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矿井瓦斯防治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矿所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安然实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井工开采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矿的矿井瓦斯防治管理程序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二一年三月1黄龙乡黄龙煤矿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确保我矿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贵州安然实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井工开采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
2、、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黄龙煤矿矿井瓦斯防治管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管理程序)。第二条 各单位要贯彻 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的煤矿瓦斯 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基本要求, 坚持“ 风量足、断面够、系统顺、设施牢、不失爆”的原则 ,消除 矿井重大瓦斯隐患。第三条 防治瓦斯事故的目标是:消除瓦斯积聚,杜绝瓦斯爆炸、瓦斯燃烧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第四条 矿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防治瓦斯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
3、实施、检查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指导矿井开展防治瓦斯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分管副职负责落实所分管的瓦斯防治工作。矿属相关业务部门, 对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有指导、监督责任。第五条 矿建立奖惩 机制, 认真落实好各部门、各级领导的瓦斯管理工作责任制。2第六条 矿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业例会,研究分析各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装备和人员配备、区域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 矿井认真 执行“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底前召开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总结当月防治瓦斯工作,根据矿井下月生产安排,逐头逐面分析瓦斯灾害情况,安排下月瓦斯
4、灾害预报、区域瓦斯治理工程等防治瓦斯工程计划,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当月瓦斯防治工作总结和下月计划一并报集团公司。第二章 通风及瓦斯第八条 矿 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所有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第九条 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引入回风巷并顺向交接;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要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第十条 改 变通风系统时要有专门措施,改变全矿井或一翼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区内部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 矿井通风阻力要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
5、风技术条件要求,否则要编制二年内通风阻力达标规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矿井季度内扩修主要回风巷道或掘并联巷道不小于 200m。3第十三条 加强矿井进回风巷道的维护,确保通风断面。所有井巷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凡发现回风巷断面小,造成风速超限的,应采取减头减面措施,减少用风量,降低风速。并制定扩修计划,三个月内必须扩修完毕,否则所涉及的采掘工作面要停产整顿。第十四条 总回风巷的维修不得在采区内采、掘面生产时进行,维修时矿井要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第十五条 矿井对主要通风巷道每月必须组织专人检查一次,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责任到人、及时处理
6、。矿井通风负压出现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十六条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和采区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正在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反向风门,并要明确责任人,经常检查,确保可靠。第十七条 通风设施要建立台帐,明确管理责任。控制风流的风门、 风墙、风窗、 风桥 等设施必须可靠;倾斜运输巷道中不应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时,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看管,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 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及其启动装置
7、必须安设在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 10m,局扇不得 发生循环风,局扇供风量、巷道风速应满足局部通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十九条 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 机双电源” (一趟为“三专” )、风电 与瓦斯电闭锁和停风瓦斯超三分( 3%CH4)风机闭锁功能,4使用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地点,必须同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风电与瓦斯电闭锁和停风瓦斯超三分 风机闭锁功能。掘进工作面应安装风筒风量传感器,安装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队、施工单位领导现场跟班指挥,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通风对要制订调整通风系统措施,贯通后及时对系统
8、进行调整,防止瓦斯积聚。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 60m 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第二十一条 巷道排放瓦斯必须严格分级管理,通风队要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要求指定领导现场协调指挥,责任到人,排放瓦斯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严禁“一风吹” 。第二十二条 加强局部通风现场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由于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原因查不清,严禁进行排放瓦斯。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发现瓦斯超限时应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临
9、时停风的地点必须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和警标;长期停风的地点必须在 24 小时内封闭。第二十五条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超限现象。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经常处于临界状态或经常超限的,必须停止生产,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处理。瓦斯浓度达到 0.8%时,必须自行采取限产、限掘、减少装药量等措施,严防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5程有关规定。矿制订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对瓦斯超限未查明原因,又无有效防范措施的严禁恢复生产。第二十六条 井下所有放炮地点必 须严 格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 ”放炮制度, 严格执行放炮撤人 规定。一次拉不响炮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查明原因前,严禁二次起爆。第二
10、十七条 加强矿井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防爆管理,各矿井要按规定建立防爆检查制度,按期巡查,杜绝失爆现象。瓦斯涌出异常和高瓦斯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第二十八条 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必须有措施,并由矿长负责审批。第二十九条 矿井每月核定一次通风能力,并据此核定采面生产能力。严禁矿井及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三三三 瓦斯监测监控第三十条 矿井及上一级监测监控中心室,都必须设专人 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出现瓦斯超限及故障信息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第三十一条 通风队必须按规定安设各类传感器,并全部实现联机运行。第三十二条 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
11、、校正,确保数据准确和断电功能稳定、可靠;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后,必须在 8 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必须停止生产。第三十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或显示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按规定6程序向有关领导和监控中心汇报,并按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第三十四条 监控系统必须功能完备,各类数据准确、齐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业务熟练,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确使用;矿井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发现修改数据的或修改上传数据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四章 奖 罚第三十五条 矿建立防治瓦斯工作激励机制,严格按照公司考核结果进行奖罚。造成瓦斯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
12、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与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处或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属于矿通风科,自 2010 年元月 1 日起执行。7附件 1:黄龙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考核办法为了综合治理矿井瓦斯灾害,提高防治瓦斯技术管理水平,保障黄龙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黄龙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黄龙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 瓦斯防治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集团公司、生产矿井及集团公司相关部室。
13、二、考核要素1、瓦斯灾害事故;2、瓦斯区域治理规划目标完成情况;3、瓦斯抽采量指标和抽采钻孔工程量;4、是否发生采煤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现象;5、瓦斯防治考核细则规定内容(见附件)。三、考核方法1、各集团公司参照瓦斯防治考核办法,负责对所属矿井进行考核。2、集团公司随机抽取各集团公司 2-3 处矿井,根据瓦斯防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集团公司考核得分,并按8照本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条件综合考评。3、采用百分制考核,缺项按实际考核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4、集团公司、矿井要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根据取得成效的大小可一次性酌情奖励 13 分。5、高瓦斯和
1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季度内无瓦斯超限加 2 分。6、瓦斯利用发电运行正常,瓦斯抽采利用率超 30%加 1 分,利用量超 50%加 2 分。7、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发生瓦斯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扣 15分;发生一级非伤亡以上瓦斯事故每起扣 8 分;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每起扣 2 分。8、瓦斯抽放量、钻孔工程量及瓦斯区域治理工程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扣 8 分。9、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等瓦斯灾害事故时,集团公司延迟上报的一次扣 2 分,瞒报一次扣 5 分。10、上级部门检查和集团公司抽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纳入考核结果。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每项扣 15 分,未在限期内整改隐患,此项加倍扣分。11、实行动态考
15、核,每季度考评一次,季度兑现。年终再综合考评,四季度与年终综合考评共同进行。四、奖励条件1、矿井(1)杜绝重伤和一级非伤亡以上的瓦斯事故;(2)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瓦斯区域治理规划,实现抽、掘、采平9衡;(3)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瓦斯抽采量和钻孔工程量指标;(4)杜绝采煤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现象;(5)根据瓦斯防治考核细则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2、集团公司(1)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瓦斯区域治理规划目标;(2)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瓦斯抽采量和钻孔工程量指标;(3)杜绝采煤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现象;(4)杜绝瓦斯死亡事故;(5)根据瓦斯防治考核细则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3、集团公司(1)杜绝较大瓦斯死亡事
16、故;(2)完成集团公司瓦斯抽采量和钻孔工程量指标。五、奖罚标准依据前一年上级管理部门核准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和实际生产能力,将矿井划分为以下三类:类矿井:240 万吨以上的低瓦斯矿井;120 万吨以上的高瓦斯矿井;60 万吨以上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类矿井:120 万吨以上的低瓦斯矿井;60 万吨以上的高瓦斯矿井;30 万吨以上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类矿井:其它矿井。1、符合奖励条件的集团公司,平均奖励标准为 40 万元。2、符合奖励条件的类矿井奖励 25 万元,类矿井奖励 15万元,类矿井奖励 10 万元。103、考核得分 85-90 分的集团公司或矿井,不奖不罚。4、发生瓦斯死亡事故的集团公
17、司和矿井,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罚。5、考核得分 85 分以下,按照平均奖励标准对等处罚。六、奖罚范围1、按照岗位责任制,负责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主要领导。2、按照岗位责任制,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矿井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的生产、技 术、科研、安全管理等专业负责人。3、直接从事瓦斯治理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4、对瓦斯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七、附则1、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矿井,在集团公司办公网上宣传其经验,并组织在类似条件矿井推广。2、对发生一级非伤亡瓦斯事故的矿井,在集团公司内进行通报;对发生瓦斯死亡事故或年度内发生两次一级非伤亡瓦斯事故的集团公司和矿
18、井,在集团公司内通报。3、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瓦斯防治考核办法,制订详细实施办法, 严禁部门、人员之间平均分配,确保奖要奖到有功人员,罚要罚到责任人,奖罚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集团公司备案或审批。1附件 2: 黄龙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考核细则序号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分原因得分1、集团公司、矿井要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查文件无领导小组扣 1 分,无明确职责扣 0.5 分(集团公司和矿井分别考评,各自扣分。下同) 1 2、集团公司每季度、矿井每月召开一次瓦斯防治专业例会,规定人员无缺席,有详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查记录未组织会议扣 1 分/次,无故
19、缺席会议扣 0.5 分/人,无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扣 1 分。 1 3、集团公司、矿井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瓦斯防治总结和计划逐级上报备案。查记录和上报材料无隐患排查记录扣 0.5 分,没有上报备案材料扣1 分/次。 1 1一般规定4、矿井每月召开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逐头逐面分析瓦斯灾害情况。 查记录未召开瓦斯综合分析会扣 1 分/次,没有逐头逐面分析瓦斯情况扣 1 分/次。 1 1、矿井有独立通风系统,采区采掘面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通风。查图纸、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 2 分。 22、矿井要根据规定设置专用回风,高突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必须直接引入采区回风,并与采区回
20、风顺向交接。查图纸、现场检查没有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扣 3 分,新采区设计、施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与采区回风没有顺向交接,扣 1 分/处。已有地区由矿安排计划 2 年内实现。未按计划实施的每处扣 0.5 分,无计划扣 1 分。43、矿井改变通风系统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和措施,并按规定审批。 查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 1 分。 1 2 通风瓦斯4、矿井通风阻力要符合要求,否则要编制二年内通风阻力达标规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查。季度内扩修主要回风巷道或掘并联巷道不小于 200 米。查资料、现场检查通风阻力超标的扣 1 分/井,矿井无达标计划的扣 3 分,每一处未完成计划的扣 1 分。安排主要回风巷扩修
21、或掘进并联巷道小于 200 米扣 1 分。325、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通风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在采区专用回风巷、总回风巷维修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查资料、现场检查风速不符合要求扣 1 分/处;风速超限没有安排扩修计划的扣 2 分/处。维修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扣 2 分/处。36、矿井对主要通风巷道每月必须组织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查资料没有检查记录扣 1 分,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扣2 分,负压异常而未报告处理的扣 1 分。 2 7、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反向风门。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1 8、通风设施要建立台
22、帐,规格质量符合要求。 查现场 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2 9、防突风门的建筑位置、质量、组数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2 10、突出矿井严禁在回风流中(硐室除外)设置调控风设施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 3 分(集团公司有批复意见的除外) 。 3 11、严禁使用三台风机向一个掘进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风机向两个掘进面供风。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扣 1 分。 1 1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和停风后瓦斯浓度超 3%风机闭锁功能。煤巷掘进工作面安装风筒风量传感器。查资料、现场检查未实现瓦斯浓度超 3%风机闭锁功能扣 2 分。没
23、有安装风筒风量传感器或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扣 1 分。213、巷道贯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区队领导要现场跟班。在突出区域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 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查资料没有措施扣 1 分,区队领导不跟班的扣 1 分,造成积聚的扣 2 分,既没有措施又造成积聚的扣 3分。贯通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次。314、巷道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一风吹” 。 查资料没有措施扣 1 分,排放瓦斯造成瓦斯超限的扣 2分,既没有措施又造成超限的扣 3 分。 3 15、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 查资料 无计划停风停电扣 2 分;
24、造成瓦斯超限的扣 3 分;未追查处理、没查清原因进行生产的扣 4 分。 4 2 通风瓦斯16、矿井应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禁空检、漏检、假检。查资料、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 2317、临时停风的地点必须停电撤人,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 24 小时内封闭。查资料、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118、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高突矿井严禁非炮后或非措施时的瓦斯超限;低瓦斯矿井杜绝瓦斯超限现象。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查资料、现场检查瓦斯超限作业扣 4 分;非炮后或非措施时的瓦斯超限扣 1 分/次;高突矿井炮后或措施时瓦斯超限在 3以内的每次扣 0.5 分,超 3(含 3)以上的
25、每次扣 1 分。 (同一事件造成的瓦斯超限不重复扣分) ,瓦斯超限没有追查扣 1 分/次。41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撤人距离符合有关规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二次起爆。查资料、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发现不符合规定二次起爆的,扣 2 分。 2 20、建立防爆检查制度,按期巡查,消灭矿井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失爆现象。井下电火焊符合规定。现场检查放炮不停电的,发现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失爆的,该项不得分。没有制度扣 2 分,没有按期巡查扣1 分/次。电火焊不符合规定扣 1 分/次。32 通风瓦斯21、矿井每月核定采煤工作面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查资料
26、未核定通风能力扣 1 分;超能力生产扣 3 分。 3 1、矿井、工作面抽放率或可解吸瓦斯含量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有关规定。 查资料 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2 2、提高瓦斯抽放浓度,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进行封孔。查资料、现场检查钻孔封孔段长度不符要求,扣 0.5 分/孔;地面单泵瓦斯抽放浓度达不到 20%,扣 1 分/台;新打钻孔瓦斯浓度低于 30%,扣 0.5 分/孔;钻孔孔口抽采负压小于 13KPa,扣 0.5 分/处。33、实现应抽尽抽,采煤工作面不能出现抽放空白带。查资料、现场检查应抽尽抽达不到要求,扣 1 分/处,出现抽放空白带没有采取措施组织生产的扣 2 分。
27、 2 3 瓦斯抽采4、加强瓦斯抽放基础参数观测和抽放系统管理标准化。 查资料、现场检查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21、采掘工作面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查资料、现场检查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扣 2 分/次。 242、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查资料、现场检查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每少一个环节扣 3 分,一个环节不符合规定扣 1 分。 3 3、集团公司必须对突出危险性严重的采掘面实施重点监控,监控信息每季末上报集团公司。 查资料 未实施重点监控扣 1 分,未及时上报扣 0.5 分。 1 4、岩巷掘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防止误
28、揭煤。资料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2 5、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 。 (边掘边抽钻场视为探掘工程)查资料、现场检查一次(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26、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揭煤期间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查资料、现场检查无设计扣 2 分,不符合要求扣 2 分/处。 27、有突出危险的石门揭煤工作面或突出危险严重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坚固可靠的二道金属栅栏、三道防突风门;突出严重煤巷掘进工作面另安设防逆风装置。查资料、现场检查没有按规定建立设施的扣 2 分,每一处不符合规
29、定的扣 1 分。 28、按照规定测试瓦斯基础参数。 查资料 一处未测试的扣 1 分,数据不完整扣 0.5 分。 1 9、矿井打钻时有突出预兆或效果检验连续三次超指标时,必须停止掘进,报请集团公司研究。 查资料 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1 10、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查资料 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0.5 11、新开工和停工 3 天以上重新掘进的工作面,必须确保正前 30m 范围内的瓦斯得到释放。 查资料 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0.5 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12、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预测预报作业人员,并进行专项培训,持证上岗。仪器定期检
30、查;预测工作有监督机制。查资料、现场检查人数不足扣 2 分;没有专项培训或上岗未持证扣1 分/人;仪器不完好扣 1 分;没有监督机制扣 2分,发现一次监督机制未落实扣 1 分/次。3513、有突出危险的采煤、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停电撤人必须符合规定。现场检查 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1 14、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现场检查 没有设置扣 1 分/处,不符合规定扣 0.5 分/处。 2 15、在采掘工作面试验应用防突新技术的矿井,要与科研单位合作,并制定专项措施报批。查资料、现场检查没有报批,扣 2 分/处。 216、突
31、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预抽期不少于 6 个月,抽出率不低于 30%,或抽到始突含量以下。 查资料预抽不符合要求(特殊地区抽出率达不到要求又未报集团公司批准) ,扣 2 分/面。 2 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17、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对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价,集团公司组织评审,报集团公司备案。查资料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11、监测监控中心室必须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出现瓦斯超限及故障信息时,应立即汇报。 查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2 2、矿井必须按规定安设各类传感器。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必须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查资料、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23、甲烷传感器必须定期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后必须 8 小时内处理完毕。 查资料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 8 小时内未处理继续生产的,扣 2 分。 2 4、监控系统出现异常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查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1 5 监测监控5、系统必须功能完备;中心值班人员业务熟练;不得停止系统网络传输,严禁修改数据。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0.5 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