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学习笔记第一篇 消防基础知识1.1、燃烧基础知识燃烧定义 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充分条件 一定量的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必要条件 1、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2、有焰燃烧发生和发展需四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和链式反应。引火源 明火、电、雷击、高温、自然物质。燃烧类型 1、着火点燃自然(化学自然、热自然) 。2、爆炸:最主要的特征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爆炸主要指化学爆炸闪点
2、 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 15,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燃点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气体燃烧:扩散燃烧的特点:燃烧比较稳定,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氧化剂气体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预混燃烧的特点为:燃烧反应快,温度高,火焰传播速度快,反应混合气体不扩散,液体燃烧:易燃、可燃液体在燃烧过程中,并不是液体本身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即蒸发燃烧。因此,
3、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密切相关。闪燃沸溢:沸溢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原油具有形成热波的特性,即沸程宽,比重相差较大;原油中含有乳化水,水遇热波变成蒸气;原油粘度较大,使水蒸汽不容易从下向上穿过油层。喷溅:蒸气体积迅速膨胀,以至把水垫上面的液体层抛向空中,向罐外喷射燃烧的方式及特点固体燃烧:蒸发燃烧表面燃烧(无火焰燃烧)分解燃烧(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物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熏烟燃烧(阴燃)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动力燃烧(爆炸)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有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高聚物的燃烧产物:塑料、橡胶、
4、合成纤维、薄膜、胶粘剂和涂料等,其中塑料、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被称为现代三大合成有机高分子材料。合成有机高分子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伴有热裂解,会分解产生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气体,如氯化氢(HCl) 、光气(COCl2) 、氰化氢(HCN )及氧化氮(NOx) 。木材的燃烧产物: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一氧化碳等产物。煤的燃烧产物:燃烧产物金属燃烧的产物:挥发金属(如: Li、Na、K)在空气中容易着火燃烧。燃烧产物的危害性火灾中死亡人数大约 75%是由于吸入毒性气体而致死的。燃烧产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这些气体均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二氧化碳和
5、一氧化碳是燃烧产生的两种主要燃烧产物。其中,二氧化碳虽然无毒,但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会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志不清等症状。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 250 倍,因而,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虚脱、神志不清等症状和肌肉调节障碍等。除毒性之外,燃烧产生的烟气还具有一定的减光性。一些主要有害气体的来源、生理作用及致死浓度来 源 主要的生理作用 短期(10min)估计致死浓度(ppm)木材、纺织品、聚丙烯腈尼龙、聚氨脂等物质燃烧时分解出的氰化氢(HCN)
6、一种迅速致死、窒息性的毒物 350纺织物燃烧时产生二氧化氮 (NO2)和其他氮的氧化物 肺的强刺激剂,能引起即刻死亡及滞后性伤害 200由木材、丝织品、尼龙以及三聚氰胺燃烧产生的氨气(NH3)强刺激性,对眼、鼻有强烈刺激作用 1000PVC 电绝缘材料,其他含氯高分子材料及阻燃处理物热分解产生的氯化氢(HCl)呼吸刺激剂,吸附于微粒上的 HCl 的潜在危险性较之等量的 HCl 气体要大500,气体或微粒存在时氟化树脂类或薄膜类以及某些含溴阻燃材料热分解产生的含卤酸气体 呼吸刺激剂HF 400COF2100HBr500含硫化合物及含硫物质燃烧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硫(SO2) 强刺激剂,在远低于致死浓
7、 500度下即使人难以忍受由聚烯烃和纤维素低温热解(400)产生的丙醛 潜在的呼吸刺激剂 30100一氧化碳对人的影响影 响 情 况 CO 浓度(ppm) 碳氧血红蛋白浓度(HbCO %)在其中工作 8h 的允许浓度 50 暴露 1h 不产生明显影响的浓度 400500 1h 暴露后有明显影响 600700 1h 暴露后引起不适,但无危险症状的浓度 10001200 暴露 1h 后有危险 15002000 35在 1h 内即会致死 4000 及以上 50第二章 火灾基础知识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B.类火
8、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火灾分 类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特别重大火灾:30死,100重伤,1 亿损失 (多选)重大火灾: 10死30 人,50重伤100 人,5000损失1 亿较大火灾:3死10 人,10重伤50 人,1000损失5000 万元火灾事故分类 一般火灾:死3 人,重伤10 人以下,损失1000 万元原因 电气吸烟生
9、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雷击热传导、辐射和对流三种方式传播,并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火灾蔓延 500以上热烟所到之处,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烟气扩散路线:烟气在水平方向的扩散流动速度较小,在火灾初期:0.10.3m/s,中期 0.5-0.8;烟气在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速度较大,通常 15m/s;在楼梯间(烟囱作用)可达 6-8m/s。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途径 火灾蔓延的途径:孔洞开口蔓延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蔓延闷顶内蔓延外墙面蔓延建筑火灾发展几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着火点处局部温度较高燃烧的面积不大室内各点的温度不平衡
10、由于可燃物性能、分布和通风、散热等条件的影响,燃烧的发展大多比较缓慢,有可能形成火灾,也有可能中途自行熄灭,燃烧发展不稳定火灾初起阶段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定。充分发展阶段:当房间内温度达到 400600时,室内绝大部分可燃物起火燃烧,这种在一限定空间内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入燃烧的瞬变状态,称为轰燃。轰然的发生标志着室内火灾进入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在火灾全面发展阶段的后期,随着室内可燃物数量的减少,火灾燃烧速度减慢,燃烧强度减弱,温度逐渐下降,当降到其最大值的 80%时,火灾则进入熄灭阶段。随后房间内温度下降显著,直到室内外温度达到平衡为止,火灾完全熄灭。灭火基本方 法冷却灭火隔离灭火将可燃物和氧
11、气、火焰隔离。窒息灭火:一般氧浓度低于 15%就不能维持燃烧;空气中水蒸气浓度达到 35%时,燃烧即可停止。化学抑制灭火:可有效扑灭初期火灾。第三章 爆炸基础知识概念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分类1、物理爆炸:物质因状态或压力发生突变而形成的爆炸叫物理爆炸。如:蒸汽锅炉因水快速汽化,容器压力急剧增加,压力超过设备所能承受的强度而发生的爆炸;压缩气体或液化气钢瓶、油桶受热爆炸等。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可直接或间接造成火灾。2、化学爆炸(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
12、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1)炸药爆炸: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可在万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完成爆炸,2)可燃气体爆炸:混合气体爆炸。气体单分解爆炸 3)可燃粉尘爆炸:4) 核爆炸: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称为核爆炸。爆 炸极 限1)概念:爆炸极限一般认为是物质发生爆炸必须具备的浓度或温度范围。对于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等不同形态的物质,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百分比或固体单位体积中粉尘的质量(g/m)等与空气混合后,遇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2)作用:物质的爆炸极限是正确评价生产、储存过程的火灾危险程度的主要参数,是建筑、电气和
13、其他防火安全技术的重要依据。控制可燃性物质在空间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是保证安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基本措施之一。具体应用有以下几方面:爆炸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依据,爆炸范围越大,下限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爆炸极限是评定气体生产、储存场所火险类别的依据,也是选择电气防爆型式的依据: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 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可选用任一防爆型电气设备;根据爆炸极限可以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面积、防火墙占地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和灭火设施;根据爆炸极限,确定安全操作规程,例如,采用可燃气体或
14、蒸气氧化法生产时,应使可燃气体或蒸气与氧化剂的配比处于爆炸极限范围以外,若处于或接近爆炸极限范围进行生产时,应充惰性气体稀释和保护。部分可燃气体和蒸气的爆炸极 限在空气中(%) 在氧气中(%)物质名称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一氧化碳 12.5 74.0 15.5 94.0氢气 4.0 75.0 4.7 94.0甲烷 5.0 15.0 5.4 60.0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物质的爆炸极限是正确评价生产、储存过程的火灾危险程度的主要参数,是建筑、电气和其他防火安全技术的重要依据。爆炸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依据,爆炸范围越大,下限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爆炸极限是评定气体生产、储存场所火险
15、类别的依据,也是选择电气防爆型式的依据: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 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可选用任一防爆型电气设备;根据爆炸极限,确定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爆炸极限可以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面积、防火墙占地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和灭火设施;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爆炸介质,二是引爆能源爆炸危险 源1、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物料原因 作业行为原因 生产设备原因 生产工艺原因还因为人的故意破坏,如放火、停水停电、毁坏设备及地震、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2、常见引发爆炸的点火源火源类别 火源举例 火源类别 火源举例机械火源 撞击
16、、摩擦 电火源 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热火源 高温热表面、日光照射并聚焦 化学火源 明火、化学反应热、发热自燃最小点火能量:是指每一种气体爆炸混合物,都有起爆的最小点火能量,低于该能量,混合物就不爆炸,目前都采用 mJ 作为最小点火能量的单位。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几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1-1 爆炸品敏感度: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结构是决定敏感度的内在因素。2-1 易燃气体: 1、易燃气体的分级:
17、易燃气体分为二级。I 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 个百分点;II 级:10% 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 个百分点。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 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2、易燃易爆性:比液体、固体易燃,且燃速快,一燃即尽。由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如氢气(H2)比甲烷(CH4) 、一氧化碳(CO)等,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3-1 易燃液体1、易燃液体的分类:易燃液体分为三级。(1)I 级:初沸点35,如汽油、正戊烷、环戊烷、环戊烯、乙醛、丙酮、 。(2)II 类:闪点23,如石油醚、石油
18、原油、石脑油、正庚烷及其异构体、辛烷及其异辛烷、苯等。(3)III 类:闪点23 并35,且初沸点35;或 35闪点61,初沸点35且持续燃烧。如煤油、磺化煤油、酒等。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电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闪点28 且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2、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性 爆炸性 受热膨胀性 流动性 带电性 毒害性4-1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1、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 300的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 300的为易燃固体。表 1-5-4 易燃固体的分级分类级 别 分 类 举 例(1
19、)赤磷及含磷化合物 赤磷、三硫基萘、硝化棉等(2)硝基化合物 二硝基甲苯、二硝基萘、硝化棉等一级(甲)燃点低、易燃烧、燃烧迅速和猛烈,并放出有毒气体(3)其他 闪光粉、氨基化钠、重氮氨基苯等(1)硝基化合物 硝基芳烃、二硝基丙烷等(2)易燃金属粉 铝粉、镁粉、锰粉等(3)萘及其衍生物 萘、甲基萘等(4)碱金属氨基化合物 氨基化钠、氨基化钙(5)硝化棉制品 硝化纤维漆布、赛璐珞板等二级(乙)燃点较高、燃烧较慢、燃烧产物毒性也较小(6)其他 硫磺、生松香、聚甲醛等注:燃点在 300以下的天然纤维(如棉、麻纸张、谷草等)列属丙类易燃固体。2、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燃点低、易点燃 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20、 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5-1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1、氧化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 :受热、被撞分解性。可燃性。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燃性。与酸作用分解性。与水作用分解性。强氧化性物质与弱氧化性物质作用分解性。腐蚀毒害性。2、有机过氧化物:分解爆炸性。易燃性。第二篇 建筑防火 第一章 概述1、建筑火灾的原因: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其它原因引起火灾等2、建筑防火的原理和技术方法:总平面布置 建筑结构防火 建筑材料防火 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散 防烟排烟 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第二章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1 生产的火灾危
21、险性分类 1、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物料状态 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气体 爆炸浓度极限、自燃点液体 闪点固体 熔点和燃点2、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 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 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20%。表 2-2-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生产类 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甲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
23、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1.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硫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28的液体) ,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24、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室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4.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5.氯酸钠、氯酸钾
25、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6.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乙闪点28至60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1.闪点28至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
26、机房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5.氧气站,空分厂房6.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镁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丙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1.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香料厂的松油醇部位和乙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柴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 的设备) ,沥青加工
27、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2.煤、焦炭、油母页岩的筛分、转运工段和栈桥或储仓,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针织品厂房,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和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麻纺厂粗加工厂房,谷物加工房,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印刷厂的印刷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磁带装配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饲料加工厂房丁生产特征:.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气体、液体、
28、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1.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扎、铸造、热处理厂房2.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蒸汽机车库,石灰焙烧厂房,电石炉部位,耐火材料烧成部位,转炉厂房,硫酸车间焙烧部位,电极煅烧工段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 的设备)3.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印染厂的漂炼部位,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戊 生产特征: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卷扬机室,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段,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
29、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 ,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里昂厂房,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混凝土厂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房2-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2-2-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举 例甲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1.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
30、,丙烯,乙醚,60 度以上的白酒2.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3.硝化棉,消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4.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6.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乙闪点28至60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助燃气体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1.煤油
31、,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2.氨气,液氯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 ,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5.氧气,氟气6.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制品丙 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1.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糖醛,59 度至60 度的白酒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
32、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丁 难燃烧物品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戊 不燃烧物品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注: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 1/4 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 1/2 时,应按丙类确定。第三章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学习要求:了解建筑的不同分类,熟悉建筑材
33、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掌握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相关知识以及建筑耐火等级要求。1-1 建筑分类 1 民用建筑的分类高层民用建筑名称 一 类 二 类 单、多层民用建筑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m,但不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 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
34、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5.藏书超过 l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的其他民用建筑。2、按建筑高度分类(1)单层、多层建筑。27m 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或超过 24m 的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其他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建筑。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称超高层建筑。2-1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1、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燃烧性能等级 名称A 不燃材料(制品)B1 难燃材料(制品)B2 可燃材料(
35、制品)B3 易燃材料(制品)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多选)材料。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 30min 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FIGRA0.2MJ 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 0.2MJ 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 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 0.4MJ 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THR600s。试验开始
36、后 600s 内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3-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耐火建筑构配件在火灾中起着阻止火势蔓延、延长支撑时间的作用。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燃性: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难燃性: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可燃性: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础。(1)耐火极限的概念: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
37、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2)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材料本身的属性 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 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 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材料的老化性能 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4-1 建筑耐火等级要求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准。在防火设计中,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衡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主要指标。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厂房、仓库主要指除炸药厂(库) 、花炮厂(库) 、炼油厂外的厂房及仓库。厂房
38、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 2-3-6。耐火等级构件名称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防火墙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承重墙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2.50 不燃性 2.00 难燃性 0.50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的墙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1.50 难燃性 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50 难燃性 0.25墙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 不燃性 0.75 不燃性 0.50 难燃性 0.50 难燃性 0.25柱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2.50
39、 不燃性 2.00 难燃性 0.50梁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难燃性 0.50楼板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75 难燃性 0.50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难燃性 0.50 可燃性疏散楼梯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75 可燃性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 0.25 难燃性 0.25 难燃性 0.15 可燃性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表 2-3-7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耐火等级构件名称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40、防火墙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承重墙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2.50 不燃性 2.00 难燃性 0.50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50 可燃性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的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不燃性 2.00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1.50 难燃性 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50 难燃性 0.25墙房间隔墙 不燃性 0.75 不燃性 0.50 难燃性 0.50 难燃性 0.25柱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2.50 不燃性 2.00 难燃性 0.50梁
41、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难燃性 0.50楼板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50 可燃性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可燃性 0.50 可燃性疏散楼梯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50 可燃性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 0.25 难燃性 0.25 难燃性 0.15 可燃性(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建筑高度大于
42、100m 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 1.50h 和 1.00h。(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但屋面防水层可采用可燃材料。(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l00 时,房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0.50h 的难燃性墙体 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0.30h 的不燃性墙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75h。(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三级
43、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中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6)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第四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了解城市建筑总体布局的一般原则和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熟悉防火间距的作用和防火间距不足时防火技术措施。掌握防火间距的设置要求,及建筑平面布局中重点部位、场所的设置要求。1-1 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多选)1 、建筑选址考虑的因素:周
44、围环境要求地势条件要求考虑主导风向2、建筑总平面布局:合理布置建筑 合理进行功能区域划分1-2 建筑防火间距1、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防止火灾蔓延: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建筑,保持 6m10m 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 6m。 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m。节约土地资源 防火间距的计算2、防火间距1、厂房的防火间距: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 4m。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
45、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 6.5.3 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m。2、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表 2-4-4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高层民用建筑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建筑类别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13 9 11 14一、二级 9 6 7 9三 级 11 7 8 10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四 级 14 9 10 12(a)高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b)高层民用
46、建筑与普通建筑之间间距图 2-4-3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 4m。图 2-4-4 当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图 2-4-5 设置防火门、窗等分隔物时,防火间距示意3、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案例)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
47、外改)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内调)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拆)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挡)1-3 建筑平面布置1、设备用房布置(1)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 6m
48、时,可设置在屋顶上。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2)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8h 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3)消防控制室布置: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