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安市荣大贸易有限公司股 东 会 决 议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22 日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新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全体股东:邓丽萍、陈祥斌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东、公司类型变更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邓丽萍召集和主持。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同意公司股东陈祥斌将所持有公司 5%股权出资额为 2.5 万元人民币以2.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
2、转让给股东邓丽萍。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邓丽萍,认缴出资 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100%。二、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股东签字、盖章:福安市荣大贸易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22 日福安市荣大贸易有限公司股 东 决 定根据公司法及福安市荣大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50 万元,股东邓丽萍单独投资设立福安市荣大贸易有限公司,现投资人做如下决定:一、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经理、监事的任免决定:同意免去陈祥斌监事职务;股东决定同意继续委派邓丽萍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同意继续聘任邓丽萍继续担任公司经理职务,任期三年;委派林晓勇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任期三年。二、同意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制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生效,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 福安市荣大贸易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22 日