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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发〔2005〕3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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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黑人发200536 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 2005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不断完善职称评聘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现就做好2005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 7 月 15 日正式开始。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从8 月 15 日至 9 月 30 日(见附件),核准时间从 10 月 15 日至 11 月底,从 12月份开始办理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在 12 月底前完成。今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到 8 月 31 日,核

2、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一律从 2005年 9 月 1 日算起。二、为进一步完善评价手段,今年除继续按黑人发200484 号文件规定的系列进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外,还要在卫生系列晋升正高级职称和经济系列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中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评审前的考试工作除经济系列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外,其它系列的考试仍按原办法实施。考试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三、凡通过“ 绿色通道 ”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具体是: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被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确认的;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授予特殊津贴及国家或省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前三名或

3、省重大贡献奖规定额定人员的(社科类奖励参照执行);取得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年纳税在 500 万元以上经营者),由各地、市人事部门审查,同级政府出具报告,附本人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经省人事厅复查后提交有关评委会。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的单位可按上述政策和条件自行确定,但需将享受这一政策人员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省人事厅职称处备案。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享受“绿色通道” 政策。四、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今年除黑人发200484 号文件规定的单位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继续试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外,还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举办的具

4、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中的高教、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五个系列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含医学院校卫生所)中卫生系列实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制度。没有列入此范围的单位和系列仍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评审。有关这方面的具体意见另行通知。五、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具体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2、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3、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 BFT 考试合格的;4、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5、取得大学外语六级以上考试合

5、格证书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计算机知识考试:1、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2、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的。(三)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证件和考试成绩(外语:全国各语种通用标准均为 60 分;省内通用标准:英语为 30 分、日语为 35 分、俄语为 45 分、德语为 35 分、法语为 35 分。计算机知识:达到省人事厅组织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晋升职称时的有效期:l、具备职称外语

6、和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证件一直有效;2、取得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合格证书(两科以上)人员,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在晋升一个职称级别有效;评聘中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3、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在晋升一个职称级别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凡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和省内通用标准的、计算机知识考试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允许评聘高级职称。4、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和省里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知

7、识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一直有效。为简化手续,对具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人员,在评聘各类职称时,可将有效证件随评审表一并报评审委员会,省里不再办理免试手续。六、鉴于教师资格考试已面向社会,从今年起;凡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在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受身份限制;取消各地、市每年对中小学申报人数控制在不超过各地、市每年空岗人数 120%的宏观调控办法,实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下的职务聘任制度,即:各地、市首先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

8、理的试行意见(黑人发20043 号)精神,确定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之后再根据各学校的岗位空缺数,确定每年中小学校的申报人数,并由市、地人事局、教育局将每年申报空岗人数同时上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备案,没有空岗的学校,不能参加评审;要加大中小学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管理力度,将水平能力测试同教师年度考核紧密结合起来,防止流于形式,使水平能力测试真正得到落实。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申报程序是: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推荐;人事档案不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由各级残联负责推荐,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查合格后报评委会评审。按照

9、1997残联教就字第 103 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时,须经省人事厅审查合格后,委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中国盲人按摩中心评审;申报中级职称时,须报省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评审,由地市人事部门核准、办理资格证书;初级职称由各地市残疾人联合会接条件进行认定,并报当地人事局备案;同时在评价方式上要增加中、初级临床测试内容。考虑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实际状况,在申报各类职称时,不再做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要求。八、根据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卫生系列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并结合我省评审标准,最近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文件(黑人发200522 号)。从今年起,各单位及卫生系列高级

10、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新标准进行推荐和评审,但对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业绩与成果的评价标准,应按黑人发200348 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200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9 号)文件精神,我省对卫生系列中、初级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将继续采取中级评审、初级只聘不评办法。 九、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 2005 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0 号)文件精神,自 2005 年起,全国范围实行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 类考试,为此,我省不再组织翻

11、译系列英语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它语种仍按原办法组织评审。十、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省对中直企业移交到地方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必须进行认定,认定办法仍按黑人办字1998140 号文件第七款规定执行。原职称未经各级人事部门审查认定的,不允许申报上一级职称。高级职称由主管部门统一报省人事厅职称处认定。十一、为认真贯彻评聘分开有关政策,按照评审标准的要求,凡晋升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近几年,我们发现个别单位没有按省里文件办事,推荐未聘人员晋升了职称,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今后无论是全省统一评审人员,还是直接聘任人员

12、,都要严格执行省里文件规定,一旦发现未聘人员晋升了职称,将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十二、根据评委会的组建原则,中级评委会由各地人事部门、各系列和行业主管部门组建,报省人事厅备案,未报省人事厅备案的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各地、市要加强对中级评委会的统一管理,确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十三、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必须在全省高级评审计划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评审材料签转上报各评委会,否则,评委会无权受理。为保证申报人员数据的准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接受各单位上报数据,不得自行录入。各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在评审前后报送省人事厅的材料,仍按黑人发20

13、0484 号文件第七款办理。 中直单位“委托评审” 和“绿色通道”及“支教”材料报省人事厅职称处的审查时间截止到 8 月 5 日。联系人:刘英,电话: 82628685、82650427。十四、过去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全省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表黑龙江省人事厅二五年六月十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行 2006 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06-07-1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行 2006 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人事局、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人事

14、厅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648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 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省自然科学(含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中的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技术人员。以上评审工作由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二、评审标准及要求(一)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学历、资历的前提下,任职时间必须达到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年限。执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192 号)文件中关于

15、“黑龙江省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的有关要求。(二)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具体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2)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3)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 BFT 考试合格的;(4)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5)取得大学外语六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的。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计算机知识考试:(1)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

16、2)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的。3.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证件和考试成绩达到省人事厅组织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晋升职称时的有效期:(1)具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证件一直有效;(2)取得人事部组织的“ 全国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合格 证书 (两科以上)人 员,在评聘高 级职称时,成绩在晋升一个职称级别有效;评聘中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3)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称时,

17、成绩在晋升一个职称级别时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凡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和省内通用标准的、计算机知识考试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允许评聘高级职称;(4)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和省里统一计算机知识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一直有效。为简化手续,对具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人员,在评聘各类职称时,可将有效证件随评审表一并报评审委员会,省里不再办理免试手续。(三)只要专业技术

18、人员任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即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对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一致的,须按黑人办字19929 号和黑人办199996 号文件规定,接受相应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方可按后取得的学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今年我省职称评定继续实行“绿色通道” 政策,凡通过“ 绿 色通道 ”申报高 级职称的,必须是 对本地区、本行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限制,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具体是: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被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确认的;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授予特殊津贴及国家或省政

19、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前三名或省重大贡献奖规定额定人员的(社科类奖励参照执行);取得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年纳税在 500 万元以上经营者),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部门及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提交评委会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提交学术、技术、业绩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填报“ 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对 国家公派或自 费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显著工作业绩的优秀人才,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年限限制,不作外语、计算机和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求,视其在国外工作经历和学识水平情况,由用人单位推荐,

20、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事厅同意后,即可向评委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及我国互认的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承认。(六)为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利的研制与开发、专利项目保护和转化,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根据我省实际,从今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专利纳入全省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规定如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 中补充:1.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以申报专业学科

21、相关。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 中补充: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3.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 补充: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七)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问题,按黑人发200346 号文件、黑人发200484 号文件、黑人发200536 号文件和黑人发200

22、648 号文件精神 办理。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手续完备,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申报评审材料包括:(一)拟晋升高、中级职务的,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二份。(二)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三)有效的毕业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报继续教育证书。(四)现任职资格证书,全民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五)有效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六)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成果证书、业绩材料等。(七)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今年继续实行职称评定“绿色通道”政策

23、。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部 门及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提交评委会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提交学术、技术、业绩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填报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上报审查时间截止到 7 月 31日。(八)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流动人员、集体事业单位人员的资格审查表。(九)拟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学历破格人员须在提交给评委会的正式发表的论文中确定一篇作为答辩用论文(一式五份,复印件,与评审材料一并上报)。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四、有关要求各市(行署)人事局、高新区、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一)各单位要统一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信息软盘(省直厅局代码、地市

24、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齐全)并上报打印的黑龙江省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名册中项目必须填全。(二)认真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四)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41 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200 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120 元。五、呈报材料时间、地点时间:2006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7 日地点:省 科 技 厅 人 事 教 育 处 (哈 尔 滨 市 中 山 路 202 号 省 政 府 前

25、 楼616 室 )电话:045182628386 87011386联系人:王晓群 肖卓慧为保证评审工作有序进行,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2.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3.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主题词:自然科学 研究系列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评审 通知抄送:省人事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6 年 6 月 28 日印发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 2004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发200484 号)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

26、,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实行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政策。(一) 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在农业技术岗位创造性劳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限制,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部门及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可提交评委会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填报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见附件) ,同时要提交本文件要求的学术、技术、业绩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二) 对国家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显著工作业绩的农业优秀人才,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年限限制,不作外语、计算机和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求,视其在国外工作经历和学识水平情况,由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事厅同意后,即可向本评委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及我国互认的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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