已进场或已安装设备、材料发生散失、失窃、损坏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责任方负责。8、甲方或乙方需要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进行施工,由提出要求的一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四条 设计变更及设备、材料价差处理1、若施工
11、过程中发生设计更改,如工程量未发生增减的,按照双方审定的合同价款进行结算;如造成工程量的增减,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调整预(结)算书 ,变更的增加工程的单价按照如下办法确定:(1)变更或增加工程在原双方确认造价(下称原造价)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单价的,执行原造价书中的报价单价。(2)变更或增加工程在原造价书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可参考相应定额确定单价。按照 20*年*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和 20*年*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 *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及*类地区相关费率计算。主要材料设备计价参考*市工程造价信息价计算,对于未有信息价的项目以市场价为准。以上各类工程单价
12、应再乘以(1下浮率)为变更工程单价。本工程的下浮率经双方商量确定。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5 页 共 8 页(3)变更或增加工程在原造价书中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定额又没有参考子目的,由承包单位将单价分别送建设单位审核确定。 (下浮率按(2)点执行)2、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除甲方提供的部分外,其它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其施工费用和设备、材料价格已按有关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按合同工期施工过程中,如设备、材料价格变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1、以国家颁发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
13、5-98)及*自来水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向甲方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约定验收时间。3、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造成工程逾期的,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4、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室外消火栓的消防验收。5、本合同包括的给水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向*自来水公司办理移交接管手续。*自来水公司接管后,由供水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给水工程的供水管网的维护、更新、管理工作(用户计量表后的给水设施、管网除外) 。维护、更新、管理的年限,与楼宇的使用年限一致。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给水工程移交*自来水公司接管,由乙方负责维护管
14、理,直至*自来水公司接管为止。第六条 安全施工1、乙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乙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因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
15、V3.0第 6 页 共 8 页3、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的人员及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如给附近居民造成影响或给第三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应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合同工程的主材全部到达施工现场,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进场施工并收到乙方请款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合同工程总造价的 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2、经甲方和乙方现场签证确认乙方的施工工程进度达到 80%并收到乙方请款书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该工程总造价的 40%给乙方作为工程的进度款。3、余款结算:(1)如未发生工程量的增减时,甲方
16、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供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在扣除本合同项下第七条的第 1、2 款的进度款及扣除本合同总价款 3%的质保金后,按双方审定的造价进行结算;(2)如工程量发生增减,双方根据本合同项下第四条约定的条款,在扣除本合同项下第七条的第 1、2 款的进度款及扣除本合同总价款 3%的质保金后,按双方审定的造价进行结算。4、质保期届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本合同项下第七条第 3 款所扣除的保质金给乙方。5、发票开具要求(1)乙方为一般纳税人,适用本条款:乙方应在每期付款期限届满前 7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业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提供等额、合
17、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无法在上述付款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质保金发票与结算发票一并开取,质保金款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收取竣工结算价款时,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2)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条款:乙方应在每期付款期限届满前 7 个工作日内,提供国税局代开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7 页 共 8 页发票。乙方无法在上述付款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质保金发票与结算发票一并开取,质保金款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收取竣工结算价款时,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
18、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6、虚开发票违约责任的约定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或由非乙方公司代开发票(税务局按规定代开的发票除外) 】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周内重新开具发票,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虚开发票额度 50%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同时,甲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送交乙方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处理。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 1 支付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 1支付违约金,且工期相应顺延,直至甲方依约履行
19、付款义务。双方同意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放弃应是书面明示的。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 2%的违约金,并自甲方通知要求采取措施返工整改之日起,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整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第九条 保密要求1、无论事前书面通知与否,本合同签署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需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等) ,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前述内容的
20、,不受此限。2、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生效、终止、补充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按合同法规定的途经解决。2、本合同未提及事宜,按*碧 桂 园 项 目 供 用 水 协 议 书 、 *碧 桂 园 供 水 工 程 框 架协 议 执 行 。版本编号:SZ 供水施工V3.0第 8 页 共 8 页第十一条 附则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合同附件:1、 *碧 桂 园 供 用 水 协 议 书 ;2、 *碧桂园供水工程框架协议 ;3、 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4、 施工图清单 。在签署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均已全面知悉了本合同,并充份理解了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本签字页之签名者已获有效授权并足以代表各方签署本合同。甲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