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 汽 商 用 车 技 术 中 心 企 业 标 准 CVTC 22001 2015 代替 CVTV 22001-2013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 限用 物质要求 Automotive parts and material Requirements of prohibited & limited substances 2015-05-15 发布 2015-05-15 实施 上 汽 商 用 车 技 术 中 心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发 布秘密文件 禁止外泄 CVTC 22001-2015 I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本标准
2、)代替 CVTC 22001-2013,与 CVTC 22001-2013 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4.1 增加了 B 类禁限用物质 ; 4.2 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 5.2 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 5.3 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 GB/T 30512 中规定的 方法进行 A 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 6.2.1 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 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 ; 附录 C 新增了 B 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 车身及造型部 提出 。 本标准由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 标准化技术委员
3、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 车身及造型 部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茜 、 杨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VTC 22001-2010; CVTC 22001-2013。 CVTC 22001-2015 1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 限用 物 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限用物质的 管控 要 求 、检测方法 及合规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 (CVTC)开发设计的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 和材料,也可以参考应用于售后服务所需的零件和材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车辆以及其零件在制造过程中
4、所消耗的零件和材料 (如切削油、 清洁液、遮蔽 胶带 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1907/2006(EC)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简称 REACH 指令 ) 2000/53/EC 报废车辆指令 (简称 ELV 指令 ) 2002/95/EC 电子电器设备所含特定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简称 RoHS 指令 ) 2006/122/EC 全 氟 辛烷磺酰哺化合物( PFOS)的指令 2011/37/EU 关于修订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
5、于报废汽车的 2000/53/EC 附件 的决议 (欧盟第四次修订 ) 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GB 244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EN 16143:2013 石油产品 -填充油中苯并芘 (BaP)和选定的多环芳烃 (PAH)的含量测定 使用双液相 (LC)清洗和气相色谱 -质谱 (GC/MS)分析规程 EN 14362 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 EPA 8270D 气质联用仪测试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EPA 8321D 高效液相色谱 /热喷雾 /质谱( HPLC/TS/MS)或紫外( UV)测定溶剂可萃取的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EPA 3550C 超声波提取法 IS
6、O/DIS 22262-1 空气质量 散装材料 第 1 部分 :商业散装材料中石棉的抽样与定性测定 ISO 17234 皮革 -皮革染色某种含偶氮色素的测定化学试验 QC/T 941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3 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4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 PBBs)和多溴二苯醚( PBDEs)的检测方法 ZEK_01.4-08 气相色谱 -质谱 ( GC/MS)测试多环芳烃的( PAH) 定量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CVTC 22001-2015 2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3.1 均
7、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无法以机械方法拆分的、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 。 3.2 检测单元 Test unit 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提交进行定量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或样品。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4 要求 4.1 禁用物质的 范围及 限值 要求 4.1.1 A类禁限用物质 除附录 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 PBBs)、多溴联苯醚( 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1%;镉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 0.01%
8、 。 汽车零件和材料中不能含有石棉 。 4.1.2 B类禁限用物质 正常使用时长 期与人体接触的材料及轮胎中苯并 a芘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 0.0001%,18种多环芳烃( PAHs) 之和不得超过 0.001%。 18种 PAHs清单见附录 C.1表格 。 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种均质材料中的全 氟 辛烷磺酸( PFOS)的质量分数不得超过 0.1%,纺织品或涂料中 PFOS的质量分数不得超过 1 g/m3。 汽车 纺织品和皮革产品中禁用 芳香偶氮染料 。 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种均质材料中的富马酸二甲酯 ( DMF) 的质量分数不得超过0.1mg/kg。 汽车涂料中 乙二醇类物质 的含
9、量需 满足 GB 24409的要求。 4.2 禁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 4.2.1 总则 a) 供应 商须 按 CVTC要求通过 MDS系统 如实填报零件的材料及需申报物质 等 相关信息 , MDS表单将作为 ESO的必要交付物 ; b) 供应商须按附录 D的要求签署禁限用物质合规承诺书 。 4.2.2 类禁用物质 的 附加 要求 a) 经 过 材料工程师确认的高危零件、均质材料或涂层,在 供应商提交零部件的工程签署(ESO)时 ,须按上汽商用车公司 (SMCV)、 CVTC要求提供通过 ISO/IEC 17025且具备 ELV、RoHS等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 b) 递交的试
10、验报告原则上应该是原始文件 ,并且应按照附录 E的要求出具 。 c) 非高危材料及零件可提供原材料的报告、相同材料零件的等效报告或材料保证书,供应商加盖公章有效。 CVTC 22001-2015 3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d) 如遇任何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及时与 CVTC设计发布工程师、材料工程师协商确定。 4.3 禁限用物质的 其他 管控 要求 4.3.1 对于面向中国市场销售的车辆, 应满足 GB/T 30512 的要求。 附录 A 表 A.1 中所列出的零件和材料可以在豁免期内使用 。 4.3.2 对于面向欧盟市场销售的车辆,所有零件和材料应符合 2000/53/EC、 2002/95/EC
11、、1907/2006(EC)及 2011/37/EU 的要求。且根据 REACH 指令要求需要注册的物质,须由供应商在提交零部件之前对该物质进行预注册 /注册,并提供相应预注册 /注册号。 零部件中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 (SVHC),供应商须在提交零部件之前向 CVTC 的 设计发布工程师、 材料工程师进行通报,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4.3.3 对于符合豁免条款的零件,供应商须在豁免期到期之前六个月时向 PDT 小组成员提交零件的整改方案。 4.3.4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部分,以销售地区相关法规的最新状态为准。 5 检测方法 5.1 检测 单元 零件及材料 需按供货状态进行检测, 样品 应 包括
12、如下三类检测单元: a) 构成汽车零部件的均质材料; b) 汽车零部件的金属镀层 (基材与镀层必须分开检测 ); c) 汽车产品中现有条件不能进一步拆分的小型零部件。 5.2 拆分细则 拆分的总体原则为拆分为均质材料。 a) 需采取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的材料,必须确保拆分的结果不会因为拆分不当造成后续测试的错误 ; b) 同一生产厂家的相同功能、相同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归为一类,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 ; c) 同一生产厂家 使用相同的材料(材料 生产厂家、 牌号、 颜色 均一致 ) 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作一个检测 单元 ,不同颜色的材料应视作不同的检测单元。 d) 对
13、于 最小质量不超过 10 mg 或者最小体积不超过 1.2 mm3的小型零部件或材料不用拆分,可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 直接检测, 需 在检测结果中须注明。 e) 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基材分离,单独检测 ; f) 在满足检测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样品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适当归类 ,共同制样提交检测 ,需在检测结果中注明 。 5.3 检测方法 A 类 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按照附录 B 进行。 B 类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按照附录 C 进行。 6 A 类 禁限用 物质 的 合规 性 判定 CVTC 22001-2015 4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6.1 初筛结果 的判 定 汽车产品中铅、汞、镉、六
14、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经 XRF 初筛后的判定如附录 B 表B.1 和 B.2 所示 。 检测后 结果在 P 区,表示合格;结果在 F 区,表示不合格;结果在 X 区,表示结果不确定 , 需 进一步进行定量检测。 6.2 湿化学检测结果 的 判定 6.2.1 镀层中的六价铬的合格判定 a) 采用 QC/T 942 的 4 的点滴法和沸水萃取法进行定性测试,如果检测结果是阴性,判为合格;如果检测结果是阳性,则需进行定量测试。 b) 采用 QC/T 942 的 5 的比色法进行定量测试,结果 0.1 g/cm3,样品中含有 Cr6+,判定为不合格;结果 0.1 g/cm3,样品中不含 Cr6+
15、,判定为合格。 6.2.2 铅、汞、镉、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 判定 汽车零件和材料中检测出的 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 满足 附录 B 表 B.3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果任意一均质材料禁用物质超标,则零件判为不合格。 6.3 石棉 检测结果的 判定 检测单元中 定性和定量均 未 检出石棉, 同时满足表 B.1 和 B.3 的要求,则 判定 零件或材料 为合格; 任意一检测单元检测出石棉材料,则零件或材料判定为不合格。 CVTC 22001-2015 5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附 录 A (规范 性附录) 物质豁免表 表 A.1 零件及材料 中禁限用 零件及材料中禁限用物质 豁
16、免表 材料及零部件 豁免范围和期限 合金元素的铅 1. 机械加工用钢材和镀锌钢(铅 0.35% ) 2. 铝材(铅 0.4% ) 3. 铜合金(铅 4% ) 4(a). 轴瓦和轴套 2015 年 6 月 30 日 4(b). 发动机、变速器和空调压缩机的轴瓦和轴套 2016 年 6 月 30 日 铅和铅化合物 5. 蓄电池 6. 减震器 7. 制动软管、燃油软管、通风软管、底盘用弹性体 /金属件以及发动机悬置用的弹性体硫化剂和稳定剂(铅 0.5% ) 2015 年 6 月 30 日 8. 动力总成上的弹性体粘合剂(铅 0.5% ) 2015 年 6 月 30 日 9. 电路板及其他电气部件用焊
17、料 10. 气门阀座 2015 年 6 月 30 日 11. 灯泡玻璃和火花塞釉层除外的具有含铅玻璃或陶瓷基复合材料的电气元件 12. 烟火起爆剂 2015 年 6 月 30 日 13. 汽车油箱用镀铅钢板 2015 年 6 月 30 日 14. 车轮平衡块 2014 年 6 月 30 日 15. 电机碳刷 2015 年 6 月 30 日 16. 制动衬片摩擦材料中的铜(铅 0.5% )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六价铬 17. 防腐涂料 2014 年 6 月 30 日 18. 底盘装配用螺栓螺母等零件的防腐镀层 2014 年 6 月 30 日 19. 旅居车内的吸热式空调 汞 CVTC
18、 22001-2015 6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材料及零部件 豁免范围和期限 20. 前照灯用放电灯 21. 仪表板显示器荧光管 镉 22.电动车辆用电池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镍镉电池只允许作为该日期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进入市场 溴化阻燃剂 23. 十溴联苯醚 注: 1.括号中的含量限值均为质量百分数。 2.表中的豁免期限为新认证车型的豁免期限,在生产车的豁免期限顺延 2 年。 CVTC 22001-2015 7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A 类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表 B.1 A 类禁限用物质 定性检测 方法、检测设备及管控限值 禁限用物质 试验方法 检测设备 管
19、控 要求 铅 (Pb) QC/T 943 3 XRF / 镉 (Cd) QC/T 943 3 / 汞 (Hg) QC/T 941 3 / 六价铬 (Cr6+) 金属镀层 QC/T 942 4 UV-VIS 阴性 聚合物、电子元 件、皮革 QC/T 942 3 XRF / 多溴联苯 (PBBs) QC/T 944 3 XRF / 多溴联苯醚 (PBDEs) XRF / 石棉 (asbestos) ISO/DIS 22262-1 PLM 不能检出 金属基材可不做六价铬含量检测。 QC/T 942 4 的结果应以阴性 (Negative)和阳性 (Positive)来表示,阴性表示不含六价铬 (0.
20、02mg/kg 或 0.02 g/cm2),阳性则需要进行进一步分析。 表 B.2 A 类禁限用物质 初筛判定 范围说明 单位: mg/kg 元素 聚合物材料 金属材料 其他材料 铅 (Pb) P (700-S) X (1300+S) OL BL (700-S) X (1300+S) OL BL (500-S) X (1500+S) OL 镉 (Cd) BL (70-S) X (130+S) OL BL (70-S) X (130+S) OL LOD X (150+S) OL 汞 (Hg) BL (700-S) X (1300+S)OL BL (700-S) X (1300+S) OL BL
21、(500-S) X (1500+S) OL 元素 聚合物材料 其他材料 铬 (Cr) P (700-S) X P (500-S) X 元素 聚合物材料 电子材料 溴 (Br) P (300-S) X P (250-S) X 定性 检测 中铬 (Cr)的结果是 总铬结果而禁限 用物质是六价铬 Cr(VI)。 定性 检测 中 溴 (Br)的结果 是总溴结果而 禁限 用物质是多溴联苯 PBB和多溴二苯醚 PBDE。 表 中 : P 低于限值 X 数值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OL 高于限值 S 标准偏差 LOD 检出限 表 B.3 A 类禁限用物质 定量检测 方法、检测设备及管控限值 禁限用物质 试验方法
22、 检测设备 管控 要求 铅 (Pb) QC/T 943 4 QC/T 943 5 ICP-OES 900 镉 (Cd) QC/T 943 4 QC/T 943 5 90 汞 (Hg) QC/T 941 4 QC/T 941 5 900 六价铬 (Cr6+) 金属镀层 QC/T 942 5 UV-VIS 0.1 g/cm2 聚合物、电子元件 QC/T 942 6 900 皮革 QC/T 942 7 多溴联苯 (PBBs) QC/T 944 4 GC-MS 900 多溴联苯醚 (PBDEs) 900 石棉 (asbestos) ISO/DIS 22262-1 XRD 0.1% 对于已采用 三价 铬
23、 镀锌钝化工艺处理的零部件,其六价铬检测结果仍 不合格 的情况,须由供需双方协商检测结果是否可视为合格。 CVTC 22001-2015 8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 表 C.1 B 类有害物质清单 序号 物质 CAS 编号 法规要求 检测方法 限值要求 1 苯并 (a)芘 苯并 (e)芘 苯并 (a)蒽 苯并 (b)荧蒽 苯并 (j)荧蒽 苯并 (k)荧蒽 苣 二苯并 (a,h)蒽 苯并 (g,h,i)苝 茚苯 (1,2,3-cd)芘 苊烯 苊 芴 菲 芘 蒽 荧蒽 萘 50-32-8 192-97-2 56-55-3 205-99-2 205-82-3 207-08
24、-9 218-01-9 53-70-3 191-24-2 193-39-5 208-96-8 83-32-9 86-73-7 85-01-8 129-00-0 120-12-7 206-44-0 91-20-3 GS 认证 人体直接接触的材料:ZEK_01.4-08 轮胎填充油: EN 16143: 2013 苯并 a芘的质量百分数 0.0001%, 18 种多环芳烃( PAHs)之和 0.001% 2 全氟辛烷磺酸 1763-23-1 45298-90-6 307-35-7 306975-62-2 2991-51-7 2795-39-3 29081-56-9 29457-72-5 56773
25、-42-3 2006/122/EC EPA 3550C EPA 8321D 均质材料中质量分数 0.1%,纺织品或涂料中质量分数 1 g/m3 3 芳香偶氮染料 多种 REACH 纺织品 : EN 14362 皮革: ISO 17234 纺织品和皮革中禁用 4 富马酸二甲酯 624-49-7 REACH EPA 3550C EPA 8270D 0.1mg/kg 5 乙二醇类: 乙二醇甲醚 乙二醇乙醚 乙二醇甲醚醋酸酯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 109-86-4 110-80-5 110-49-6 111-15-9 127-17-4 GB 24409 GB 24409 附录 C 涂料
26、中 乙二醇类五项的 总量 0.03% CVTC 22001-2015 9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关于零部件不含禁 限 用物质的承诺书 关于零部件不含禁 限 用物质的承诺书 致: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司”)系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MCV”)的供应商,依照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向 SMCV提供零部件。我司承诺如下: 1. 我司向 SMCV 提供的零部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双方所约定的各项标准及要求 ; 2. 我司向 SMCV 提供的零部件均满足 CVTC 22001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限用 物质要求; 3. 如 SMCV 因我司违反上述承诺
27、而受到第三方索赔的,我司保证 SMCV免受该等索赔并承担全部责任。如 SMCV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我司应赔偿 SMCV 的全部损失并接受 SMCV 采取的全部应对措施 ; 4. 本承诺自我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SMCV 向我司采购零部件均适用本承诺书。 公司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 CVTC 22001-2015 10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上汽商用车禁限用物质检测 报告 模板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 样品信息: 样品名称 : 材料 /零件 /部件 样品描述 :必填 零件号 :上汽商用车零件号或者供应商零件号 生产厂家 :必填 所属车型 :
28、必填 样品型号 : 可选择填 材质 : 可选择填 样品接收日期 : 必填 样品检测日期 : 必填 检测要求 :满足 CVTC 22001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限用物质要求及其最新版本,且必须 标注是否 满足 ELV 指令 2000/53/EC 及其后续修订版本。 检测方法 : 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VI),多溴联苯 (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测试 (金属样品检测四种重金属,非金属样品检测 六种物质 ) : 1. 拆分申请者提供的成品,并评估样品和相关检测报告 2. 依照 CVTC 22001中的检测方法 , 仅对本报告照片中的样品进行下列测试分析
29、(1) 用 XRF检测 提交样品中的 六种限用物质 含量 ; (2) 当 XRF筛选结果超出 CVTC 22001限值时,进一步采用湿 化学测试方法检测检测 提交样品中的 六种限用物质 含量 。 石棉的测试 (供应商和上汽商用车协商决定需检测的样品) : 依照 ISO/DIS 22262-1 的方法对本报告照片中的样品 进行下列测试分析 1. 采用 XRD 检测提交样品中的石棉含量; 2. 采用 PLM 检测提交样品中是否含有石棉纤维。 检测结果 :请参见下页 (必需包括如下所有内容,具体格式可由检测机构决定) 。 主 检: 审 核: 签 发: 签发日期: 申请单位 :上汽商用车供应商或者上汽
30、商用车公司全称 地 址 :上汽商用车供应商或者上汽商用车公司地址 CVTC 22001-2015 11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 检测依据 1. 6种禁限用物质的检测依据 ( 1) 根据客户要求,用 XRF 分析样品中 禁限用 物质含量 。(单位 mg/kg) 元素 聚合物材料 金属材料 其他材料 铅 (Pb) P (700-S) X (1300+S) OL BL (700-S) X (1300+S) OL BL (500-S) X(1500+S) OL 镉 (Cd) BL (70-S) X (130+S)OL BL (70-S) X (130+S)OL LOD X (150
31、+S) OL 汞 (Hg) BL (700-S) X (1300+S) OL BL (700-S) X (1300+S) OL BL (500-S) X(1500+S) OL 元素 聚合物材料 其他材料 铬 (Cr) P (700-S) X P (500-S) X 元素 聚合物材料 电子材料 溴 (Br) P (300-S) X P (250-S) X 式中 :P 低于限值 X 数值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OL 高于限值 S 标准偏差 LOD 检出限 注 1: 定性检测中铬 (Cr)的结果是总铬结果而禁限用物质是六价铬 Cr(VI)。 注 2: 定性检测中溴 (Br)的结果是总溴结果而禁限用物质是
32、多溴联苯 PBB和多溴二苯醚 PBDE。 XRF检出限:金属材料 50 mg/kg, 无机非金属材料 50 mg/kg, 电子元件 50 mg/kg,聚合物材料 10mg/kg。 ( 2)当用 XRF 检测无法判定样品是否合格时,进一步用化学方法测试样品中禁限用物质含量 禁限用物质 试验方法 检测设备 检出限 铅 (Pb) QC/T 943 4 QC/T 943 5 ICP-OES 2 mg/kg 镉 (Cd) QC/T 943 4 QC/T 943 5 2 mg/kg 汞 (Hg) QC/T 941 4 QC/T 941 5 2 mg/kg 六价铬 (Cr6+) 金属镀层 QC/T 942
33、4 5 UV-VIS 0.02 g/cm2 with 50cm2 聚合物、电子元件 QC/T 942 6 2mg/kg 皮革 QC/T 942 7 多溴联苯 (PBBs) QC/T 944 4 GC-MS 5 mg/kg 多溴联苯醚 (PBDEs) 5 mg/kg 对于已采用 三价 铬 镀锌钝化工艺处理的零部件,其六价铬检测结果仍 不合格 的情况,须由供需双方协商检测结果是否可视为合格。 注: 六价铬 (Cr(VI)的 定性 结果应以阴性 (Negative)和阳性 (Positive)来表示,阴性表示不含六价铬(0.02mg/kg 或 0.02g/cm2),阳性则需要进行进一步采用定量分析,
34、定量分析结果 0.1 g/cm3合格, 0.1 g/cm3 不合格。 CVTC 22001-2015 12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 2. 根据客户要求,用 XRD 分析样品中 石棉 含量,根据 ISO/DIS 22262-1 方法进行检测。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 No: 测试仪器 检出限 温石棉 Chrysotile 12001-29-5 XRD+PLM 1% 铁石棉 Amosite 12172-73-5 XRD+PLM 1% 青石棉 Crocidolite 12001-28-4 XRD+PLM 1% 直闪石 石 棉 Anthophyllite 77536-67-5
35、XRD+PLM 1% 阳起石 石 棉 Actinolite 77536-66-4 XRD+PLM 1% 透闪石 石 棉 Tremolite 77536-68-6 XRD+PLM 1% 检测结果 1. 6 种禁限用物质检测结果 序号 样品描述 测试项目 XRF 扫描结果( mg/kg) 化 学 测 试 结 果( mg/kg) 结论 1 白 色塑料 Pb N.D. 不合格 Hg N.D. Cd 200* 198 Cr( Cr(VI)) N.D. Br(PBB&PBDE) N.D. 2 银色金属 Pb N.D. 合格 Hg N.D. Cd 100# 70 Cr( Cr(VI)) N.D. 3 彩色镀
36、层 Pb N.A. N.D. 合格 Hg N.A. N.D. Cd N.A. N.D. Cr( Cr(VI)) N.A. Negative/0.05 g/cm3 4 铜合金 Pb 25000# 23100 (见备注 1) 合格 Hg N.D. Cd N.D. Cr( Cr(VI)) N.D. 注释 - N.D. = 小于检出限 - mg/kg = ppm = 百万分之几 - N.A.=不适用 - = 没有进行化学测试 - # = XRF 结果为不确定,检测结果见化学测试 - * = 不合格项 - 备注 1: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资料, No.4 中铅的符合 CVTC 22001 的豁免项,不符合
37、/符合欧盟 EC 2011/37/EU 的豁免项。 - 合格 = 提交样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低 于 CVTC 22001 的限值要求。 - 不合格 = 提交样品中 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有害物质含量高于 CVTC 22001的限值要求。 CVTC 22001-2015 13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 2. 石棉检测结果 序号 样品描述 测试项目 XRD 扫描结果 ( 1%) 结论 1 黑色复合材料 温石棉 Negative 合格 /不合格 铁石棉 Negative 青石棉 Negative 直闪石 石 棉 Negative 阳起石 石 棉 Negative 透闪石 石 棉 Negative/Positive 注释 - Negative 表示阴性,即 XRD 不存在石棉衍射波峰。 - Positive 表示阳性,即 XRD 存在石棉衍射波峰。 - 合格 = XRD 的检测结果为 Negative,且 PLM 检测未发现石棉纤维。 - 不合格 = XRD 的检测结果为 Positive,或 PLM 检测发现石棉纤维。 样品照片 CVTC 22001-2015 14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 * 报告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