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决定将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男,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 年月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年 月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年 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选派 XXX、XXX两位同志为培养联系人。公示时间为年 月日至 月 日(公示时间为5 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联系电话:中共巴州二中 XX 支部委 员会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