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县人民政府文件*政发201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1 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承诺书根据藏水讯201101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确保*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建成后正常运行及发挥效益,我县特承诺做好如下工作:一、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充分认识此次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县级分管领导亲自抓、县水利局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及早启动前期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二、 全面调查摸底。严格按照项目需求,逐一走访、查看、核实,切切实实调查清楚我县各小流域内的社会经济情况,可能受山洪
2、灾害威胁的乡、村数量,涉及人口等。三、 健全防治体系。将各项非工程措施落实到乡(镇) 、村基层组织,落实到具体的2负责人。强化乡(镇) 、村基层防汛责任制,山洪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山洪灾害防范宣传、演练和培训,切实提高山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技能,为以后防洪抗灾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四、 落实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将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落实运行管理制度、经费、人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挥最大效益。五、 建立专用账户。在资金使用上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资金管理上,做到公开透明,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办好办实此项重要工作。二 O 一一年*月*日(县政府盖章)主题词:水利 山洪防治 承诺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年*月*日印发3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